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大哥,你想喝点什么?”
他四平八稳地端坐着,看着她,只是微笑,“我没有来这个地方,不熟悉,随便点就行。”
钱霏不敢和与他犀利的对视,直觉落在自己身上的笑容出其的柔和。
钱霏一想也是,任安辰虽然住在这里,但他因工作的问题,长年呆在西藏那个地方,对这里简直如陌生的地方无异。
虽然认识五年之久,但一个是32岁遍尝冷暖风霜、成熟冷酷的男人,一个是刚出校门、被人捧在手心里,一直长在温室的小女生,他们两个人虽然说不上有代沟,但处于两个截然不同的环境和成长环境,性格也迥异不同,其实并没有共同话题可以聊。
所以,点完吃的喝的,空气很快陷入尴尬地安静之中。
钱霏开始如坐针毡,心里捣鼓。
她正绞尽脑汁要说些什么来打破这该死的沉默,这时,任安辰伸手握起红酒的杯子,微笑地看着她,道,“经常听天瑜提起你帮了他许多,我替天瑜谢谢你。”
钱霏一怔,有点意外,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她小心翼翼地开口道,“辰大哥,你不要这样说,天瑜是我的好朋友,他对我也很好,好吃好玩的首先都会记得我。”
她停顿了一下,鼓起勇气望着他坚毅深沉的脸庞,说,“辰大哥,我有话对你说......”
当望进他的视线中的时候,好似望进幽幽的深潭,耳根子顿时腾腾腾地发热。
“辰大哥,其实、其实我......”
她声音低到不能再低,手心里已潮湿一片,脸颊火辣辣地发烫。
任安辰静静坐着,看着吞吞吐吐的她一定非常不耐烦。
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她霍出去了,坚定地开口,“辰大哥,我有话要对你说。其实我——”
正当她鼓足勇气准备霍出去时,斜刺里插进一把痞痞的声音,“小钱包?”
一腔乱丝被打断,她仓皇地抬起头,眼前出现的是阮笛海那张欠揍的脸,她心里顿时涌出不好的预感。
“想不到在这里遇见你,好缘份啊,”阮笛海自来熟地挨着她身边坐下,漆黑的眼珠顽皮地打量任安辰,用极富喜感的台湾腔阴阳怪气地问,“这位叔黍是谁啊?”
任安辰自小就已经出来混社会,而十几年的部队生活,经历近乎残酷的磨厉,是一个真正成熟稳重的男人,在青涩未脱的他们面前,有一种长辈的威仪。
难怪阮笛海称他叔叔,虽然是开玩笑的方式。
阮笛海是钱霏的高中同学,在高一认识的那年就对她有好感,曾经写过信追求过她,可是在高二那年,钱霏无意中撞见任安辰,便再也无法爱上其它人,于是特别不耐烦地地拒绝掉阮笛海的死缠烂打,从此阮笛海每次遇上她都不甘心地冷嘲热讽起来,就连和她最亲近的任天瑜,成了他欺负的主要对象。
“你和任天瑜不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吗?那个傻子今天怎么没和你在一起?”阮笛海坐在她身边,痞痞地笑着,说话的热气都喷在她的脸上。
“傻子”两个字一下子尤如尖针刺进她的神经,她转头慌张地看向任安辰,果然看到任安辰脸瞬间变得黑如玄铁,周身有寒芒源源不断地散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