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知为何,我浑身猛然一颤,就算早有准备的我,一时之间听到这个消息也有些受不了。
我的呼吸不由的急促了起来,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怎么也开不了口。
这就是自己的选择,自己当初的选择,能怪谁呢?
明知道这一天早晚会到来,可真当这一天到来时,自己却有些难以接受,内心百感交集,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混社会的要么锒铛入狱,要么横死街头,混到最后没有几个有好下场的,其实这些自己一直都明白,也知道有这么一天。
在我恍惚无神的目光下,几个特警直接将我从地上推拉了起来,压着我走出了看守所。
我沉默的低着头,被一伙特警压着行走的脚步很快,就好像自己不断的朝着死亡迅速的前进一样。
死真的不怕吗?
我想没有人能毫无畏惧的说出自己一点都不怕,只是面对死亡时有些人会恐惧,有些人面对死亡时,相对而言比较坦然。
而我则属于茫然,我一直想知道,自己活到现在,到底为什么而活,只是这个答案却没有人告诉我。
或许只是仇恨,从初入江湖结下的仇恨,一直报仇复仇,结果越陷越深,江湖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报仇复仇永无休止一般,不断的循环着。
走过一道道铁栏门口,我看着监狱当中,一各个铁栅栏内的囚犯那黯然的目光,以及颓废的样子,我仿佛看到了这半年里浑浑噩噩的自己。
我突然有些羡慕自己,至少不用这么浑浑噩噩的活着了,或许死亡有些时候真的是一种解脱。
一想到这,我内心各种情绪一下子平静了下来,古井不波的脸上,在这一刻写满了经历世间百态的沧桑。
抱着坦然的心态,我被特警压上了警车。
十几分钟后。
当下车的刹那,我抬起头,目光看到了前方头顶之上,那庄重而又威严的法院,那两个字是如此的刺眼,不知为什么自己却情不自禁的笑了,那是一抹嘲讽的笑。
弱肉强食的世界上,那两个字,不过是对于弱者的规则而已,权势滔天之辈看到这两个字,或许只会笑一笑不予理会。
看到我这幅模样,身材魁梧的李局以及他身旁的警察都皱着眉头,一脸疑惑的看着我“你笑什么?”
我抬头看了眼头顶上的两个字眼大字,目光闪烁着,轻声道“没笑什么,只是再笑自己依旧不够牛逼而已。”
听到我的话,李局沉默了一会儿,也跟着嘲讽的笑了,只是就连他身旁的一群警察都不明白他们的李局为什么也跟着笑了。
李局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拍了拍我的肩膀,轻叹道“走吧,这就是命吧。”
听到这话,我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走进神圣而又庄重的法庭,在许许多多人好奇震惊的目光下,被压上去了。
“他就是L市龙宫的大哥吗?”
“原来他就是王龙啊!听说他在江湖道上的事迹,简直就是一个传奇啊!”
“此人的确牛逼啊!还这么年轻,就已经名震江湖了,不过也没传闻当中那么可怕嘛。”
“嗯,我也觉得,传闻他杀人如麻死在他手上的人不知何几,不过也没传闻当中三头六臂狰狞可怕啊!应该不可能吧。”
“切,混的再厉害又怎么样?如今还不是得被枪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
“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渣,也能这么风光,前阵子还说他是大慈善家,没想到竟是一直披着眼皮的魔鬼,简直就是滑稽可笑!”
“唉!好手好脚的干嘛要做哪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呢!”
“我觉得枪毙他一百次都不够!”
随着我一路走上去,在座的法庭之上的各式各样的人,议论声一浪接着一浪,吵闹成一片,说什么样的都有。
我扫视着众人一眼,看着那一幅幅嫉恶如仇的嘴脸,不由之主的嘴角一扬,不由的摇头失笑带着一抹嘲讽。
在场的人,有几个是好东西的呢?只是他们没哪个能力而已,没哪个胆量,没哪个能耐而已!
见我这幅模样,更是触怒了在座的众人,特别是坐在最前排的贾长习,更是一脸愤怒的指着我,怒吼道“放肆!如此大逆不道的畜生,还他妈用审吗?直接枪毙直接枪毙!”
听到这话,在场的不少人纷纷点头赞同,更是纷纷开口附和,显然许多人都知道贾长习的身份,想要巴结他的人更是不在少数。
我淡漠的扫视着众人,被特警压在了被告人的位置,双手靠的牢牢的,更本难以动弹。
可当我目光看到了角落不远处的一道熟悉身影时,不由的一愣。
只见坐在角落处,的人群当中一道道熟悉的人影出现在了我的视线当中,林耀均,黄小龙几个都在,还有在赌场之上取走我一百三十亿的周建!
周建看到我的目光后,更是朝着我露出了一抹笑容,只是笑容却饶深意。
黄小龙几人,更是朝着我跑来鼓励的眼神,林耀均也朝着我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的样子,看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
我深吸了口气,目光看向了坐在我后方的一排人群当中,却发现有足足五六个律师坐成一排,身前桌上摆放着厚厚的一叠资料,五六人不知道在讨论着什么。
看到这一幕,我便知道林耀均他们还在做着上面的工作,并没有就此放弃我,一想到这里我的内心也不由的涌上一股子暖流。
也就在这时,后台方向走出来三个中老年人,分别是两男一女,显然便是本次法庭之上的法官。
砰!的一声响声传来。
只见为首的老年法官一敲锤子,满是威严的冷喝声传来。
听到法官的话,一传出,整个偌大的法庭之上安静一片,就连吵闹的人群也安静了下来。
也就在这时,老年法官再一次一敲锤子,冷声道“开庭!请原告方,陈述被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