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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郝澄回来的时候,几乎全村的人都知道江孟真的存在了。

她一路走来,碰到个村人便朝着她笑,寒暄两句便问:“郝澄啊,听说你有个表哥来找你了,是不是真的啊?”

郝澄皱了皱眉:“王姨你这是听谁说的?”

“还能是听谁说的。我都去你家那边瞧见了。”对方朝着郝澄挤眉弄眼,一副你都懂的表情。

这小村子也就这么大点地方,传个八卦消息,自然是如星火燎原,片刻就全村上下知道了。

郝澄心下便觉得后悔,她就应该一早上起来把那孟臻撵起来,早早让人离开杏花村才是。

藏也是藏不住的,郝澄点点头:“是有个这么表哥,不过他过几日便会走的,也待不了几天。”

“让人家走干什么呀,我瞧你那表哥模样好,年纪也和你相当,看着就是正经人出来的,还是你嫌弃人年纪大了。”

王姨一脸的促狭,她原本是对郝澄敬而远之的,不过这秀才娘子没了爹娘之后反而多了几分人气,看着要讨喜,她才敢这么开玩笑。

“没有的事情,王姨你就别开我玩笑了。”太亲和也有太亲和的坏处,郝澄无奈道。

“大家都是女人,都懂,这种事情遮遮掩掩干什么啊,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当然要考虑这种事情了。”

“行了!”郝澄声音沉了下来,“爹娘她们才没了不到半年,王姨莫要在我面前提这个话题了。大启爹娘没了要守一年的孝,有些读书人按照古法,三年也是要守的。

且不说她暂时没有成家意愿,她用了书生的身体,这个孝道她总归得尽。即使期间有心仪之人,也不能提亲成婚,不然岂不是要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她板起脸的时候还是很能唬住人的,看她真的动了几分怒,对方才不嬉皮笑脸。真是开不起玩笑,王姨神色悻悻然。

“我家里还有事情,要先回去了。”郝澄也不欲继续和对方说下去,便转了话题,给了对方一个台阶下,便脚步匆匆离开。

也不是所有人都像王姨这么拎不清的,大部分人还记着她孝期未满,也只是寒暄两句,问候一声,并不随意开郝澄的玩笑。

等她回去的时候,江孟真早就把衣服洗好了。他学着郝澄的样子,把衣服都挂在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树上的晾衣绳上。还去了董家,向董家夫郎学习怎么烧火,以及简单的一些活。

杏花村地方偏僻,也没有个分号,他昨日去寻郝澄的时候,就买了十多只信鸽放飞。想必半月之内便有人来寻他。在那些人没来之前,他便以孟臻的身份安心养伤。

毕竟他手边连个可用之人都没有,龙游浅滩遭虾戏,他身边只得一个身无长物的弱书生可倚仗。在值得他信任的人尚未联系到他之前,江孟真是断然不敢轻举妄动的。

现在这个时节,多的是秋高气爽的天气。郝澄惦记着家中有人,又不欲在镇上花冤枉钱吃那些昂贵吃食,回来的时候阳光明媚,天色正好。

她个子长得高,院子的墙头又挺矮,郝澄走在原处,远远就瞧见自家院子里上方飘着洗好的衣物。

那些衣物被从大到小,按照相同的距离被晾在粗粗的晾衣绳上,从平原上时不时地刮过来一阵凉风,把薄薄的床单和衣服吹成一面面鼓起的帆,为小院子平添了几分温馨居家之感。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自称孟臻的男人来历神秘,这种有个人在家里头等着她的感觉其实也很不错。

郝澄心下微动,步伐更快几步。她拉开了院门,一眼就瞧见了躺在阳光底下的晒着太阳的江孟真。

这年轻男人穿的是她便宜爹亲的旧衣裳,薄薄的衣服料子显然不够保暖,男人躺在长椅上,身体蜷缩成一团,像只懒洋洋的猫,慵懒而华贵。

因为洗过衣服的缘故,那长而肥大的袖摆被江孟真卷了起来,露出半截纤细皓腕,他是个不易留疤的体质,从山上摔下来的划痕落了痂,疤痕已经很浅,不像她自己,小伤口养个十天半个月的,痕迹依旧十分明显。

男人身上那衣服洗得发白,上头还有好几个补丁,可穿在这人的身上,还是让他硬生生地穿出来几分贵气。那发白的料子穿在他身上,给人感觉不像是洗得太勤穿得太旧,倒像是故意做旧的。

她不知道对方家里是做什么的,但总归是不一般的富贵人家,才能养出这样的气度。

江孟真的警惕性很高,明明是眯着眼睛晒太阳,一副睡得香甜的模样,但在郝澄轻手轻脚走进院子的时候,他还是立马就被惊醒了。

江孟真初醒的时候眼神很锐利,郝澄被那眼神一扫甚至有点心里发凉,但只是顷刻工夫,对方的眼神又柔和下来,就像是一汪春水,温柔缱绻,又无半点媚态,不会引人遐思。

他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恩人回来了,我方才有点犯困,便在院子中睡着了。”

这动作十分的孩子气,实在是很难想象会是个二十八岁的男人,不过在郝澄看来,这孟臻长得十分年轻,瞧起来和她的年纪也差不多,这动作做起来一点也不显得做作矫情,只会让人觉得十分可爱。

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郝澄虎躯一震,兴许是受了书生这壳子的影响,她竟然觉得可爱这个词用在男人身上也没什么不好的。

江孟真把郝澄留下来的粥全喝了,屋内也没什么可以直接吃的东西,他运动了一上午,肚子早就饿了,免得自己腹中打鼓,便主动地问:“咱们今天要烧些什么菜?”

“爆炒猪肝还有瘦肉汤,再炒几个素菜。”考虑到江孟真身上还有伤,她选的都是些补血养伤食物。

郝澄动手开始洗菜,江孟真也挤进来小厨房里:“我今天在董家夫郎那学了怎么烧火,煮饭的米也淘好了,青菜也洗好了。”

果然,厨房的木脸盆里果然放了还沾着水珠的青菜,虽然分量有点多,但确实洗得很干净。而且这些青菜还一律根部朝下,叶子朝上,按照大小顺序,一根根地摆放地极其整齐。

董家夫郎是个粗心大意的,做菜也随性,这种拿出去堪称艺术品的小青菜,也只能是出自面前这个疑似强迫症患者之手。

郝澄信了他的话,也没有说什么,做饭的时候就支使起这身娇肉贵的大少爷,帮她烧火拉风箱打下手。

平常只是她一个人忙碌,这种灶台又不比现代的煤气灶,火候控制得不够好,有江孟真帮着烧火,今天的菜式虽然简单,可比平日还要美味几分。

吃完饭郝澄去洗盘子了,不知不觉又吃了好多的江孟真则捧着撑起来的肚子在屋子里消食。哗啦啦的水冲刷着盘子,郝澄低着头道:“我方才和人说了,过几****便要离开。你若是想待在这房子也行,一百两银子,这院子连着里头的家具一起卖给你。本来是卖八十两,二十两是你的药钱和这几日的饭钱。”

这要价对穷苦老百姓来说是宰客,但对这种大户人家出来的公子哥来说,绝对不算什么。更何况郝澄还救了江孟真,那么劳心劳肺,也没问他要辛苦钱呢。

江孟真数出四片金叶子来:“药钱还有这两天的饭钱。这乡下的这间房子我不要,你又不在这长待。”

他身边没有身份文书,买房子也过不了户,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不方便,自然是要跟着书生的。

这屋子虽然破,但郝澄把事情打理得妥帖,又做得一手好饭菜,让他自己一个人住这种破屋子里,他才待不住。

郝澄甩掉碗筷上的水,神色带了几分诧异:“谁说我不在这地方长待的?”

“恩人不是想在镇上安家置业吗?你出一半房钱,剩下的我出。我待到家人来寻我,时间也不会太长。等我离开,房子悉数归恩人。”

“别叫我恩人,你叫我郝澄就可以。”听一回两回还行,这人一口一个恩人的叫,她听起来浑身别扭。

江孟真实际上也并不喜欢恩人恩人的叫别人,小白兔“孟臻”会感恩,他对郝澄却不会有太多的感恩之心,当即从善如流地改口:“那郝澄,我不会耽搁你太长的时间,买房子的事情我有经验,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帮忙。”

他顿了顿,语气十分诚恳地道:“如果搬到镇上的话,我们可以以兄妹相称,也恳求你,暂时的收留我这一段时间,我绝不会给你添什么别的麻烦。”

郝澄是吃软不吃硬的,江孟真虽然是个大少爷习性,但没什么大少爷的架子,相处起来还是让人觉得很舒服。而且一个孤身男子,在外总是艰难些。郝澄对他有几分同病相怜之情。

不过同情归同情,要不要继续把他留着还是个大问题:“这几****可以待在这里,莫和乡亲们说些有的没的。收留不收留的事情,你容我再想想。”

江孟真点头应好,不逼郝澄做决定,也没有急吼吼的指责郝澄冷血,只是越发地在细节处潜移默化郝澄的想法,要让她觉得,把他这么只小白兔扔出去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

书生是个心软的,而且守礼,他一步一步地攻陷,并不担心自己最后不能留下来。

屋内有个人帮着打理家务,又没有田地要她照顾,郝澄更加频繁地往镇上跑。她通过寻了好几处宅院,几番衡量,终于敲定了城北的一处宅院。

谈妥了,她便要花钱买下来,结果第二****带了银票过去。牙行那边出了幺蛾子——明明答应的好好的,结果卖家又临时反悔,说是把屋子已经高价卖出去,她要是想买,再多出两百两银子。

两百两,当她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不成。郝澄怒了,生意自然做不成。牙行劝了她,便又给她介绍了两个,但悉数都失败了,按照牙行的规矩,她们介绍三个,如果是谈好了,结果最后都闹不成的,郝澄在她们那里交的订金可是不可能拿回来的。

一次两次还好,多来了几次,要还察觉不出其中问题,郝澄就真是个傻子了。看郝澄为买个合心意的房子这么折腾,还是有个卖房子的主好心,私底下才劝了她一句:“你这是得罪人了,可要在这里安家落户,那牙行可不能得罪。”

郝澄想了半晌,她在这镇子上什么事也没干,这牙行是靠抽成做生意的,犯不着平白无故这么整她。思来想去,这里她能够得罪的人,就只有书生那个吝啬鬼舅舅。

她本着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没去和他计较,对方倒是来招惹她了。还真当她是包子,随随便便可揉捏了!

可惜她抓不着证据,寇氏做得也不是天怒人怨的大事,就是给她添堵,顺便让那些卖主败坏下她的名声,纯粹恶心她。

对律法也不是很熟,虽然气愤,一时间还拿寇氏和这牙行没办法,只能自己憋屈着,憋了一肚子的火。

因为生闷气,郝澄当天饭都没怎么吃,还是江孟按捺不住,才问出了口:“这又是怎么了,可是买房子的事情,遇到了什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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