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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夫子,你变年轻了

下课的时候,多数学子脸色都大变样,均是脚步匆匆的往族里赶。其中,属李氏兄弟最胜。

只有五谷不分的陈容完全没把这当个事儿,他疾走两步,追上余玉,“夫子,夫子,我帮您拿竹简吧。夫子,您注意脚下……夫子,我搀着您走吧。”那股子的殷勤劲儿哦,看了真叫人牙酸。

“好孩子,真是好孩子。”余玉一步一颤的往前走,左手被陈容搀扶着,右手轻轻捶打着酸麻的大腿,“哎,夫子年纪大了,走不了几步,腿就直打哆嗦,真是不中用咯~”

“中用,中用。夫子您可中用了!”陈容咧嘴一笑,阳光灿烂的笑容堪比天上的太阳,耀眼夺目,“夫子啊,您不知道,我以前问其他夫子问题,他们都答不上来。”

余玉好奇:“那你都问什么问题了,他们答不上来?”

陈容:“我家里的仆人说,母鸡能下蛋,而我祖母说,鸡蛋能孵小鸡。所以我就问夫子,这世界上到底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还有,太阳为什么是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为什么女人能生孩子,男人却不能?还有还有……”

余玉瀑汗:“……”如果那些夫子能解答出这些问题,就真是见鬼了!

陈容双眸紧盯余玉,目光炯炯,精神抖擞:“夫子,我能不能问你个问题?”

不能!

不待余玉拒绝,他已经自发问出口,“夫子,你说为什么风筝牵着线就可以飞上天,而人身上牵着线就不可以呢?”

余玉不着痕迹的吁口气,还好还好,这个问题还属正常范畴。

“风筝是靠升力飞上天的。要知道,风筝平躺或是直立,都不能升空。只有当风吹向具有适当倾斜度的风筝,产生一种升力,当这种升力大过风筝的重量时,风筝就举空飞升了。”余玉本着拓展学生思维和见识之心,又补充说明一句,“当然,这种升力并不是只有风能造就。火种燃烧,气流引动,也能造就一定的升力。”

陈容眼前一亮,“就像燃烧时,灰烬满天飘飞一样吗?是因为火苗燃烧引动气流产生升力,使灰烬升空?”

“对。”余玉感叹,这孩子思维灵活,敢想敢说,如果生在现代,妥妥的科学家一枚。

师生二人一问一答,相处得十分愉快。丝毫不知,就因为他俩在课堂上的一问一答,在诸侯国中掀起了怎样的惊涛骇浪!

姜国京都的安阳街,庄严华贵的李府魏然耸立。府内,亭台楼阁相间,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院中景致娇俏,碧树繁花,假山灵秀,一池清水淙淙流动,池中荷花随之摇曳,煞是惹人怜爱。

一处临池楼阁的雕花木窗被人推开,一位蓄须立冠的中年男子扶手立于窗前,看着满池娇艳的荷花,心里是说不出的惆怅。

“父亲,不会真的有领主私下开垦私田吧?”李季将今日之事汇报于父亲,见父亲听完后眉头紧锁,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不由暗道:莫不是真被余夫子说中了?!

安阳君李茺叹口气,“牛耕和铁制农具的大力推广,造就了劳力过剩。一些领主们见此,就逼迫奴隶开垦和耕种私田。这事,在底层贵族圈里已是屡见不鲜。一些贵族们收了领主进贡的好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私田一事被搬到明面上,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李季心直口快地道:“这事儿被挑开了,还能有好?瞒上欺下,私自开田,逃避税收,无论是哪一条,都足够治那些胆大包天的领主死罪了。”

安阳君转过身,拍着小儿子的肩膀,语重心长地道:“周朝可有哪一条刑律明文规定领主不得开垦和耕种私田?”

李季:“……可是,我看二哥当时听到这事,脸色十分难看。”

“公子凌知道了这事,确实有些麻烦。所以为父才说这事是好是坏,还拿捏不准。”

李季仍是一脸茫然。父亲足智多谋,是姜王最信赖的卿大夫之一,他说这事有好有坏,但到底有什么好处,自己一点都想不出来。

这事儿不是明摆着嘛,领主瞒上欺下,逃避税收,中饱私囊,如果不加以惩治和制止,等他们被养肥了,还不得反过来欺主!

*

流火七月,天气忽得燥闷起来。晚上,余玉躺在榻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闷热也就算了,榻还这么硬。对于她这个睡了二十年梦思床垫的现代人来说,简直不能忍!

七月的天不热却燥。夜半,天空突然下起雨,清风吹拂,夹着丝丝凉意,让余玉烦躁的心绪逐渐平静。淅沥沥的小雨打在屋顶、池塘,奏出一首安魂曲,余玉心情舒缓下来,很快就睡沉了。

一夜无梦,一觉睡到天亮。第二天一早起来,余玉精气神十足,心情愉悦的坐在铜镜前梳发,看着铜镜里那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太,也不像起初那么难以接受了。

仔细看了看脸上的皱纹,好像变少了一样。

“果然是心情好了,看什么都美好。”她心灵手巧地挽了个新样式发髻,然后去上课。

今天,课堂上的学子有些少,稀稀拉拉地坐了三五个。

据“问题少年”陈容讲,他们都请病假回家了。

余玉浑不在意地点点头,富二代、官二代嘛,逃课什么滴,早就见惯不惯了。

不过这请假的由头是不是也太随便了一点?统一的病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得传染病了呢。

想当年,她同学请假的时候,借口那是五花八门,什么半路被车撞了、爷爷奶奶死了、爸爸娶后妈了……简直无所不及其!

又上完几天课,余玉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没课的时候看看竹简喝喝茶,每天早睡早起,再做个早操运动。几天下来,竟然年轻许多!

“常听人说,心态越好人就越活越年轻。我还以为是用来安慰人的话呢,没想到是真的。不过、这也太见效了吧……”她喃喃低语,对着铜镜,睁大眼睛细看,竟然在丛丛白发里发现了一根青丝!

顺手将青丝拔下来,放在手心,迎着窗外射进来阳光,看了个仔细。

半截青黑,半截灰白。

“咦?”近看时,她发觉这半根发白得有点不对劲。

余玉现代的父母都是中医圣手,余家更是中医世家,自唐朝伊始,传承数百年。因家学渊源,她自小就被逼着背汤头歌、千金方等医著。有句话叫物极必反,因被父母逼得太狠,所以读大学的时候就偷偷瞒着他们报了考古专业,以实际行动表明她拒绝学医的决心!

她的医术虽不如父母那么精湛,可也没白费父母十多年的严管厉教。一眼就看出这根白发不对劲。

长出白发是因为毛囊里面缺少黑色素,而这根白发显然不是缺黑色素所致,倒是像中毒引起!

余玉被这猜想惊了一跳,她的目标可是寿终正寝,如果中了毒,半路丧了命,她到时候找阎王爷哭都不管用。

为了身体着想,余玉毅然向院使大人请了病假,匆匆出了州学去找医士看病。

在奴隶制时代,天子为尊,诸侯为贵。诸侯之下是卿大夫,卿大夫可赐士。士者,谋也,智也;士是封建社会中最基础的贵族,也是最高级的百姓。

而那些大贵族们就最喜欢养谋士和医士,一旦发现好的医士,就穷尽手段的招揽。这也就导致,余玉在街上转了三圈,看了三个医士,然后就遇到了三个庸医!

“老妪,你晚上是不是经常感觉头晕胸闷,手脚发凉,浑身无力,睡觉也心悸多梦?”嘴角留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医士,一手按着余玉的脉搏,一手捋须做高深状的问诊。不待余玉回话,他就摇头叹息道,“老妪,你这是死症啊,无药可医!”

余玉的火爆脾气瞬间被点炸,抄起案上的竹简就往医士脑袋上砸,“你个庸医!你他娘的会不会看病啊!老娘我无药可医?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救命啊。”医士仓皇的抱头,夺门而出。

余玉身手矫健的追上去,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将他踹得个狗吃屎。最后还是不解气的往他脑袋上砸了几拳,“该死的庸医!”

“我错了,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医士痛哭流涕地告饶认错。

“那我现在还是不是死症?还是不是无药可医?”余玉一屁股坐到他身上,以宽袖扇风解热。这鬼天气,真是热死个人了,动一下就流满身汗,真讨厌。

“您身体好着呢,是我胡说八道。”医士哭丧着脸腹诽道:要不是你来的时候装作那病入膏肓样儿,我也不会因此看走眼啊!

“余夫子?”

余玉正要说话,突然身后传来熟悉的喊声。声音迟疑不定,像是不确定她就是余夫子一样。

余玉回头,只见一白衣广袖男子遥遥而立。男子身形修长俊逸,似松山青竹,一张俊颜在潋滟白衣的映衬下,灿若桃李,又清贵非凡。

“李凌!”余玉认出来人,赶紧起身整理衣袍,拢拢散乱的发髻。心里愤愤地对老天爷竖起中指:身为人师,打架被学生逮到,还让不让她活了!

李凌看了眼躺在地上哀嚎的医士,又看眼目光闪烁明显心虚的余玉。

余玉尴尬地以手扶额,可一想到这庸医,顿时又理直气壮,愤慨道:“我不过就是受了风寒,想找个医士看诊拿药,哪知道这庸医说我病入膏肓,无药可医,真是气煞人也!”

“对了,你不也请病假了嘛。怎么?身体好了,都能出门了?”余玉打算先声夺人。她打人的行为虽然不对,可也是性情所致,实在气不过,不得已而为之。而他,可是说谎还被人抓了个现行!要心虚也该他心虚啊。哼!

李凌一本正经地回道:“前几日,晚来风急,学生也不小心感染了风寒。不过学生府上养的医士都是圣手,几副药入口,病症立刻见好。”

骗谁呢!

余玉翻个白眼。

“如果夫子不信,可以去找学生府上的医士看诊,保证药到病除。”李凌轻弹了一下广袖袍角上沾染的灰尘,那气定神闲的神态端得是高贵优雅。

余玉双眼一亮,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啊。

她忙不迭地点头:“好啊好啊,我们现在就去贵府找医士。”

忙活了半上午,她总算是看明白了,好医士都被贵族圈养了,剩下的这些“赤脚大仙”也就会看个头脑发热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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