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村遗址是1979年商洛地区考古调查组首次调查发现的。调查者曾认为该遗址是一处内涵丰富的汉代遗址,并初步推断其应为秦汉时期的商城遗址。
1984年4月和12月,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和西北大学历史系的考古人员又曾对该遗址进行过两次实地调查。调查时发现有夯土等建筑遗迹,同时发现有青铜兵器、日用陶器以及陶质建筑材料等遗物。调查者通过对比分析之后认为,古城遗址中所出土的铜剑、铜带钩、鹿纹半瓦当以及筒瓦、板瓦等遗物的时代应当属于战国时期。此外,遗址中还发现过一件模印有“商”字的瓦当残块。根据以上发现,调查人员认为,可以判定这里确实就是战国时期的名城商邑遗址。
1996年5月,改建中的公路312国道拟从古城遗址的中部东西向穿过,为了配合此项建设工程作好文物保护工作,经上报国家文物局批准之后,遂由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与商洛市博物馆(原商洛地区文管会)的考古人员联合组成考古队,再次对古城遗址进行了较细致的调查与重点区域铲探,并对公路建设施工将要掘毁的两处地点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此次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的收获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进一步查明了遗址的分布情况。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该遗址的时代及文化性质。经对大量出土遗物进行文化因素分析之后我们认为,该遗址以柱状高实足陶鬲以及鼎、敦、壶、豆等陶器群为代表的遗存,其时代应属于春秋时期至战国中期,而其文化性质则明显属于楚文化的范畴。因此可以肯定,古城遗址约在春秋时期至战国中期时,其应当属于一处楚文化的聚落遗址。在该遗址中还发现了一批以弧裆矮足陶鬲和陶釜、陶盆等陶器群为代表的文化遗存,其时代明显属于战国晚期至秦代,并且具有典型的秦文化特征。尤为引人注意的是,这次我们又在遗址上采得一件完整的“商”字半瓦当,而在一些筒瓦上则发现戳印有“商”字标记。由以上考古发现征之于文献记载,我们认为古城遗址确当属于商鞅封邑之故址。另外,在古城遗址中还发现了一些汉代时期的云纹瓦当和“与天无极”文字瓦当,说明该遗址的时代曾延续至汉代时期。
第三,在遗址东侧的占城梁子上发现了一条城墙遗迹,南北长约1000米。经过局部解剖了解到,该城墙的修筑年代应不晚于战国晚期,根据文献记载我们认为,这段城墙应当就是秦孝公十一年(公元前351年)“城商塞”时所修筑的城墙遗迹。
第四,在遗址东南部的城墙外侧发现了一处较大规模的古代墓群,后经发掘证实其应属于东周时期的楚人墓葬。
古城楚墓是1996年6月我们在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的,由于当地砖厂取土已对部分墓葬造成毁坏,我们遂决定尽快开展考古勘探与抢救性发掘工作。同年8月1日至12月25日,我们对该墓地进行了考古勘探与发掘。其间主要采用布挖探沟的勘探方法,在6000多平方米的范围内共发现了100座墓葬,我们对其中72座进行了发掘清理。由于另有工作任务,墓地西部尚有28座已经探明的墓葬未能进行发掘,墓地的西部与北部也未进行勘探,因而整个墓地西、北部的分布范围没有查明。
此项考古工作由杨亚长担任领队,工地的具体业务工作由王炜林与王昌富负责,参加勘探与发掘工作的人员还有冯光远、贺榜劳、李保林、赵周荣、牛新农等。勘探与发掘期间还曾得到丹凤县文化局、丹凤县博物馆以及古城村委会的大力支持,特此申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