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每当我回忆起这段往事,我觉得自己当时真是太傻了。小瑞说完看电影的话,我怎么不知道说:“我们俩一块去行不行?”我想,假若我当时那样说的话,想来她一定不会拒绝。
怪不得人们常说,女人心,海底针,当真一点也不假。
虽然我说错了一句话,但小瑞也没怪我。我们虽然没有约会过,但彼此都知道都爱着对方。和往常一样,我没事干了依然上二楼给她帮忙。
可是,有一段时间,厂里的水泵特别多,我每天需要忙到晚上十点钟才能下班,再冲冲凉,哪里还有时间上二楼?再说,即使我那时候上了二楼,人家小瑞也下班了。
我们甚至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相互关心了。可是,总不能把这段感情放凉了,我想生办法给它加加温。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
那天,爱萍跟我说,小瑞感冒了。我就买了一瓶治感冒的药,让厂里一个叫王爱意的女人帮我送给小瑞。王爱意是谁?也是一个沾水枪的。
她已经成了家,大约有二十四五岁年纪。她是一个很慢很慢的慢性子人。不论是走路还是干活,不论是吃饭还是上厕所,都是慢腾腾的,似乎天塌下来也不知道慌张似的。
她同时也是一个实诚人,对人从来都不会耍什么鬼心眼。反正就是这样一个人帮我送的药。
后来我听爱平说,那小瑞拿到药后很感动,吃了说明书上一倍的药(爱平之所以知道小瑞的情况是因为她和小瑞都住在女生宿舍)。我原想她既然吃了那么多的药,应该已经好了。
可是,几天后听说她还没有好。我就又去药店买了另外一种药。那天,刚好王爱意不在,我就让爱平帮我拿给她。写到此处,读者们当然会问我,你为何刚开始的时候不让爱平送,怎么王爱意不在的时候你才让爱平送?
这个问题问得好。因为我发现小瑞很信任王爱意,但对爱平却没那么信任。为啥?那爱平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又加上她老公也在厂里,自然有些飞扬跋扈,有什么事喜欢抢个上风。
因为小瑞和爱平在一条线上工作,难免会为一些事发生摩擦。发生摩擦后,小瑞自然只能屈服。所以,我就选择让王爱意帮我送药。那王爱意不在,才让爱平送。
总之,我那位老同学与他爱人有些利欲熏心。也就是说,他们两个人把金钱看得很重。当然,他们不排除一切赚钱的机会,其中包括非法所得。
那时候的澄海,社会治安跟香港差不了多少。于是,一些胆大的人边瞅准机会捞“外快”。怎么捞外快?偷自行车。为什么只偷自行车而不偷摩托车,轿车了什么的?
因为一辆自行车才一百多块钱,即使在偷的时候被抓到了,大不了关几天,罚一点钱或挨一顿揍,还不至于坐牢。
他们偷自行车一般都选择下雨天或者晚上,身上揣一把********或绳套,瞅准机会,将锁一开,骑上就跑。
那平虎和聚强都是这一行的高手。每天遇到下雨天的时候,他们就会让和他们轮班的那个人上连班,他们就干这一行。
要说他们也真胆大,有时一天能推来四五辆自行车呢。他们偷来自行车后,用最便宜的价钱卖出去,然后把钱揣到兜里。
他们干这一行只能属于小混混。有些小混混把偷来的自行车卖出去以后,用那些钱吃喝嫖赌,像聚强和其他的人。但我老同学平虎卖到钱后就交给他爱人。
这本来是犯法的事,但在澄海却被看得很平常。在人们心里,似乎形成了一个定论:偷一把自行车也没什么大不了,丢一把自行车也是很自然的事。
因为比起杀人来,这些事就像芝麻子一样,小的不能再小。在澄海可是天天有人被杀,天天晚上有x帮相互火拼的。
所以,我们这些在澄海打工的,不管是在外面,还是在厂里,都得小心翼翼,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生怕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有掉头的危险。
我老同学夫妻两个虽说把金钱看得很重,但对我一直很好。因为我很会小恩小惠收买人心。比如我会在空闲时间上二楼帮爱平沾水枪,有时也会帮平虎开一会自动机等。
不管怎样,我这次让爱平帮我给小瑞送了药。小瑞接到药以后,当着爱平的面开始抱怨起来:“让一个人送就让一个人送,怎么今天让这个人送,明天让那个人送,生怕大家伙不知道似的。”
她说的这话,让爱平听了很不受用,在一旁说道:“不就送个药吗?让谁送还不一样?”“不一样。”小瑞说完,小嘴一撅,气冲冲的走了。
从那以后,她便和爱平结下了怨。这件事我认为小瑞和爱平都有错。爱平的错是她误会了小瑞。
那小瑞的意思是我只让一个人给她送药,这样知道我俩事的人就会少一些,没有看不起她,她送药就不对的意思。
而爱平心里恰恰这样想小瑞。小瑞的错是她不该当着爱平的面那样说,既伤了爱平的面子,又让她产生了误会。她们的这次误会为我和小瑞恋爱的失败埋下了一个伏笔。
鲁迅在《藤野先生》一文中写道: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吧。我想,应该把“大概”二字换成“一定”,而把后边的“吧”字去掉,变成“一定是物以稀为贵。”
人也是一样。我在的这个厂除了几对老夫老妻以外,只有小瑞一个女孩子,而男孩子有我和聚强,还有蹬三轮的老群和沾水枪的李耀磊。
刚开始我追小瑞的时候,其他几个男孩子都无动于衷。因为据说聚强是有女朋友的,那李耀磊又比小瑞小几岁。杂工老群听说家里定的有。
可是有一天,我听聚山说,那聚强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我就担心聚强也会去追小瑞。没想到,我越怕越是有事儿。
我追女孩子最笨的地方就是不敢约人家出去玩,只知道写情书。有一天,当我把写好的有一封情书拿给爱平让她帮我送的时候,遭到了她的一番奚落:“我的老同学,像你这样傻的男孩子全世界恐怕没有几个了吧。
人家都去和别人约会了,你还在这里写情书,真是傻到家了。”“和谁约会?”“聚强。”看我挺伤心的样子,爱平又无可奈何地说:“澄海这个地方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
大部分女孩子都喜欢坏孩子,不喜欢你这种老实巴交的文弱书生。”爱萍这样说,令我忽然想起我来澄海进第一个厂时遇到的两个女孩子鸽子和小芬来。
那两个女孩为何在我刚来的时候主动对我示好,而到后来又不搭理我了呢?我想,她们的变化恰恰是在我向老板要身份证的时候。
如果我当时强势一些,敢于和老板吵几句,也许他们还会和我说话。当我当时表现得那么软弱,让她们从内心里很看不起我。
接着,我又问爱平:“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好好的骗你干嘛。昨天晚上,聚强请小瑞看电影,你难道还蒙在鼓里?”“不可能。”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小瑞不可能变化得这么快。此时,令我想起放假的那天小瑞向我提出看电影的事来。莫非自己没有胆量请小瑞看电影,那小瑞见我不懂感情,才跟聚强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