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这个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去挑手机吧。”周晓乔说。
我跟着也起身,但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便复又大大咧咧坐了回去。
“怎么了,还有事吗?”她不禁疑惑。
我左手拿叉子指指她的面前,道:“乔美人,你点的东西还没吃完呢。”
她顿时露出一个很苦闷的表情,摸摸自己的小腹,鼓起半边脸颊抱怨道:“今天摄入的卡路里已经够多了,再吃会胖成猪的。”
我往她毫无臃肿感的纤细腰身上瞄了两眼,无言以对。赶紧给我向全世界喝水都能长肉的人道歉啊混蛋!
“不吃算了。归我了。”我伸手,端过她面前的长方形瓷碟,摆在了自己面前。
别说,这种盘子做工还挺考究,起码重量上是很可以的,相当压手。
懒得理她,我低头操起刀叉就大快朵颐了起来。说是大快朵颐也着实夸张了些,这种甜品本来就是价格和分量成反比,根本就不是拿来果腹的玩意。
三口两口就解决完了自己的一份,撤开碟子,再准备去吃她剩下的。
“哎,我说你这人,人家剩下来的你也要吃吗?”也不知是羞是恼,周晓乔嗔怪道。
也不觉得奇怪,这种大家族的大小姐,连随手拎出来的包都是几万块的,何况每次见面时款式都不一样,哪里会心疼这点子钱。再者说,也不一定非得是大小姐,其实现在很多人都不在意这些小浪费。不过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毫不顾忌自己的吃相和形象,头都懒得抬,嘴里满满塞着薄脆的小饼干混着奶油,我囫囵道:“可吃不可糟,可吃不可遭。”
能吃的就别糟蹋了,这句话是我妈教给我的,也不知道算不算谚语。
吃饭的时候总是跟苏茉这么念叨,然而丫头往往鄙视我像个罗里吧嗦的老妈子。
“我说的又不是这个,明明是人家吃过的……算了算了。”周晓乔托着下巴望着胡乱扒拉着食物的我,无奈叹了一声,也不知是在想什么,轻轻地笑了。
“呼——吃完了。”我喝了口咖啡,擦擦嘴,酒足饭饱。
甜食能使人心情愉快,这句话还真不是瞎说的。
“吃饱了?那现在可以走了吧。”她
“不着急,还有件事才是重点。”我说,“你带了纸吗?”
周晓乔怔了怔,低头从包里翻出一包纸巾,递给我。
我不由得苦笑,“我说的不是纸巾,是可以拿来写字的那种,白纸。”
她茫然摇头。
“那就没办法了。”我摩挲着自己稍稍刺手的胡茬,想来想去,只好取了手边的餐纸。
甜品店里的纸巾质量很好,比市面上买的纸巾都要来的更加厚实,刚好可以拿来用。
就在周晓乔一脸不明所以的目光中,我将没用过的纸巾四四方方仔细叠好,然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支约莫中指长度的短笔来,旋转笔尾,笔尖便随之缓缓从笔身里探了出来。
“你出门随身带笔?”她觉得很神奇。
“嗯,纸容易弄到,但是笔就不一定了。外出总能用得上。”我说。
这是我的一点小习惯,万一要随手写点什么记点什么,没有笔总是很麻烦。后来碰巧见到这种小巧方便的原子笔,就买了些备着。
怎么写比较好呢?
我拿笔尾戳着下巴,埋头思索。
正绞尽脑汁,对面忽然传来轻轻的浅笑声。抬头看去,周晓乔正似发现了什么,耐不住笑意,巧笑嫣然。
“怎么了?”我奇道。
“没什么。”她手背拖着下颌,眼神悠长,似是回忆起什么,微笑,“我啊,就是想起来以前的时候,你啊,一遇到想不出来的问题就是这幅样子,总是喜欢噘着嘴,然后把笔架在嘴唇和鼻子中间,恨不得抓耳挠腮。”
“哈。”我也不由得笑了。
的确,我刚刚确实把笔又架在嘴唇上了。人的小习惯,总不是多么容易能改掉的,不管多少年都一样。
“这么久了,你一点没变。”周晓乔说。
我愣了愣。我们其实一直保持着新鲜的感觉,尽量不谈及往事,都默契地避免陷入回忆的模式,否则有些记忆和情感真的绕不开,徒生无奈怅然。可相处这么久,原以为已经释然了,谁知道到底还是被她这突如其来的感慨打破了。
我笑了笑,说她:“还说我呢,你也不一样么。”
“是吗?”周晓乔眼前一亮,“我还以为自己这几年变化特别大呢,原来也有些地方没变吗?是什么是什么?”
我说:“你啊,以前就爱笑,现在也还是一样,只要看着你的时候你就会微笑。只不过以前笑的时候还会害羞,现在可不会了。”
她看着我,怔怔的,忽然便不再言语了。
本来说这事只是为了打趣她,缓和气氛,但没想到周晓乔居然如此反应,当真叫我一时没了主意。
“那个,我说错话了吗?”我小心翼翼问她。
一阵,周晓乔轻轻叹了一口气,冰消雪融,面露苦涩微笑,只恨恨道:“你啊,这么多年过去了,还一样是个呆子。真受不了!”
呆子?
我还是没理解她想说什么,又怕深问惹来尴尬,便打消了念头,埋头继续思考该写点什么。
周晓乔就这样静静看着我,一言不发,安静地不像是她自己。
倒让我无端想起了那句话: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嗯,那还是静一点的好。我心说。
思忖良久,我终于打好腹稿,提笔,在洁白的餐纸上写下几行字:
『佳人居幽谷,久思不得归,言往南山匿,长歌怀采薇。幽谷见佳人,旦夕路迢迢,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苏城&;孙启新』
文绉绉很含蓄,但是也没什么技术含量,差不多就是打油诗。
大意是:虽然很喜欢你啊妹子,但是总找不到你,为了你,我连本来不去上的课都只好去上了。好不容易见到你了啊,结果你又对我不冷不热的,搞得我很难受,但既然你也付出了,我当然需要给予回报。
说白了就是帮老孙给陆言薇写了封情书。
黑色的楷体字,字迹清晰,虽然没有练过书法,也比不过天生写字好看的人,但也还算清新秀气。尚可。
想了想,感觉不对,便用笔划掉最后一行字,把“孙启新”三个字写在了“苏城”的前头。仔细观赏,嗯,没什么毛病。
把内容叠进内侧,简单做了个手工课作业,看起来就像一个纸叠的荷包一样。再从钱包里掏出两张银行卡,塞进荷包,便心满意足地笑了。
“给。”我把东西递给一直看着的周晓乔。
周晓乔倒是心领神会,“哦,给薇薇的。”
我夸她,“聪明。”
“哼哼,还用你说。”她露出一个很傲娇的表情。
“可以是可以啊,但是你那哥们为什么不自己去送呢,还用你来帮他写情书?”周晓乔却警惕起来,“不会是你对薇薇有想法,想横刀夺爱吧?!”
我站起身来在她脑门上轻弹了一指头,她“哎呀”一声叫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