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929900000270

第270章 婚礼进行时

此茶非彼茶。

乔治端起杯子,甚至还能看到杯底青绿色的粉末,显然这是特制的芥末茶。

这个时候少不得要伴郎团的人帮衬了,一人分摊一杯,最后全成了苦逼脸。

伴娘们笑成了一团。

接下来又是两轮整蛊,伴娘们终于让开了通向卧室的路。

宽大的床上,林娜端坐在正中间,她的裙摆铺散开来占据了整张床面,雪白的婚纱裙摆上被撒了玫瑰花瓣,看上去美极了。

乔治惊艳过后,走过去执起林娜的手,轻轻吻了下她的手背,深情款款地对她说:“亲爱的,你终于是我的了。”

林娜弯唇笑,回道:“我早就是你的。”

乔治牵着林娜的手,说道:“我们走吧。”

“等等,我的水晶鞋。”

乔治这才发现床边没有摆鞋子。

伴郎们纷纷散开去帮忙找水晶鞋,去到客厅找鞋的一个伴郎突然喊道:“鞋子在泳池里。”

一行人纷纷涌出去,果然看到两只水晶鞋都被扔到了泳池最里边靠着窗户的地方,这么远的距离不管用什么都捞不到了,只能下水亲自去拿。

新郎乔治肯定不能下水,这重担自然就落在了伴郎们身上,伴郎们面面相觑,然后其中一个瘦高的伴郎挺身而出,把西装外套一脱,扑通就跳进了泳池里。

“好!”大家纷纷叫好,看着这个下水取水晶鞋的伴郎矫健身姿,伴娘们眼睛晶亮晶亮的,看得出也都挺欣赏的。

拿到了水晶鞋后,乔治拍了拍浑身湿透的伴郎,说道:“好兄弟,谢了。”他拿着水晶鞋就匆匆回到卧室,给林娜穿上水晶鞋,用公主抱的姿势抱起林娜就要往外走。

一个人又挡在了卧室门口。

“你?”乔治认出来了。

盛骄阳微微一笑,说道:“最后一关,乔治,你得向我保证,以后会一直爱护好我们的林娜,不离不弃。”

林娜搂住乔治的脖子,很感动地看了眼盛骄阳,而后用期盼的目光看向乔治,虽然知道他会怎样回答,但就是想亲耳听他说。

“我保证!”乔治语气坚定地说道。

盛骄阳这才让开门。

一行人热热闹闹地离开了酒店,去往举办婚礼的大教堂。

盛骄阳在教堂门口下车的时候,并没有见到本来约好在教堂门口见面的沈致宁,她没有马上进教堂,而是拿出手机给沈致宁打电话。

“致宁哥,你还没有到吗?”她问道。

“早上有点事耽搁了,现在已经下机,正赶来。”

“哦,好吧,那你到了就直接进教堂,我在里边等你,你可不要太迟哦,不然婚礼举行完了大家可就都转移地方了。”

“好。”

盛骄阳收起手机,转身准备上楼梯,突然顿住。

第三个台阶上,一身银灰色西装颀身而立的男子,正是林衍。

“好久不见。”林衍轻声说道。

“上个月不是才见过么?”

林衍看着她,好一会儿才说:“见不到你的时候,每一天都感觉是煎熬。”

盛骄阳却不知要如何回答,原来的心跳加速如今只剩下尴尬,她也不知道原来她可以放下得这么快,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的心情她的思绪就已经不再被林衍牵着走了。

“婚礼快要开始了,我先进去了。”盛骄阳提着裙摆拾阶而上,从林衍身边走过去。

错身而过的时候,她听到了一声苦笑,心微微颤了一下,她没有停留,径直走进了教堂。

当婚礼开始的时候,盛骄阳惊讶地发现,林娜的家人这边竟然只来了林衍一个人,所以林娜是由林衍挽着手进教堂的。

“哇哦,原来那个帅哥是林娜的哥哥吗?”

“一会儿礼成后,我要去认识他!”

“林娜有个这么帅气的哥哥,竟然不介绍给我,真是不够意思!”

旁边传来伴娘们叽叽喳喳的声音。

盛骄阳释然一笑,如今听到这样的话心里再也不会有什么波动了,反而会想,林衍如果能重新遇到一个一起走下去的人那也不错,毕竟是自己曾经那么喜欢过的人,她是真的希望他也能获得幸福。

看着乔治从林衍手中接过林娜的手,一起走向神父,然后宣誓,互相戴上戒指,盛骄阳缓缓笑了,真好,美妞和她心爱的乔治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了。

礼成,亲友团们起身,准备前往婚宴举办的地方。

两个伴娘直接就围上了林衍。

盛骄阳往那边看了眼,就转身走了出去,到门口的时候她就被伸过来的一只手抓住了手臂,整个人被拉了过去,然后她就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差一点以为自己遇到绑架案的盛骄阳闻到对方身上的味道,突然就心安了,她抬手搂住他的腰,娇嗔:“吓死我了,致宁哥你真是学坏了,也开始玩这种突然袭击了。”

“不觉得惊喜吗?”沈致宁抬手捏了捏她的脸颊,发现瘦了点。

“你都迟到了,还惊喜呢!”盛骄阳睨着他。

“你放心,”他贴近她的耳边,“如果是我们的婚礼,我绝不会迟到。”

盛骄阳只觉得耳朵滚烫,掐了下他腰上的肉,“还早得很。”

“不过我的婚礼你要是敢迟到,那新郎肯定不会是你。”她抬起脸,很是高傲地说道。

沈致宁两只手都捏住了她的脸颊,使她的表情瞬间破功。

“不要捏我的脸,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沈致宁改捏为揉,双手将她的脸蛋挤成了一个很可爱的表情,斩钉截铁地说道:“你的新郎只能是我!”

“好吧,是你,是你。”盛骄阳赶紧妥协。

林衍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表现得很亲昵的两人,他神情一暗,连周围两个伴娘在说什么都没有听清楚了。

“娇,走了!”一个伴娘顺着林衍的目光看到了盛骄阳,昨晚的party上大家都互相认识了。

听到喊声,盛骄阳转头,看到三人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微微收敛了一下,而后又笑着回道:“好,马上就走。”

“娇,你男朋友很帅哦!”另一个伴娘夸赞道。

“谢谢。”盛骄阳撞到了林衍看来的目光,下一刻她就错开了视线。

沈致宁对上林衍的目光,他以一种拥有所有权的姿态搂着盛骄阳,夸赞道:“林少艳福不浅。”

林衍脸色瞬间黑了三分,在他听来,对方就是在嘲讽他。他只恨时机不对,如果他能在她重生后见到的第一次就认出她,如果他能够在那次她醉酒的时候就认出她,如果他能够尽快地解决掉这边的麻烦事,他绝对不会让这个男人趁虚而入。

两个伴娘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纠葛,只是催林衍走。

林衍深吸了口气,用温柔的语气对盛骄阳说道:“娇娇,那我们先走了,我在婚宴上等你。”

盛骄阳看着他们走向轿车,还没目送他们上车,腰上的手突然勒紧,她的下巴也被捏住强行调转了她的脸,温热的唇覆了上来。

“唔……”这是怎么了?

刚刚上车的林衍,忍不住透过半落的车窗看了过去,不想竟看到了这样一幕。他搭在车门上的手猛地捏紧。

“哇,麦娜快看,他们在接吻耶!”坐在后座靠教堂这面车窗的伴娘拉住另一个伴娘的手,惊呼道。

“娇的男朋友长得好帅,他看起来有几分日耳曼血统,有个这么帅的男朋友,难怪娇昨天都不跟其他男性多接触。”

“麦娜,有没有觉得今天娇穿的裙子特别像婚纱,他们站在教堂门口,就像一对来举行婚礼的新人。”

“听你这么说,还真像。”

车子已经启动,两个伴娘的嘴似乎没有停歇的可能。

林衍轻咳了声,打断了两个伴娘喋喋不休的话,转移话题地问道:“你们和娜娜是怎么认识的?”

车子一走,教堂门口接吻的两人就分开了。

“你怎么……”盛骄阳的话还没问出口,就见沈致宁望着她身后的方向,她好奇地转过头看去,见看到了面带微笑的神父正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

“只有你们两个吗?没有其他亲友?”神父很温和地用一口地道的英伦腔询问他们。

“哈?”盛骄阳呆了呆,一时没明白神父的意思。

“是的。”沈致宁应道。

“进来吧。”神父微笑地朝他们颔首,然后缓步走进教堂。

“什么呀?”盛骄阳被沈致宁搂着跟在神父后面,她疑惑地小声问沈致宁。

沈致宁但笑不语。

盛骄阳一头雾水,她看了看沈致宁,又看了看前边神父的背影,余光扫到教堂最前方的十字架,突然间灵光一闪,刚刚美妞和乔治就是在这里宣誓的,难道……

“致宁哥,我们还没到时候。”

“那你觉得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盛骄阳噎了一下,“至少等我满结婚年龄吧?现在这样是不是太草率了?”

“草率?”沈致宁咀嚼着这两个字。

“是啊,且不说我结婚的年龄没到,你看都没有亲友们为我们见证,而且我们什么准备都没有做……”

“需要做什么准备?”沈致宁停下来,转头看向她。

已经到了最里边的十字架前方,神父也已经站上了台,拿起了那本宣誓词。

“请问两位叫什么名字?”神父很庄重地询问道。

同类推荐
  • 上仙抱抱小龙虾

    上仙抱抱小龙虾

    某日仙君洗澡,发现水里多了个小龙虾,小龙虾不仅窥视他,还咬了他??!!哼哼!这他就不忍了……千年后,某女站在天庭门口,大喊大叫。“青庭!你个王八蛋给我滚出来!!!”天庭之中某男满脸黑线,“玉帝,我家龙虾出来遛弯了!”虾仙追爱,上仙你别跑!!!
  • 玊人小记

    玊人小记

    这本书不算是小说,只能算是我的文章合集。对于标签上的现代言情和都市生活,我深感抱歉,因为这是创建作品必填内容,而我又找不到更合适的形容。
  • 宠妻成瘾老公太霸道

    宠妻成瘾老公太霸道

    她爱他入骨,五岁那年,他便住进了她的心里,从此成为她的噩梦,她在对他的感情里苦苦挣扎,而他冷眼旁观,顺带携一个又一个的新欢到她跟前。那个雪地里,她问:“慕东辰,你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只有一点点”“没有”冰冷的声音彻底幻灭了她最后的一点点期待。五年后,她再次归来,彼时的她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爱了她十年,守了她十年。“郁先生,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恩……大概是你十三岁那年”“你个变态”某女扑过去,誓要给他一点教训,某男眸中神色变深:“这是你自己送上门的”半个小时后,房间传出一道娇喘:“郁恩铭,你这个禽兽”(PS:宠文,宠文,宠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重生之我是童养媳

    重生之我是童养媳

    曾经,网络上有一个很火的问题:如果某天早上醒来,你发现自己的性别变了,你的第一反应是?一位网友给出了一个极其有名的答案:先让兄弟们爽一爽!当这个问题降临到毛灿灿身上,原本幸灾乐祸的他掀桌狂吼:老纸不想有这种体验!!!(本文男穿女,脑洞可怕,慎入!)
  • 我的佣兵老公

    我的佣兵老公

    随着落叶铺成地毯,粉色的水晶高跟鞋盈跃之上,来去过往尽为飞灰,在此刻她只想往前走,走向梦凝结的地方。
热门推荐
  • 替天行医

    替天行医

    生活在现代北方一个贫困的农民家的孩子,在中国严酷的高考制度下,虽经过不懈的努力,但世事无常,高考并不理想,只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医学院校,下定决心要刻苦学习,以期将来一展所长,然而事实总是事与愿违,在即将毕业实习的时候,一件突如其来的事件,改变了他的一生,同时也改变了另一个世界的运行轨迹,萧行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角,他以高超的医术救治世人,同时也为天道的不仁,以天下苍生为蝼蚁,而愤恨九天,替天行道,逆天行医,从而谱写一段流芳千古的传奇佳话.........
  • 生化异爱

    生化异爱

    一个很普通的男生在一个星球上遇到了可怕的怪物,神秘的东西,还有她。
  • 仙魂道途

    仙魂道途

    一次意外他的魂魄破碎。不同位面的三个残魄因一个引魂法阵联系到了一起,这让原本资质平庸的少年有了质的飞跃,如何用自己原有的半个魂魄在这纷乱的世界中争霸称强。
  • 求生之日

    求生之日

    T病毒在短时间内肆虐整个世界,70亿人口仅有20(百分号)的人具有免疫力,又有6亿多死于病毒造成的混乱,5.1亿平方公里的地球上仅仅存活着8亿人类,另外就是不计其数的丧尸和受病毒感染异变的生物,陆地、海洋、空中,它们无时无刻不在猎杀着残存的人类。
  • 兽王御魂

    兽王御魂

    末法时代过后,新的法纪开始,然而这次新的法纪却始于人类对六道轮回法则力量的瓜分,这个纪元称为“魄法纪”。魄者:通过自身七魄为媒介或者称之为祭品,以七魄沟通天地,然后窃取六道轮回之力。六道轮回之力以血液的形式存在于魄者体内,魄者通过血液从中汲取六道轮回的力量,这边是魄者。主角宿白,和身为魄者的弟弟,一直以来生活在被猎杀魄者的组织“狩”的追杀当中,在一次又一次生死较量中,宿白终于觉醒了自己魄者的力量。那是凌驾于一般魄者之上的力量——御魂。觉醒的宿白,饮虎血,食龙血,沐浴了诸多神兽的魄血之后,他化身兽王御魂,只身血战一切阻挠在自己身前的敌人。这一刻,猎人猎物的身份调换了……
  • 快穿之炮灰女配逆袭史

    快穿之炮灰女配逆袭史

    初见,她的帝王新宠,而他是她的臣子,明明素未谋面,他却帮她化解危难;再见,他是系统为她选定的师傅,他腹黑妖孽却宠她上天,然而,当每任务完成她却不得不离开。当她走到最后,才发现,原来他们早已相识。十世轮回,九世相错,相见却不相识,难道他们注定如此?不,这不是他的风格!他狂傲:时光将你带走,却留我独自悲伤,今生,我死都不会放手!【本文属于快穿(综穿),本文全程以古代为背景,不喜勿入,不喜勿喷,请尊重作者,谢谢!】
  • 说不尽的缘

    说不尽的缘

    关于青春校园有说不尽的美也有说不尽的伤但是一切都是因缘而起许是上一世做的一些事这辈子来偿还也许你会觉得些许无聊但却是激励了人故事情节有些复杂但是还是选择了简单的语言该能愉悦观看谢谢
  • 歌德之勺

    歌德之勺

    茅盾文学奖、五个一工程奖得主张炜散文精选集《歌德之勺/张炜少年书系》中文章多次被选作高考现代文阅读试题《歌德之勺》分为“绿色遥思”“默默挺立”“人和芳草”“歌德之勺”“稷下之梦”“让我寻找”等六辑,以友情、爱情、成长、哲思、旅游等角度,收录张炜不同时期代表散文六十余篇。张炜把激情融入大地和海洋,播下许多思想的种子,他的散文极富思想性,让你增多许多悟性。《歌德之勺》中文章多次被选作高考现代文阅读试题。作者简介张炜,1956年11月出生于山东省龙口市,原籍栖霞县。1975年发表诗,1980年发表小说。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专业作家。发表作品一千余万字,被译成英、日、法、韩、德、瑞典等多种文字。。
  • 带个小宇宙闯异界

    带个小宇宙闯异界

    真神开天是陈天齐所在真神宇宙的主神,战败陨落了。真神宇宙随之破碎,真神开天残留的意志随机选择了猪脚,附带着小宇宙一起送往异时空...
  • 召唤之道

    召唤之道

    召唤兽,在召唤师心中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是伙伴?是奴隶?还是……?不同的观念冲突,只有最强的那位,才是那个时代最强有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