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栋住男生,另一栋住女生,这两栋楼又离的很近,大约有一两米远,中间隔着一条路。所以,她们女生那边说话声音假若响了一些,我们男生这边就听得见。
那郭春丽骂她老乡的时候我好像还穿着秋衣秋裤去阳台上看了一下。我好像听到什么你出来这么长时间没挣到钱了什么一类。
那郭春丽骂那男孩子一直骂到半夜,那男孩子才垂头丧气地走了。这件事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这让我感觉那郭春利很有可能是一个心狠的人,她可能会和燕子一样。
说实话,那燕子给我留下的伤害一直到现在,一直到死我可能都不会忘记。所谓“一次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一直以为那个被骂的男孩子是郭春丽的男朋友。
那郭春丽既然那么狠心的抛弃了她的前男友,那么有朝一日她也有可能会抛弃我。有了这些想法,我就不打算追她。可是,自从听到张泉燕那句话以后,她对我非常主动。
她就像吴丽娜那样,老是在众多人在的时候跑到我面前跟我说:“张建明,你看看我穿的这件衣服好看不好看?”等等诸如此类的话。总之是找话搭讪。可是,因为有了那件事放在我的心里,我一直对她不冷不热。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个人闯进了我的视线,她也是我老乡,丝印部的雷坤娇。丝印部是我们感光油部的下一道工序。如果感光油部出现了什么问题,那丝印部会第一个知道。
那雷坤娇是丝印部管质量的,有时就会为质量问题来找我们组长。一来二去,我们就和她熟悉了起来。我判断她有可能喜欢我是她老是望着我笑。
一个女孩子见了你老是望着你笑,是谁谁都会想着她喜欢自己。但是,我对于郭春丽也好,雷坤娇也罢,都还处于暗恋阶段,我一直没有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发出丘比特之箭。
因为我也是一个喜欢攀高枝的,我还在映及那董事长的侄女杨婷呢。因为自从那次我给她写信她拒绝我以后,我有时和她碰面时总会回避。
回避的时间久了,又吊起了她的胃口。和往常一样,她又想在早上七点半左右的时候和我对眼神儿。我本来想拒绝她,可是又想,无非是一个眼神吗,又不是什么值钱东西,给她抛一个就抛一个吧。
又少不了三两肉。于是,我和她就又在七点半的时候相互对眼神。人在爱情上都是非常敏感的,那雷坤娇对我有意思郭春丽知道,郭春丽喜欢我雷坤娇也知道。
所以,在晚上吃晚饭的时候通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我们男孩子排成一条队,女孩子们排成一条队,然后手里拿着碗筷,两只眼睛四下望。
那雷坤娇所在的部门下班时间比我们部门晚五分钟,如果我们部门有人下班走得慢了一些,就很容易被她们部门的人追上。
所以,那雷坤娇离郭春丽不远的时候可不是一次两次。当我手里拿着碗筷把自己的目光投向郭春丽身上的时候,那雷坤娇又向我望过来。
我就慌忙把头转向别处。又过了一会儿,当我把目光投向雷坤娇身上的时候,那郭春丽又向我望过来,我又不由得低下头来。这样的事可不是发生过一次两次。
就这样,我早上可以和董事长的侄女杨婷对眼神,晚上可以和郭春丽,雷坤娇对眼神,一天到晚沉浸在这种似爱非爱的感情中。可是,在我的内心却感到非常的恐慌。
因为自己已经26周岁了。一个人再漂亮还能漂亮到八十岁吗?这样想的时候,我决定不想再这样为感情纠缠下去,我决定快刀斩乱麻,尽快谈一个算了。
想来想去,我决定一个一个来。那么先选谁呢?我还是决定先给杨婷机会。于是,我就又给她写了一封情书。这次她没有回信,不过依然愿意和我对眼神儿。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
随着生意越来越好,那领耀厂为了提高员工生活的质量,就专门又租了一层房子,开设了员工休闲娱乐室。里面有乒乓球,台球,象棋等。
这方面的事同样归杨婷管。可是,管了一段时间她觉得管不过来,就又招了一名主管。他们两个的主要任务就是看管好那些东西。
有一天下班了,我去娱乐室玩。刚好看到那杨婷正在和另外一名男孩子对弈。他们下的是象棋。可是,那杨婷的棋艺太臭,过了不久就四面楚歌。
我就在她旁边帮她支招儿。可是,我的水平也臭,到最后那杨婷还是败了。我在想,假若我的棋艺高一些,帮她打败了她的对手,那么说不定我还会在她的心目中留下一个好印象呢。
假若我在她的心目中留下一个好印象,那么再去追她岂不容易得多?可是,虽说我没有帮她下赢那局棋,但是她见了我还会和往常一样笑笑,而且在早上的时候还会和我对眼神儿。又过了一天,又发生了一件事。
随着元旦的来临,厂里面要举行庆祝活动,让各部门挑出人来举行拔河,乒乓球,下象棋,写作,唱歌比赛。
我因为感觉自己没力气,不想参加拔河比赛,同时我也不想参加下象棋和打乒乓球比赛。我想发挥我的特长,写作和唱歌。
对于这两件事我一直很自负,我想着可能这两项我在领耀厂碰不到敌手。但是,我就像金庸《侠客行》中的白自在那样把自己看得太高了,正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的这两项到最后都没有拿到名次。
但是,我们感光油部门,除了拔河以外,还就我一个人参加了这两项比赛。我记得那时我写的那篇文章叫《不必妒忌》。
我写这篇文章的灵感来自于办公室打印的一份《不必事事在意》的文章。那办公室里有个习惯,一旦有人从报纸上或者杂志上或者电脑上发现一篇好文章,就会有人把它打印出来,然后给每个部门的组长发一份让他们看。
那篇文章让我看后爱不释手,就看了一遍又一遍,读着读着,我的灵感就来了,就写了那一篇《不必妒忌》。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篇文章的内容我已经忘记了。我记得好像写了妒忌上级的领导才能和下属的才华所带来的坏处之类。中间又好像列举了奥运会比赛之类。
但我却记得最后几段话:当今社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行各业人才辈出,特别是随着文化层次的不断提高,更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好比是群星闪烁,繁星满天,我们既然做不了最亮的那颗星星,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星星也未尝不可。
关键是,我们准备或者已经发出自己所能发出的全部亮光,单这点精神,就是难能可贵的。
我写这些话与自己当时的心理息息相关。因为我当时已经爱好文学爱了差不多有八九年时间,可是仍然没有发表过一篇文章,我想着自己可能当不了大作家,当不了最亮的那颗星星,所以“当一颗普普通通的小星星也未尝不可。”
然后我又想着只发挥自己的全部亮光就“拥有这点精神,就是难能可贵的。”
其实,我的这篇文章我很早就写出来了,只是在比赛的时候把它拿了出来,当我准备拿自己写的文章交给杨婷时,和我一个部门的我的一个同事黄在和找到我宿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