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带着我们转了几个圈,也没找到合适的厂。看来,他在这里也不时很奅(虚大)。于是,我和爱平,小琴就一起回来了。
在路上,当小琴走得离我和爱平远一点的时候,我跟爱平说,想让她把小琴介绍给我表哥认识。爱平一听生气的狠狠数落了我一顿:“你不记得我去年跟你说的话了吗?这女孩是我给你介绍的。你怎么会想到要让给你老表?”
“不是,”我说,“我又不知道你的真实想法。”我当时不知怎么的,当我确确实实知道那爱平是想把小琴介绍给我时,我又不想让给我表哥了。因为那小琴确实漂亮。
然后那爱平又跟我说:“那你以后听我的就行了。”我说:“好吧。”
那爱平让我辞掉厂里的工作,她带着我和小琴我们一起辗转了好几个地方,最终落到了东湖大道的一个玩具厂。这是爱平细心的地方,她既然想撮合我和小琴,除了为她自己考虑以外,还要为我们两个考虑。
因为她知道我不是一个坏孩子,不敢打架,所以她在要进一个厂的时候假若看到里面男的太多,就不让我们进去。
我记得我们有一次去了新乡的一个厂,那个厂效益挺不错。我们都跟老板说好了,到车间一看,车间最前面的一张平台上面对面坐着四个男人。
那四个男人都表情严肃,看上去简直就像瘟神一样。爱平当时怕我进去以后受欺负,就不让我们进那个厂。在这一点上,那爱平对我还真不错。
总之,我们进了东湖大道的一个厂。刚开始,那管工说好只要爱平和小琴,不要我。那爱平就给老板说了很多好话。正好那时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我站在雨里淋得像落汤鸡一样。
那管工见此情景,可能是动了恻隐之心,又看着小琴和爱平的情面,才勉勉强强把我留了下来。刚进厂的第二天,爱平就与唐河的两个女孩为争东西发生了冲突。
因为对方人多,我们不得不作出让步。里面有一个穿花格子衬衫的男子坐在厂门口的一张桌子前面打螺丝。他在干活的间隙总是用一双凶狠的眼睛瞪我。
但是,我只管****的活,不理睬他。我被分配打螺丝,爱平用电烙铁烙一些半成品的空隙,使其结合好,小琴打包装。我记得那个厂好像是一个做工艺品的厂。
我和小琴,爱平我们都离得不远。
我想可能之前爱平也向小琴说明了我们两个的关系,我和小琴都心知肚明,所以在上班的时候我们一边干活一边谈话一边对眼神。这对于旁边其他的青春期的女孩子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俗话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同样还没有男朋友的她们乍一看见我这样一个帅的不能再帅的帅哥,心里能安稳吗?首先是一个叫凤英的女孩子找茬和我说话。
我肯定得应承,总不能骂人家吧。另外还有张荣丽,俊英两个女孩子也总是没茬找茬的和我套近乎。虽如此,我对她们都以平常心对待,只对小琴暗送秋波。
淡我的这种只守一个的决心并没有感动小琴。
一天,小琴和爱平一起去到离我们厂有四五里的一个地方找老乡。走之前,我让小琴骑我的旧单车去。小琴不同意,非要骑“老四”的新单车去。“老四”是小琴的挂边子亲戚,也属于“外面”的人。
那把新单车是他偷来的。在回来的路上,爱平和小琴被人跟踪了一段距离,幸亏没出什么意外。我听说这件事后对爱平说:“走的时候我跟她说过骑新单车危险,她不听话,你看,差一点出事了吧。”
谁知道当爱平把我说的话传给小琴时,小琴却说:“有新的谁愿意要旧的?”这句话触到了我的痛处。读者,我跟你说过,我是一个文弱书生,不敢打架,有时甚至不屑于和别人打架。
我的人生观念是:宁要松松过,不要惹下祸。所以,对于小琴这种“惹祸精”我打心眼里讨厌。我在想,假若她惹了祸,有哪个男孩子要打她或者打了她,我会不会出手帮她?
我在想,那个男孩子在打了她一下之后,我会不会冲上去给那个男孩子来上一拳?假若我看他的样子还不是太可怕,我很有可能会走上去和人家讲讲道理。
而那个男孩子恰好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上来揍了我一拳。他揍我一拳之后,我在想,我要不要还手?假若我还手的话,他肯定还会揍我一拳,然后我的鼻子被打流血了。
我的鼻子被打流血之后,我是选择放弃还是该继续揍那吊毛,我实在不敢想。我想我大概会选择放弃。因为我假若我选择继续揍他的话,我得到的反击将会更大。这有点像压力与弹力的关系。
我在打架之前往往会想到这些。我会想到我们打到激烈处会不会有人报警?假若没有人报警的话,那吊毛会不会杀了我?一想到这些,我就心中打颤,两腿发软。
在这种时候,我甚至连冲上去的勇气都没有了。而这一条往往是女孩子们最鄙夷和看不起的地方。不管你打得过对方还是打不过对方,你只要冲上去保护你女朋友就行了。他可能会打得你满地找牙,你可能也偶尔打了他两拳。
但关键是,不管你打得过还是打不过,你要敢于亮剑。可我不敢亮剑。我是说,在我女朋友被人欺负的时候,我所能做的撑死是上去和人家讲讲道理。
假若对方一厉害,我就会想缩头乌龟一样将头缩进甲壳里。
由于这个缺点,所以我追求的女朋友最好是温柔和顺的,就像《红楼梦》中的袭人那样,说话轻柔,又善于为人处世,最好不要给我惹祸。
而小琴恰恰就是一个“惹祸精”。这一条让我很反感,我跟你说实话。
又一天,“老四”和好朋友老银请小琴吃饭,小琴让我也去。我本来不想和外面的人交往,但碍于小琴的面子,就也参加了他们的宴会。
席间,那小琴除了对我暗送秋波以外,对“老四”和老银也是眉来眼去,令我很反感。我们在那个厂一起干活的时候,虽说有不少女孩子对我表示好感,但我撑死只是和人家说两句话,从来都不愿拿正眼看人家一眼。
可小琴竟明目张胆地在我面前和别人对眼神。这岂是我所能容忍的?所以,饭还没吃到一半,我就推脱有事,起身走了。回来后,我把这件事向爱平一说。
爱平后来质问小琴。小琴说:“女孩子们有选择的权利。我只想在他们三个中间选一个。”这句话又戳到了我的痛处,并且让我想起我和小琴刚认识时我表哥在我身上练拳击时她在一旁不屑的眼神来。
根据种种迹象可以说明,那小琴和在澄海的许多其他的女孩子们一样喜欢坏孩子。那么,我是不适合她的。
再者,她说在我们三个中间选一个,我很有些看不起她。为什么?我是一个高傲的人,自以为自己可以当作家。我认为,小琴看不上我,只怪她自己没眼光。
我当时想,小琴呀,你真是瞎了眼,那老四和老银只不过就会偷一把自行车罢了。别的还有什么本事?
他们这样撑死只能算是小混混,很小很小的小混混而已,你却去舍弃一个作家想和他们谈,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有了这些想法,我打算做出一些事让她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