“妈妈,那位阿姨在干什么?”栅栏外,行人不断,突然有一位路过的小孩子,指着惊魂失措的刘菲菲问他的妈妈。
“天哪,那是个疯子!”那位妈妈说着,拉着她的宝贝像躲避妖怪一样赶快匆匆走开。
刘菲菲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全是灰,身上也全是灰,脸上,她看不到,但想来也不会好到那儿去,一个灰头灰妈的家伙,站在一座焚烧得完全失去形状的建筑面前,还真跟个疯子的行径差不多呢。
刘菲菲惊恐地望着那扇窗,然后转过身飞奔起来,刚才那个玩意太可怖了,如果不是亲眼见,她绝对不相信世上有鬼,但现在,她真相信了。
不过,那个玩意如果是熊哥的鬼魂的话,那也太可怕了!
刘菲菲一边奔跑一边不住地想。
半小时后,刘菲菲回到了自己入住的宾馆里。
她第一件事就是赶快冲进浴室,打开水笼头,不管水冷不冷,站在水下让拼命地冲着。
一直到把身上冲洗得干干净净,她才脱了身上的衣服,抹干身子,走出浴池找到一件干净的衣服换上。
此时,手里的紧握着那枚吊坠,她一直紧握在手中,此刻,她坐在床上,展开手仔细地看着。
不错,这应该是熊哥的吊坠。
自己第一次进入熊房间里,并没有发现这玩意,那么,这玩意会不会是有人在自己第一次离开房间后故意丢进去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拾到,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想用这枚吊坠告诉自己什么呢?
而且,这枚吊坠明显就是大火燃烧过后丢进去的,吊坠上的丝线,完好无损,甚至那些没有被灰尘埋进去的地方,鲜亮得像刚从商店里买回来的。如果经历了大火焚烧,它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那么,也就是说,如果这枚吊坠一直戴在熊哥身上的话,它就不会此刻出现在自己手里,它至少会随着熊哥一起化为灰烬。
现在,这枚吊坠在自己手里,只能说明一点,那天葬身火海的,根本不是熊哥?!
刘菲菲再一次为自己这个想法感到震惊。
如果熊哥真的没死,那他为什么要欺骗自己呢?他如果不想让自己知道他没有被烧死,他就不应该把这枚吊坠扔在房间里,
现在,刘菲菲可以肯定,自己在春花房间里时,感觉到身后有人一闪而过,那肯定不是鬼魂,而是人,他就是去为了扔进去这个玩意的。
这样的话,他就不用进房间,所以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在走廊里留下了脚印吧。
但会是谁呢,刘菲菲觉得,去扔这个东西的人,绝对不是熊哥,如果是他,他不会这么神神密密的,他完全可以直接跟自己说他没有死就行了。
没有死,却又不想让自己见他,却又告诉自己他还活着,这是什么意思呀?
虽然想不通这许多事情,但刘菲菲依然很高兴,因为今天收获不错,至少确定了那个人没有死,而且,她感觉,如果自己坚持下去,肯定会知道这些所有的秘密。
想的脑袋发疼,她站了起来,走到窗边,俯在窗户上,向外望着,放松一下心情。
已经是深秋了,窗外的树上,正大片大片地落着叶子,天上的云彩显得更高远,站在窗口,似乎有微微的凉意袭来。
马上就要到冬天了,这是自己在这个城市的第一个冬天,也许,在以后的岁月里,自己会永远生活在这里……也许,自己会在某一天会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到突然袭击而嘎然离开这个世界,但是,这又有什么害怕的呢,朝着自己的目标走,即使寒冬再长,也会有春天的!
是的,只要坚持,肯定会找到自己的春天!
刘菲菲握紧了拳头,暗暗对自己说。
她打定了主意,要按着自己的目标往前走,不管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情,都不要退缩!
一周后,刘菲菲在离熊哥的家二百多米的地方,租到了一间房子,大概有三十来平方米的样子,让她动心的其实是这门面房的后面,还有一个附带的小阁间,大概三四平方米的样子,其他房客都是把这一小间当做仓库,她决定当自己的卧室。自己是要住在这里的,离熊哥家近,自己如果去调查什么的,就方便得多。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房租稍微有些贵,一年三万,再加上转让费差不多十万元了。不过好在房子不用装修,她可以直接把货物搬进去开始营业。而且,一下就解决了住了的问题,刘菲菲觉得还是很值得的。
简单打理了一下,刘菲菲就开始进货了,她决定进一些干果和蛋糕之类的零食,并且花了二百多元钱让人做了一个招牌,并给自己的店名起了“百味零食屋”。很简单,却很有市场。她的货物在最初自己去进了一二回之后,那些商家就主动给她送货了,这样,她就只需守在店里就行。
自己当然不能一直守在店里,自己只是以此做据点,好侦探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所以她很快又雇了一年轻小姑娘,叫李小纹,讲好了条件,一个月休息四天,其他时间朝五晚九上班。
这件事弄妥当后,刘菲菲感觉无比轻松,不过让她纠结的是,这样一折腾,卡上的钱就没有多少了,再加上她自己原来有的,总共不到三万块钱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总归是慢慢挣着花,不会把自己饿死的!”刘菲菲拿着自己的银行卡,呵呵笑着安慰自己说。
现在一切俱备,只欠东风了,就不信自己查不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