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001300000217

第217章 :躲着

参加完股东大会,叶佳大概知道她手里的股份值多少钱了,她三年的分红都有一个亿了,难怪沈少卿笑话她。

股票叶佳暂时不打算卖了。沈少卿任命她做销售部副总,叶佳斟酌过后给推辞了。她才刚回来,昨天又刚好碰到陆晔,沈少卿就给她打电话,让她来参加股东大会,还想让她留在也轻集团工作。

就看沈少卿现在对她这样的态度,不可能是自愿安排她在也轻集团里工作。

陆晔吩咐的到不要紧,要紧的是叶佳担心她会时常和陆晔碰面。想到这些,叶佳才没有答应在也轻集团里工作。

现在叶佳再出来,每个员工看到她都是打招呼叫一声叶总好。叶佳看得出来他们很怕她,她一来公司就对员工惩罚,不扬名立威也难。

只是叶佳没想到沈少卿今天竟然没帮着梁清音,说了公道话,或许是因为她是股东了,如果沈少卿帮着梁清音,会闹的不好看。

叶佳回去时是四点钟,给林安安打了一通电话,知道林安安正带着真真和辰辰逛超市,她就打了车去了超市。

到了地点,叶佳付了钱,刚打开车门又坐回了车上,连忙把车门给关好。

“小姐,你不下车了吗?”司机狐疑的看向叶佳。

叶佳眼睛盯着车窗外,回答着司机的话,“下,一会就下。”

让叶佳如此反应的一幕是,林安安推婴儿推车,把真真和辰辰放在推车里,推车扶手上挂了满满两大袋子的东西,真真手上拿着的奶瓶掉在地上,路过的陆母捡起奶瓶递给了真真。

然后陆母的眼睛就一直看着辰辰,像是被黏住了移不开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林安安推着真真和辰辰走远,陆母才收回视线,迈步进了超市。

这一幕真的是让叶佳吓得不轻,暂时真真和辰辰的存在,她不能让陆家人知道,陆母要知道,依照陆母的性子,肯定会不惜一切把真真和辰辰带回陆家,她不可能能从陆家人手里争夺到孩子的抚养权。

等叶佳回到家里,林安安手上拿了一瓶酸奶,拧着瓶盖,看了叶佳一眼,“你不是说在超市门口等我和两个孩子的吗?我怎么没看到你人?”

“安安你见到了陆太太,她有没有认出来你?有没有问孩子是谁的?”叶佳心还是没办法安下来,林安安给她做过伴娘,她担心被陆母认出来。

林安安看向她,“哦,你是看到了陆太太,才躲着没敢出来啊。”顿了顿又说着,“我的反应能力你还不相信吗?陆太太不可能怀疑的,她又不知道你把两个孩子生下来了。你不是说你出国之前让陆老太太帮你弄了流产手术证明吗?”

对,她让陆老太太帮她弄了流产手术证明。威胁陆老太太那话一定管用,陆老太太一定不会置陆家的名声而不顾。

忽地林安安像是想起来什么事一样,走到叶佳面前,“我帮你查到梁清音以前那个经纪人甄甜,快要出狱了。甄甜替梁清音顶罪,中间肯定有利益关系,你快想想,要怎么用甄甜对付梁清音。”

“我之前试过用甄甜的父母劝甄甜,结果一点用都没有,可见想要利用甄甜对付梁清音没有那么容易。”说到这里,叶佳突然停住,问了一句,“安安,甄甜和梁清音的事情我没有跟你说过。”

林安安佯作自然的又喝了一口酸奶,随意的坐在沙发上,才开口说着,“都是卓泽昊告诉我的。你不愿意跟我说,我就问了卓泽昊。说好的我要用你的故事写小说,当然要多了解你所发生的事情。”

“哦。”叶佳也就是觉得奇怪,才问了那句,并没有多想。

林安安看向叶佳身上的衣服,“巴宝莉的最新款,叶佳把你儿子和女儿的奶粉钱都砸在你身上的这套衣服里了吧?”

“没有,这是别人送的。说是高仿的,不是正品。我今天买了一套一万多的职业装,被弄脏了。我得用手洗洗看,能不能给洗干净。”叶佳说着,就把她提回来的手提袋打开,拿出衣服。

真真跑过去拉着叶佳的裙摆,“麻麻,真真要拔拔,拔拔去哪了?”

叶佳弯下身体,把真真抱起来,很认真的看着真真,“真真他不是你爸爸,你该叫他卓叔叔。真真想卓叔叔了?那我待会给你卓叔叔打电话让他来看你。”

“不是卓叔叔,妈妈,妹妹说的是爸爸。”辰辰替真真解释。

两个孩子是龙凤胎,很多时候两人孩子想做的事情都是一样的。虽然都是两岁,但是辰辰像是魂穿boy,才两岁就比真真懂事太多,可以解释为因为智商的缘故。真真是像正常两岁的孩子,除了吃就是睡,爱哭爱撒娇。那小眼神就跟茶杯犬一样,不用哭,叶佳看着都心软不行。

叶佳看了一眼辰辰再看向真真,“卓叔叔和真真嘴里说的爸爸就是同一个人吧?是吗?真真?”

边上林安安不知道这是什么状况,但是按照陆晔的布局,这个时候不能被叶佳揭穿,所以林安安笑了笑,解释了,“这几天我和毛叔带真真,真真看到很多小朋友都有爸爸,一定是也想要爸爸了。”

顿了顿,林安安神情变得有些严肃,“叶佳,你真的得好好想想真真和辰辰现在才两岁,还不怎么知道要爸爸,以后两个孩子去上学了,越来越大,也就越来越懂事。如果他们羡慕别人有爸爸,问你,你怎么办?你说那个等到他们十八岁再告诉他们,他们的父亲是谁,根本就不现实。”

叶佳思忖片刻,“难道我要结婚,给他们找个爸爸吗?”

找谁能一起过十多年的,也能对她孩子好的?难度太大了,要不她花钱雇男保姆。给孩子充当爸爸?

“请问你要找谁?”

“我怎么可能知道。”叶佳把真真放在地上,下了决定,“要不我从这个星期开始,每个星期天都去相亲,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同类推荐
  • 也许该试试

    也许该试试

    吴柠一声不响的离开,带着伤。三年后,再遇见,怀里抱着孩子。顾景年脑海里猜想着关于这个孩子的所有可能性,偏偏不相信她就会这样嫁作他人妻......
  • tfboys之冰心少女

    tfboys之冰心少女

    他说过,他会等她一世,会一直守护她。可他还是令她失望。一次次误会,是巧合,还是事实?黯然的她,选择了离开。当他得知一切真相后,时光却早已悄悄流走,再无机会。多年后,她以惊人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但她早已不是五年前需要他保护的女孩。她举起那把银色的手枪,冰冷的枪口对着他,厌恶地说:“喂,你离我远点,我可不敢保证我不会开枪杀了你。”或许,回忆,只是昨夜的星空。
  • 相约来生

    相约来生

    她执迷不悔的守在他身边,等他终于爱上她之后,她却以错误的方式选择离开了他。究竟怎样才是真正的爱的最好方式?讲述一个愚笨女主令人扼腕的爱情故事。
  • 妖女不妖不倾城

    妖女不妖不倾城

    妖怪,哪里跑?!错了错了,是“妖女哪里跑!”啥?妖女?不不不,我怎么会喜欢上妖女呢?你怎么就不会喜欢上妖女呢?你要是不喜欢我,我就......你就怎么样?我就吃了你!嘶~++++++++这是一个妖女的故事,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妖的故事。好吧说明了就是一个网游加欢喜冤家的故事。。。
  • 若初恋东方不败

    若初恋东方不败

    1:“一个甜得老掉牙的故事……”——“切,是你牙齿不好吧大叔……”2:“你十七岁的青春是怎么样的?”——“我没有十七岁以前的青春啊!”3:“为什么?!”——“因为我十七岁以前的记忆是白的,不是青的……”4:“梁雨寒,你爱的那两个男人,更爱的是哪一个?”——“李小默,既然都爱,哪有什么更爱?!”5:“你好,我叫苏禾。”——“哦,同性恋花美男苏禾,你好。”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你好!我的好闺蜜李小默!你好!我十七岁的初恋季天河!你好!我十八岁的初恋陈墨!你好!我的仇人欧海婷!你好!若初恋东方不败!你好!我的二十七岁!
热门推荐
  • 禽帝兽皇

    禽帝兽皇

    一个真小人的追仙之路!不一样的修仙路!爆笑的成仙路!穿越式修仙记!
  • 遇灵笔录

    遇灵笔录

    我,叫令素茗。相传,在令家,每一辈的人中都会出现一个人,十八岁后便会拥有阴阳眼,在这个人身上发生的灵异事件便会被记录下来代代相传,命名遇灵笔录。很奇怪的是,阴阳眼只会出现在男子身上。无一例外。更加奇怪的事是,从我出生起便拥有阴阳眼。殊不知是命运还是意外。只是这世间又怎会有那么多的意外?
  • 刻在玉上的流年

    刻在玉上的流年

    贫家孤女萧遇和富家女李瑾因有着看似笃定的友情,莫名出现的出走乌龙少年怎会如此的心细如丝,富家公子眉间淡然的哀伤为何成长为倔强的反叛,青涩的暗恋,执着的思恋,兄长与恋人的徘徊,终究只有那一个注定的归宿——玉石上的故事,琉璃般的光彩,只有你能保有我的幸运.
  • 绝色倾城:王爷轻一点

    绝色倾城:王爷轻一点

    出生时间被写错竟然要她来一次穿越之旅,这未免也太离谱了吧?原本以为古代生活会很是不错,可谁知竟然发生了那么多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究竟该如何选择呢?“王爷,你可否告诉我?”
  • 豪门BOSS爱上胖丫头

    豪门BOSS爱上胖丫头

    7年前的一场车祸让她失去了所有,亲人,朋友,原本是可以站在闪耀舞台上的一只白天鹅,如今却变成了94KG大胖子,旁人总是对她指指点点,更是嘲笑与讽刺,直到华晋安的出现......
  • 紫复嫣缘

    紫复嫣缘

    古时候,因暴君无恶不作,残害生灵。有一次,暴君出巡,将莫紫嫣的娘亲给杀死了。从此以后,莫紫嫣就决定了要报仇。而过了8年,暴君驾崩,太子龙阳登基。莫紫嫣入宫,经历各种磨难,最后终成一代贤后。
  • 神迹:倾世

    神迹:倾世

    诸神之战,血色染天。命运之主,最强王者,翻手覆云,谁可为敌?北辰浅:在这个世界,我,就是王道!
  • 宝琳琅

    宝琳琅

    一个疑似非人类的孤儿,一个能力诡异的美少女,一段修人不修仙的历程,几份无法割舍的情谊。不愿挂上非人的标签,他励志修炼成人!无心征服这天下,可天下人却在他脚下颤抖!
  • 爱的秘密日记

    爱的秘密日记

    性格泼辣的女孩子林嘉宁在一次美女救英雄之后喜欢上了这位帅哥,一次意外生病嘉宁发现了男友的身份——鬼,这场人鬼恋究竟何去何从?
  • 破世法尊

    破世法尊

    异世大陆,破世之尊!位面林立的空间充斥着机遇与危机!漫漫修行路,吾心坚且硬犯我者,必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