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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

我叫叶秋,今年28岁,不是时下流行的大龄剩女,也不是职场叱咤风云的白骨精,而是富少踢出豪门的白痴女人。其实我也不想当白痴,可在爱情和婚姻面前,又有几个女人的智商不会降为零?什么爱你一万年,你是我此生的唯一,******统统都是骗鬼的,当面对狐狸精赤裸裸的诱惑时,曾经的山盟海誓都是浮云,我现在也终于相信老妈以前常说的一句话,“男人之言若可信,猪也能爬上白杨树。”可遗憾的是我醒悟的太晚,别的女人早已鸠占鹊巢,让我成为被人讥讽嘲笑的弃妇。

人生就像一场话剧,没到谢幕的那一刻,谁也想象不到后面会是怎样的剧情。我虽结婚不到一年便被富少老公踢出了家门,但好在我有俏丽的容颜和傲人的身材,即使成了被人抛弃的少妇,依然和少女一样有一堆熟男帅哥追捧。婚姻失败,我也一度对男人多了几分憎恶,但我还是向往爱情的,也相信老天不会对我太过残忍,让我每次都碰上渣男,伤得体无完肤。当然世上还是好男人多,这不一会我就要和自己的白马王子远走高飞,在这个城市的种种不愉快也将随风消逝,真正爱我的男人正展开双臂迎接我的到来。

“叶秋,我以为你不会来了。”深秋季节,阴雨连绵几日,今天雨好不容易停了,但雾气却很重,朦胧的小区门口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听到这富有磁性的声音,我高兴的加快了脚步,渐渐看清了站在小区门口的路恺。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呢大衣,敞开的衣领下漏出深蓝色的毛衫。这件毛衫是我一个月前就送给他的,可一直没见他穿,今天他终于穿到了身上,看来他和我一样已忘记前程往事,想和我有一个全新的开始。

路恺看我盯着他的毛衫发呆,不自然的笑了笑道:“怎么?不好看吗?”

我花痴一样傻笑:“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更何况这件毛衫是我送你的,穿在身上更是帅呆了。”

路恺一直是我心中的男神,学生时是,现在更是。他身高一米八,乌黑的碎发下有一张棱角分明的面孔,清澈的眸子充满淡淡的忧伤,性感的嘴唇总让女生浮想满篇。记忆中他很少笑,现在亦是,可就是因为他的冷酷,迷惑了无数少女的心,我也不例外。今天看到他如流星般炫目的笑容,我的心不由开始荡漾。

路恺看我双颊泛红,轻轻咳了一声,脸上迷人的笑容随即消失。

“你真的决定跟我走?”路恺严肃的看着我。

我笑着挽起他的臂膀,认真的点头道:“当然了,只要我叶秋决定的事,自然不会反悔。”

“你妈也同样你跟我走?”

听到路恺这句话,我脸上的笑容已经有些僵硬,但为了不让路恺多虑,我还是努力点了点头,继续笑道:“是啊,我妈尊重我的选择,昨天我已经将她送回老家,你就放心吧!”

其实我跟路恺去偏远地区支教这件事,老妈是一万个不同意,可她终究是我的亲生母亲,在我死缠烂打,软硬兼施下,她老人家只好点头答应。昨日我离开老家时,她双目含泪,拿着我的手说:“秋秋啊,路是你选得,妈只希望你幸福!”看着老妈布满白发的双鬓,我的眼眶立马湿润。和老妈相依为命这么多年,现在突然要分开,我也舍不得,但路恺是我暗恋多年之人,现在我好不容易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又怎么能够放弃。

路恺点点头,忧郁的眼神盯上我的双眸,低声道:“你的病人也能放得下?我记得上学时你的理想就是要做一名白衣天使!”

路恺这是怎么了?今天怎么变得婆婆妈妈,问完这个又问那个。做护士是我从小的愿望,在护理岗位上干了三年多,自然有许多舍不得,可如今我已不是三年前的叶秋,那个可恶的男人名声狼藉,已殃及到我,以至于我也没脸再在医院呆下去。

我不想和路恺继续这些不愉快的话题,故装生气的道:“路恺,你今天怎么回事啊?我一切都处理妥当,就只等着和你上火车了,你怎么比我妈还唠叨,难不成不想带我去了?”

路恺的眼神有些游离,但随即轻声道:“怎么可能呢!”

“这就好,那我们快走吧,免得误了车时。”我微笑着挽紧了路恺的臂膀,但心里却有一丝冷风吹过。我知道路恺忘不了那个女人,他刚才的迟疑,已完全暴露了他的感情,但我不介意,谁叫五年来我的心中一直有他呢!

北方的深秋已经很冷,我虽然穿了长款毛衫,外加粉色大衣,但一阵冷风吹来,刺骨的寒气钻进我细长的脖子,不由使我浑身打了个寒颤。我想路恺肯定会感应到我的不适,他应该会温柔的握紧我的手,或者脱下他的大衣,披在我的肩头,可他只是双目直视前方,忧郁的眼神让人读不懂他的心思。

我们一路无语,直到走出小区,到了繁华的闹市。火车站在城市的西北角,离我居住的小区也就十几分钟的车程,路恺招手拦出租车,可不巧的是一连过去五辆车,居然都载着客人。

“几点的车票?要不我们步行过去吧!”我想挽着路恺的手臂再多走一会,便微笑着轻声对路恺道。

“十点半检票。”路恺继续盯着来往的车辆,想努力拦下一辆出租车。

我看看手表,现在还不到九点,我们散步过去正好,反正我和路恺两人的行李加起来也不多。

“时间还早,我们步行过去吧。”我微笑道。

路恺看看我,轻声道:“你行吗?若步行最少也得半个小时”

我甩了一下乌黑的披肩长发,认真的道:“怎么不行了?今天没穿高跟鞋。”高跟鞋是我的最爱,可我知道跟路恺去了农村,它就排不上多大用场了。

路恺低头看看我脚上新买的运动鞋,这才放心的点了点。我知道他是怕我穿高跟鞋,赶路急了又崴脚,我的心里瞬间暖暖的。

“还愣着干嘛,走吧!”路恺说着居然温柔的牵起了我的手,我的心砰砰直跳,看来他还是喜欢我的。

冷风依然在耳边呼啸,但我再也没有觉得冷,路恺手心的温度,足以抵抗秋风的寒冷。我兴奋的像个孩子,叽叽喳喳说了一大堆上学时的事情,路恺只是淡淡的微笑,并表示有些事情他已记不清楚。我也知道上学时自己只是丑小鸭一个,他自然不会对我的过往记忆犹新,可无所谓,只要现在他是我的,以后每一天我都会甜蜜度过。

渐渐的我们听到了火车的笛声,久违的太阳退去了厚重的雾气,这个城市离火车站最近的护城河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每次我心情不好时都会来这里,趴在及腰的石雕护栏上,望着河水在微风中泛起漪澜,瞬间所有的不愉快都会烟消云散。

路恺看我侧目望向河水,轻声道:“是不是不开心时会来这里?”

我惊讶的叫道:“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会这么做。”

我认真的看着路恺,原来我们都喜欢来这个地方,发泄心中的忧伤,可郁闷的是老天没有早早安排我们在这里相遇,要不我也不会被那个渣男伤得体无完肤。

就在我和路恺望着深蓝色的河水若有所思时,突然听见前方有人大喊:“有人跳河了。”

我和路恺不由脸色一白,急忙加快脚步朝声音传来的地方跑去。没一会护栏前已围了不少人,路恺和我都是心底善良之人,都有心下水去救人,可无奈我们俩都是旱鸭子。正着急时,一位五十岁左右,在附近打太极的老人,二话不说,脱了外套和鞋子,扑通一声已跳进了河水中央。俄顷他秃顶的脑袋已慢慢的沉没在深蓝的河面里。站在护栏旁几个晨练的大妈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路恺,心中准时再骂:“现在的年轻人都自私自利,竟然见死不救。”路恺被她们冷漠的目光看的满脸通红,但他并没有张口解释什么,而是将一双深邃的眸子望向了冰冷的河面,他相信老人一定会带着落水之人平安归来。我本来想出声给这些大妈们解释一二,希望她们不要误解,可想想我与这些大妈萍水相逢,她们又怎么会相信我的话,更何况如今大多数年轻人就是自私自利,大妈们如此想也不算为过,我若想刻意澄清,只会适得其反,让她们更加反感我和路恺。

“那个男人在这里站好久了,一个劲的抽烟,年纪轻轻,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想不开。”

“我估计八成是感情的事,现在这些年轻人就感情最容易出问题!”

大妈们开始猜想男人落水的原因,我低头看着护栏旁扔满的烟头,心想若此人真的是为情所伤,那他定是爱一个人到了深入骨髓的地步,这样的好男人老天一定不会让他过早的离开这个世界。路恺依然面无表情的看着深蓝色的河面,只不过他深邃的眸子好使蒙上了淡淡的冰霜,冷的让人有些心疼。我知道他经历了生死离别,此刻这场面定是勾起了他悲伤的回忆。

没一会老人拖着一个高大的男子露出了水面,大家紧绷的心终于放下。老人一点点靠近岸边,路恺和几个过路的男子,帮老人将落水的男人拖到了岸边。

看到那个男人的身影如此熟悉,我的心差点停止了跳动。

“叶秋,还愣着干什么,你是护士,快些给他做心肺复苏啊!”路恺看着人群中木头一般的我,急声大喊道。

我头脑一片空白,出于一个医者的本职,迅速的跪在了湿漉漉的男人身旁,开始了我熟练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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