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延曲折的龙岭群山,荒芜破败的车马古道。终年不息的南北向季风将国土两域的文化贯通融合,虽然自古以来地势险峻且异兽盘踞,但因为交通不畅、无力绕行的缘故,南国千年的历史中,这条渺无人烟的山迹仍然是最主要的商路之一。
每年的夏季,南方的商人们会挑选上好的马匹武师,运送着谷雨清明后晒好的香茗、或者是一并搜罗的绫罗绸缎,或走山路,或行水运,千里迢迢奔赴国都所在的北方,换取金银珠宝,用于进购江南女子们最爱的胭脂水粉,而后原路返回。
“龙岭山中多险恶,富贵由天不由人。”
这是自古以来便流传于来往商队之间的俗语之一。
作为一条把守南北关隘的交通要道,龙岭的所在可以说已经集所有缺点于一身。
千里无人迹的穷山恶水,陡峭难行的山路栈道,以及群山中偶尔出没的蛮荒古兽,兼不时发生的恶劣天灾。为了贸易带来的巨额利润,无数的人在此英年折腰。一望无边际的群山荒草,考量的不仅仅是穿行者的体魄修为,更是面对大自然的试炼刁难时,临危不惧知难而上的胆识心性。
很多年后,直到京阳大运河的开辟,新兴的水路交通才取代了这条古道南北商路的“咽喉”之位。
“朝辞水阳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前朝诗人的名句,说的就是从江都阳城出发,一日北上的水路迅捷。
而自此以后,相形见绌的龙岭古道立刻就成为了行商眼中的糟糠弃妇,除了一些实力雄厚的宗门、世家仍将此处作为弟子、新苗的试炼所在以外,再少有人提及。
队,只身山间。
华贵的车马停在路旁嚼着不明品种的野草,劳顿的众人也循着稀少的岩角树荫,望着日头并不猛烈但异常闷热的天空低声牢骚。
锦衣华服的少年蹲在车队前沿的马旁,一门心思的观察着地上两群蚂蚁的斗杀。看他脸上心无旁骛的表情,大概此刻眼中的世界也不过如此。
马前的队首兀自把玩着手中早已断火的烟袋锅,飘忽的眼神只望着远方快马加鞭的一行人,脸上的表情无悲无喜,只能说是一路跋涉后的艰辛疲乏。
过了这座山,经过龙泉驿,便是此行的终点锦江城。
帝都刘家的二少爷,为了应当年指腹为婚的婚约跋涉千里,眼下终于是有幸望见了亲家派来的引路人。
“主事,前头来的是江家的人么?”
看着一字逼近的车马,负责驱车的副手来到了队首的面前,问道。
“差不离了,”队首笑了笑,将那只肘长的烟杆随手插入了腰带间,“距离太远,你们可能还看不清。马队上打得的确是澜沧世家的旗号,这点我行走江湖多年,出不了假。”
“那既然是亲家的人马,我们是不是也该上前迎上一迎?”一听说此行临近终点,几个脚夫的脸上全都露出了兴奋的笑容。于他们而言,江家的引路仪仗基本就意味着锦江在望,此行完结。
龙岭路险,一路上不见酒家客栈,看远处车马沉沉的样子,想必既是迎亲,仪仗中该是少不了犒赏众人的美酒饮食。
“不必。”队首微笑着摇了摇头,“别忘了你们出身都城刘家,世代相传的隐龙贵胄。他澜沧世家按地位只能算是我族家臣,这个礼他们应该尽。”说着,他的目光还趁着来人未近撇向了四座休息的众人,“都给我听着,拿起点精神头来!就算到了锦江城人家的地界也是一样,别因为一些小事败了刘家的气节才好。”
说话间,两队人马已经遥相在望。
看见队首所立之人后,江家的主事已经一个飞跃,踏马腾空来到了一队人的面前。
这个人看上去很年轻,除了保养得好以外,在他那种进门三分笑的套路式表情下,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圆滑。
“锦城江家,敕命小弟在此恭迎诸位,舟车劳顿,请随我等至舍中再一洗风尘!”
看着这个满脸堆笑的故人,刘家的队首无可奈何地笑了笑,“书院一别十八年,宜人兄倒是越发客套了!昔日同窗相逢,怎么着千里之外也该先记挂我才是,怎的见了面先提正事,弄得我俩好生疏远。”
“怪我怪我,小弟在这里给亦奇兄陪个不是!”一边稽首,应宜人一边还是递上了锦城江家的令牌。
这是规矩,两队交接,哪怕领路的主事是旧识,也必须先交换令牌确认身份。只是嘴上说着不见外,一边还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这样的行事虽然也在情理,却多少让一心叙旧的雨亦奇心中萌生了几分不悦。
书院同窗的交情是真,这两人的志不同道不合也是真。
一个仗义江湖,一个趋炎附势。
他们一个在外闯荡天下,打出了“剑光潋滟晴方好,水城山色雨亦奇”的名号,终得皇城隐龙贵胄招揽,奉为座上门客;一个四处经商,结交贵人,终于在南城锦江澜沧世家的名下栖身落户,鞍前马后,也算权势一方。
两人各侍其主,多年不曾往来,今日有幸一聚,到底发现原则不同,曾经的交情难以成为熟络交情的持续话题。
雨亦奇摇了摇头,只当自己自作多情,毕竟人各有志,自己的潇洒不该适用于天下。
“兄弟一路行来,可曾遇到险阻?”递上了随身的烟草,一边招呼着脚夫们饮食休息,面带谄色的应宜人也凑近了雨亦奇的身边。
“还行,不长眼的恶兽碰上了几只,至于毛贼恶匪,多是看到了刘家的旗号便自觉绕路而行。说起来虽然路程千里,行起来也不过是数日脚程。”一转真元点上了烟袋中的火后,喷吐着久违的云雾,雨亦奇回答了他的话。
“如此甚好。”东拉西扯了两句,这位主事的目光最终还是停留在了车队旁一心观察着蚁群斗杀的少年身上。“那位……就是王城刘家的二公子,刘骏生?”
点了点头,雨亦奇的眼中还是闪过了一抹异色。
外界盛传,刘家二公子天生痴傻,心智不全,这是众人皆知的事情。而此次千里迢迢为婚约一事特意入赘家世不及刘家的江家,则更像是从当事人的角度落实了这个说法。
民众之间的流言很盛:说刘家是已经放弃了这个傻少爷,不愿再在他身上浪费任何的家族资源,这才眼不见为净,把这个笑话瘟神甩手送给了敢怒不敢言的江家。
眼下见到故人这么问,虽然合情合理,雨亦奇却总不好说什么。他不愿别人带着异样的目光看自家少爷,但难道堵住了别人的嘴,还能顺道挖掉别人的眼睛么?
这门婚事或许是有些问题,但是众口铄金之下,难免过分了些。
十八年前的父母之命,今日突然就变成了上对下的强权命令、乱甩包袱,如此难听的谣传,别说伤当事人的心,他们这些看着公子长大的门客听了都觉得难受!
“你想说什么?”冷笑了一声,吸食着南城的烟草,他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没想说什么。”应宜人笑着摇了摇头,“早些年听闻了刘家二公子生性纯良心性单纯,今日一见也是如此了。”
这份笑容里有多少虚假,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话不必说得那么好听。”雨亦奇是个直肠子,凡事有一说一,见不得别人玩弄言辞,“外界的流言蜚语很多,有的可信,有的不可信。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们家公子的确心智未全。”
他苦笑了一声,吐出了一口风尘般世俗的浓浓烟雾,眼神中的迷离,大概能写尽十载风霜。
“我们家公子生来很聪明,只是早产的缘故,先天心肌落疾,自幼体弱多病。二夫人心疼,起了个乳名唤作长生,只盼望这一生健康平安。他的资质很好,只是武者最忌心肺脏器功能不全,我们都明白小主子的苦楚,所以虽然外界流言很多,家里却一直瞒着,未曾在他面前提起。”
“二公子的身段我看过,资质根骨的确都是上乘。未能习武,倒着实可惜。”应宜人唏嘘道。
看着他的表情,雨亦奇翻了一个无声的白眼。
自家公子或许资质不错,但论及根骨最多也就是一般,早听闻这位故友八面逢源,这份做作倒是没让他失望。
“他这一生真正还是毁在七岁那年的一场高烧。”他吐了一口烟,看样子是打算把故事说完。
“什么高烧?”
“不清楚。病发的时候我还没有正式落草刘家。”雨亦奇摇了摇头,嘴角无奈一撇,“只是听说自那场大病过后,这位天资聪慧的少爷就像是彻底换了一个人,原先活泼开朗的孩子变得只愿沉浸在自己世界里,而他的心智,这么多年来也没再成长。家里的老辈都说这孩子是一场大病烧坏了脑子,我却觉得不然,这么多年来我也算看着他长大,偶尔他嘴里吐出来的一句话,能比很多大人都更有深意。人这辈子非得追逐功名独步天下?也许像个孩子一样过完一生才是最大的幸运。”
“也好。只愿二公子和我们小姐成亲后,这俩人也能平平安安简单过完余生才是。你我都涉足江湖,里头的凶险自然不用多说。”应宜人砸了咂舌,良久才眯着眼说出了这句话。至少看他的样子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只是这句话是否出自真心,雨亦奇自认他看不出来。
他当然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应宜人的心中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冷笑。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同情傻子,不管他出身什么样的家庭。
家主的交代没有错,他刘家不仁在先,有什么理由怪自家不义?把这么个包袱送过来继承他澜沧世家的家业,仗势欺人不说,更是毁了江家大小姐的一生!
所以这个人必须得除。
为了江家的小姐江秋雨,为了澜沧世家的百年家业。更为了不让江家因为这个傻子而沦为天下笑柄。
把迎宾之路选在龙岭山中,考虑的就是传言落实的这一刻,杀人灭口。
“二公子这是在看什么呢?”带着脸上慨然的笑容,这位江老爷的心腹把话题扔向了眼中那个可笑的死人。
“叫我?”蹲在地上的刘骏生回过头,刀削般俊朗英气的面庞映着的却是孩童般的天真。
“嗯对!”向前走了几步,应宜人半俯下了身子,把看不出任何神色异动的背影留给了身后抽着烟袋的雨亦奇。
“我告诉你哈,笑死我了!”刘家公子捂着嘴,露出了一副想笑又极度压抑的表情,“两群蚂蚁在一起打架,起因是一只瘸腿蚂蚁拦在了另一群蚂蚁的家门口!”
“呵……呵呵,还真挺好笑的呀。”应宜人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浑然没听出来半分笑点,他心说这果然是个白痴,等你死了以后,有的是凶蚁食尽你的血肉,“那后来呢?后来哪群蚂蚁赢了?”为了在雨亦奇的面前装出关爱智障儿童的样子,他还是颇具耐心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你傻不傻?”前一刻还表情天真的刘家少爷后一秒突然站起了身,拍了拍手上的土后脸上是不加掩饰的冷笑与轻蔑,“结果当然是我脚一跺,两群蚂蚁都死咯。”
说完后,他顺带掸了掸华服上的尘埃,自顾自地走向了马车,留下一脸呆滞的应宜人俯身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明明知道对方是个傻子,这句话却还是听得他莫名一阵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