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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搬出去

我也很想和虞锐和平相处,我们各取所需,可是偏偏天不遂人愿,总会发生一些你意料之外的事。

因为秦书的特意照顾,我晚上是滴酒没占,回到家的时候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不小心打翻了书房不起眼的一个烟灰缸。

我心想就是一个烟灰缸,应该没什么事的,谁知道虞锐发火了,这是我认识他以来,他第一次冲我生气,真的让我两腿发软不知道该怎么办。

“明天开始搬出去住。”他的声音冷到了极致。

我咬着口腔里的嫩肉,不知道该怎么道歉和安慰,“我现在就走,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他没理我,我站了一会就走了,回房收拾了几件衣服,带上身份证,我打算先去找个宾馆安顿下来,毕竟大晚上十一点也没有房东来带我看你房子。

我提着行李箱,尽量不发出声音,经过书房的时候虞锐不在,地上的烟灰缸碎片还在,我看了眼走廊两边,都没人,然后以光速把那些碎片捡起来塞进口袋里带走。

之后我一路出了别墅,走了很远的路才找到一辆车,看了看支付宝的余额,我挑了一家一晚上九十的宾馆住下。

这比租房子贵多了,我就住一晚,明天就搬走,打定主意后我怎么都睡不着,我爬起来翻出烟灰缸的碎片,很奇怪,烟灰缸不就是拿来装烟灰的吗?怎么那么干净,就好像一个工艺品一样。

我仔细地把一块块碎片摆平,突然有一块内壁的字露了出来:生日快乐,颖。

我蹙眉,这是个生日礼物?难怪虞锐那么生气,应该是他很重要的人送的吧,我对这个人没兴趣,反正也不是我该过问的,虞锐这么在意这个小小的烟灰缸,那那个人应该对他很重要,是他以前的女人吗?

就是季飞口中的高水准,我想着想着就睡着了,第二天闹钟一响开始起床找房子。

毕业后的两年,我和张浩在一起一直都是租房子住,找房子我还是挺有经验的,看房、杀价,我自己全包了,不到一上午就搞定了房子的事情,离公司是远了一点,但是便宜。

秦书晚上打电话来说温傲要见我,时间定在了下午四点,我中午随便在宾馆附近吃了点东西,又买了瓶胶水上去粘烟灰缸。

“林桑,你不用打的那么碎吧,眼都快瞎了。”两个小时后我无力地瘫在床上,狠狠把自己骂了一顿。

反正都是自己惹出来的事,继续粘……

眼看着到了约定的时间,我随便套上我那件旧羽绒袄就出去了,我先跑到秦书那边打听了一下,结果他也一脸懵圈。

“桑,你最近走****运了吧,先是虞总,现在又是咱们温总,你挑哪个下半辈子也不愁了。”他一本正经地帮我分析起来。

我无语地望着他,“我觉得他俩都没你好。”

“哟,你可抬举我了。”他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随即又开始嘚瑟起来,“没枉费我这两年对你的照顾,有眼光。”

我勾起一抹笑,“秦帅,我看你再改一名得了,叫秦上天。”

“滚。”他朝我翻白眼,“不过说真的,你现在到底是怎么打算的,跟我说说,我好歹能帮你出出主意,毕竟这一行我也混了十年了。”

我眼神有些闪躲,昨晚上的事要是告诉他,他指不定会骂我一顿再劝我去讨好虞锐。

“我觉得现在这个圈子我活得挺自在的,最起码真实。”我抬头看着天花板,“至于那些有的没的,我不想高攀,我可比谁都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秦书低低地笑了一声,抬起手搭在我肩膀上,“桑,你知道当时我为什么把你留在公关部吗?”

“损我的话别说,夸我的随便说。”我眯了眯眼,有种警告的意思,其实这就是一表情,对他没用。

“我看中你,一是因为你聪明能干,还有一张这行都需要的脸,二是因为你缺钱,我刚来漠城的时候也是你这样,所以跟我同期的人,很多都没我混的好,我坚信,钱就是最好的动力。”他食指在半空中点了点。

我嗯了一声,同样坚信。

“但是你让我刮目相看。”秦书忽然扭过头来看着我,“你清高,还自傲,你知不知道这一行最忌讳你这种性格。”

“你又开始教育我了。”我捂住耳朵,“我去找温总。”

他拉住我的胳膊,眼神里是从未有过的认真,“桑,只需要一次,你就不用再那么辛苦了,你想要的都会有,无论是虞总还是温总,他们能给你的是你想象不到的。”

是吗?这个诱惑好大啊,我竟然开始有点动心了。

我扯开嘴角,把头别开,“好了,我知道你为我好,这份心意我一定会铭记在心,耽误了时间温总生气我就死定了,赶紧的,我走了。”

我是从秦书办公室逃走的,我们待在一起两年了,除却上司和下属的关系,他应该能算得上这个城市最了解我的人,像父亲,也像哥哥,我怕在他面前动摇,也怕他看出我的想法。

因为,在我心里,女人用身体去换未来,是我最无法接受的。

我靠在电梯里,狠狠捏了把自己的大腿,林桑,千万别做梦,脚踩在这片土地上才安全。

到了温傲办公室门口,我跟秘书在瞎侃,一直到他出来。

“林桑,走了。”他叫我,声音很好听。

我偷偷在秘书耳边说了一句话,惹得她害羞地低下了头。

跟温傲一起做专属电梯,他问我跟他秘书说了什么,我挑了挑眉,笑道:“我说能给声音好听、长得又帅的温总当秘书,幸福吧,她就乐了。”

温傲唇边扬起微微的弧度,电梯门一开他就咳嗽了。

怎么他的咳嗽还没好,我站在他身后一米的距离发现他好像真的有些单薄,连皮肤都比一般人要白,是因为暂时生病的缘故,还是太操劳了?

“温总,你坐在车里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我加快步伐跑到了他前面。

温傲欲言又止,估计是说话也来不及,我这脚程可是追公交练出来的。

等我买完东西回来的时候他在车里坐着,我打开副驾驶的门,他开了口:“坐到后面来。”

我坐到后面,把手里的东西冲她扬了扬,“我经常感冒咳嗽,这边药店的阿姨每次都给我推荐这款糖浆,你也试试。”

“你跑那么快就是为了买这个?”温傲似乎有些发愣。

我点点头,把小袋子里装的药放在他腿上,“我觉得挺管用的,晚上喝第二天就有好转,两天就不咳嗽了。”

他看着药,又看了看我,然后道:“我今晚回去喝。”

我眯着眼笑了下,看着外面的夕阳,好难得,我竟然有空看夕阳,漠城的冬日白天很短,四点和五点就是白与黑的区别了。

“温总,我们去哪?”我犹豫了半天终于问了。

“一个商业晚会。”他的回答轻描淡写。

我却偷偷倒吸了一口凉气,能请得动温氏集团的温傲,那这个晚会上的重量级人物应该很多,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机会,不仅能借着温傲结交大人物,还能增长不少见识。

“可是……”我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

“现在带你去换衣服。”温傲的笑意让人很舒服。

我小心翼翼地道谢,然后不再说话。

他带我去的是一家专门帮人做造型的店,我问店员这衣服是买的还是租的,她说是买的,我的心当时就疼了,几万块一件晚礼服对我来说根本是天价。

“温总,这太贵了,我穿不合适。”我为难地看着他。

他换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看起来稳重许多,“你当我的女伴,我送你一件衣服,很公平的交易。”

“不不不,当我借的行吗?过了今晚我就还回来。”

他轻笑,“随你。”

换好了衣服,长发被人挽起来放在脑后,妆是别人化的,我想丑一点也不行。

温傲满意地看着我没做评价,一路上我都在琢磨他为什么选我当他的女伴,但是这种地位的人做决定不喜欢别说问来问去,他们有他们的理由,为了不惹他,我没敢问。

到了晚会的酒店,他的胳膊弯出了弧度,我把手放了进去,轻轻挽着他。

酒店里的装饰很豪华,到处都是有钱人,太多我没见过的东西让我应接不暇,还有身旁的人要顾及,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无措。

果然天堂的感觉不真实,我想回到地上。

“别紧张,认识这些人对你的工作有好处。”温傲在我耳畔道。

“这些都是大鱼,我接触的客户都是虾米,认识他们不合适吧。”我开始怀疑人生了。

他轻咳两声,“你的意思是,我也是大鱼?”

我一愣,机智的回答道:“他们是鱼,您是龙王爷。”

温傲笑了,我也跟着笑,我们俩说话我们俩觉得没什么,但是落到旁人眼里就不对劲了,本来我作为他的女伴出现已经够让人疑惑的了,还当众表现出熟络,我好像感受到了来自女人的杀气。

“温总,好久不见。”一位穿着布料不多、化着大红唇的女人上来搭讪,“这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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