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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消失的名画(二)

再次走近那幅画,这次我把观察的重点放在了画框上,于是我更加确信,墙面上的这幅画,是被人替换走了。

首先,一幅价值不菲的名画,应该不会用可手动拆解式的画框吧,而且这画框与手机照片上的画框明显不同。其次,因为油画的特殊性,它的画框一般不使用玻璃画框,如果是长期悬挂,油画表面或多或少也应该有些积灰,但是从画框和油画表面,我都没有发现积灰,说明这幅画是才挂上去不久。

看着手机上的照片,我心里思索:“那么之前的画框呢?这么累赘的东西,凶手显然不会带走,那么肯定就藏在犯罪现场。”

于是我叫来几个勘查人员,让他们帮忙寻找照片中的画框。很快,在内阳台的角落里,发现了照片中的画框,从拆卸痕迹来看,很新,应该是刚刚拆卸不久。而且这个地方,存放着很多的画框,那么可以断定,现场挂的这幅画所使用的画框,就是在这里获取的。

我又在作案现场转了一下,看了看酒架上打开的红酒,这酒已经喝掉了一半,味道上也没有什么异样,从死者口中的酒味推断,估计他生前喝过这酒。现场没有使用过的酒杯,但是酒架上有两个玻璃杯子明显有水渍,估计是凶手在作案后对杯子清洗过。

看到这里,我向老吕问道:“死者的死亡时间法医做出了判断吗?”我其实心中也有一个判断,但是我希望能与更加专业的法医进行比对,以确认我判断的正确性。

“大约在今天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

我点了点头,看来我的判断与法医相差不大。但是这就有个问题了,两个男人在深夜相见,还喝过红酒,这让我有些纳闷。我甚至开始怀疑我最初的判断,难道凶手是个女人?

想到这里,我又看了看死者的浴袍,于是来到死者的卧室,仔细检查了他的床铺,终于让我发现了一点意外的线索,一根长约二十厘米,未染色,自行脱落的头发。

这种长度的头发显然与死者的短发不相符合,虽然现在不能证明这根头发就是凶手留下的,但是也不能否认这不是凶手留下的。

我将头发交给老吕,并要求对其做DNA的检测。

老吕将头发交给证物组的同事,并问我:“你不是推断凶手是男人吗?这么长的头发,你不要告诉我是一个留着长头发的男人的,而且这个男人还将这根长头发掉落在了死者的床上。这种可能性有多大?”

我低头不语,因为我的想法很荒谬,但是这也是我唯一能想到合理的解释。

此时一旁的唐振国说道:“有这种可能性,我曾经在边境生活过一段日子,经常遇见留着长发的男子,其中有一些还是同性恋。”

我抬起头,笑着拍了拍唐振国的肩膀,因为他说的,正是我那荒谬的想法。

老吕听了唐振国的话,有些哑然,因为他无法反驳,也有些无法接受。或许我们这种年纪的人,对同性恋这个词的接受度都不是很高。

我对作案现场的勘测已经结束,警员们仍然在继续寻找可能出现的证物,我当然希望他们能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而推进破案的进程。

当然,作为警方的咨询侦探,在每次案件的现场勘查结束后,我都会向老吕汇报一下我的侦破思路以及对案件的推理和假设,这次也不例外。

站在楼道口,我四周看了看,围观的邻居此时都已经离开了,应该是被民警们强制要求离开的,因为民众的好奇心总是那么旺盛,如果没有一个强制令,他们估计能从头到尾的观望。

老吕拿出烟,给我和唐振国一人一根,刚刚点上烟,小夏就拿着一个小本子急匆匆的跑到了我们面前,一脸傻笑。

老吕嘴里衔着烟,吐词有些不清楚的对我说道:“这小子过完年看来是醒悟了,说是要向你学习刑侦技术。”

我笑了笑,目光落在小夏手里的小本子上,然后对他说道:“怎么,你还准备像开会一般记笔记啊?”

小夏露出一排整齐又稍显淡黄的牙齿笑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

不无道理,我没有反驳。

叭了一口烟,我直接进入正题说道:“从现场勘查结果,我首先推断一下凶手的动机。一张出自名画师之手的画被替换,那么这次行凶的目的肯定与这幅画有很大的关联。那么根据这幅画,又衍生出了这么一个怪诞的杀人案,可以肯定,作案者的思维与常人不同。我现在梳理一下凶手的作案手法。首先,凶手来到死者家,必定是带着那一幅赝品的,像死者这种爱好字画的人,看到别人手里拿着一幅画,必定会好奇的要求看一眼。如果他看到这幅临摹的未成品,凶手要如何与其解释呢?我有一个猜想,那就是持画的人本身就酷爱临摹名画,而且死者知道他有这个爱好。这幅奇怪的画不会引起死者的猜疑后,第二步就是如何让死者重度昏厥并实施盗窃和虐杀?所以喝红酒是关键。两个人在深夜,不会平白无故的喝红酒,除非两人的关系很不一般。从床上发现的头发可以猜想,这两人的关系的确不一般。不过凶手在这里到底是女人还是同性恋者,就需要在后续调查死者的社交范围时去确定了。”

我又叭了一口烟,看见小夏很认真的在记着笔记。

我继续说道:“从死者身上只穿着睡袍,以及口中的酒味可以推论,凶手很可能通过调情的手段,骗得死者喝下了带有烈性迷药的酒,并使其重度昏迷。迷药是否存在,在尸检出来后就能见分晓。在死者昏迷后,凶手第一步是清理自己留下的痕迹,从清洗酒杯这点能很好的证明他做过这一步,当然还清理过其他什么东西,我就不得而知了。第二步就是实施盗窃,替换名画。显然凶手对死者的家很熟悉,否则他也不会轻易的找到合适的画框用以镶嵌自己的赝品,估计之前就已经做好了犯案准备,查看好了画框的尺寸和位置。替换名画这一步在一般人眼里是多此一举,但是在一个艺术家眼里,这才是关键。原因我在之前已经阐明,这里不再赘述。”

小夏此时抬头看了看我,欲言又止,唐振国看了看小夏,说道:“画中有只狐狸,凶手意图伪装成画中的狐狸跳出来杀人。”说完还翻了翻白眼,表示无法理解。

“哇!真的啊!要不是欧阳哥点破,说不定我们还真的会被凶手牵进去不可。”小夏傻笑着说道。

老吕此时的脸一阵白,一阵红。

我笑了笑,继续说道:“接下来就是凶手表现出残忍又细腻的一面。他首先用一种奇怪的凶器割伤死者,然后利用事先准备的兽爪模具制造动物的血脚印。正是这种血脚印和死者身上的诡异伤痕,让我联想到了凶手所使用的凶器。我刚才在网上查了一下,这种东西确实存在,而且有贩卖。”

唐振国瞪大眼睛问道:“什么东西?”小夏也直勾勾的看着我,只有老吕依旧在眯着眼睛抽烟。

我说:“金刚狼都知道吧,凶器就是类似金刚狼手中的钢爪。”

小夏一听,连忙拿出手机查询,随后大声叫道:“我去,网上还真有这东西卖的,而且还是钢制的。”

老吕拿过小夏的手机,若有所思的看了看,说道:“这凶手的思维也真够奇葩的。”

我说道:“不过这凶手不够严谨,那血脚印的确是狐狸的脚印,但是它是四个前爪,而金刚狼的钢爪是三个。”其实这一条与办案没什么帮助,我也就是调侃一下凶手而已。

随后我们查看了小区的监控录像,一个留着马尾辫,带着口罩,背着画筒的男人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显然这人和凶手的特征十分接近,那么同性恋的男性凶手就比女性凶手有更大的可能性了。

作案现场交给小夏和勘查民警,我、老吕和唐振国直奔死者曹卫虎的字画店而去。

字画店名叫奇画居,位于鸽子沟古玩买卖集散地,仍在照常营业。

“奇画居,奇画居,很有点奇货可居的意思啊。”我抬头看着那古朴的绿字黑底匾额,调侃道。同时发现那匾额的落款也是于瑾墨。

“欧阳,你看那门头牌匾的落款,也是于瑾墨。”看来老吕也发现了。

我说:“不错,这于瑾墨和曹卫虎的关系很不一般啊,走,进去问问便知。”

走进字画店,我才发现这家店铺很有些档次,大约六十平米的店铺中央,是一圈围式的玻璃柜台,柜台里明亮的灯光下,既有精致的文房四宝,也有名家题字作画的香扇,四周的墙壁上很有规律的悬挂着各类字画,都装裱精细,美轮美奂。

一位带着金丝眼镜,身着白色中式长衫的男子,正站在一张铺着白布的桌子前作画,见我们走进店铺,他连忙放下手中毛笔,上前抱拳行礼道:“不知各位贵客有何需求啊?”

这打扮,这架势,我以为我穿越到了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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