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浑身肌肉正在皮肤下微微抖动,那种感觉,既恐怖又充满期待。
定定神,提着气缓步走上前去。
院内幽蓝的灯光打在两个男人身上,感觉上像极了那夜没完没了的雨,那个人,从来没有忘记,也不需要想起,他就这么一直在我身体的某个角落存在着、存在着,黑色t恤,水磨蓝牛仔裤……一切还是像当初见到时的那个模样,此刻的他站在身着白衫玉树临风的何自远身边,风味犹如伏特加之于白酒海明威之于西部牛仔,是标准的硬汉配置。
意识到他的目光正专注地凝视着我,我的心开始突突地跳起来,他认出我来了吗?他还记得我吗?如果他认出我了,我该怎么办?眩晕袭来的同时,我已经被何自远抓住了手朝前一拽,随即耳边听到他快活的声音,“西平,她就是不染,我跟你提过的。”
就这样我站到了何自远身边,和孟西平面对着面,不得不仰面对上他的脸。
轮廓分明的欧式脸庞、高挺的鼻梁、细长的眼睛,一切和记忆中一样,只是,此刻他的眼睛里是冷静是平和,是陌生是疏离……他含笑望着我,没有惊讶,没有久别重逢,就像我们从未见过一般。我急促地低下头,只见他的手腕上除了一只白钢的腕表之外,什么都没有。我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去。
“你好,我是孟西平,何自远的朋友。”他客套地朝我伸出一只手来。
我醒过神来,不得不强笑着,职业性地伸出手去,“孟先生好,我叫曾不染,是何总的助理。”
他的手刚触到我的便松开了,随即淡淡一笑,“出淤泥而不染,久闻曾小姐大名,我听自远多次说起过你。”
“好了好了,什么孟先生曾小姐的,听你们俩说话我真是累得慌,”何自远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孟西平,“走,我们进去谈。”
我怔怔地,木偶一样被何自远拖着手,竟忘记了拒绝。
原来,那山,那雨,那些温软的柔情,一切的一切全都只是我一个人的幻觉,看来罗杰的教训我还没有受够,男人给予的教训我还没有受够,我竟然还有胆气敢这么自负,原来人家根本就不记得我,或者说,根本就没打算记起我。
是失落还是难堪?兼而有之吧?总之我的脸发烫得厉害,我觉得自己小丑一般,既可怜又可笑,而且简直可笑到了令自己厌恶的地步,曾不染,不过是次露水情缘,你到底想怎样?难道时隔这么久还要人家负责?!
或者……这个孟西平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一个?这个想法一出来马上就被我否定了,不,不可能,世界上不会有这种巧合,名字一样,人还长得一样,就连穿衣都是一样。
那么,孟西平是真的认不出我来了?我才不信他记忆会这样差。他一定是怕我认出他来才对,或者他已经结婚了有了老婆孩子了,怕我影响到他的家庭,这是很有可能的,当初我是免费白送上门的,哪个男人会拒绝呢?每个人都有面具,有的人还为自己准备了好几种呢,何时戴何种面具,遇到何人又戴何种面具……我并非那种幼稚的人,怎么就没想到这一层?真是该死!
理清了思路,我从震荡的眩晕中冷静下来,勉力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并在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既然他不认识我,那我也不认识他。眼前这个人,只是何自远的朋友,跟我并没有什么关系,我只需要照着何自远的吩咐,接待好他,就可以了。
相信他的素质也不可能低下到要到处败坏我的名声去,就算事情真坏到了那一步,我也不怕,反正我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单身一个。
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咽下去。我这人别的本事没有,接受现实的本事还是有的。
大概是为了衬托古典的效果,包间内用了仿古烛台,因此里面的光线不甚亮堂,整个房间似乎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配着精雕细琢的中式家具,看上去有些迷离而清冷。
包间内冷气开得很足,许是刚才紧张出汗的缘故,在何自远放开我手的那瞬间,我竟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何自远拉着孟西平在包间的沙发上坐下来,“西平,你这家伙不够意思啊,原来都已经回国一个多月才来泰城看我。”
孟西平笑笑,“你应该知道的,六七月雨水和阳光都很充沛,正是采药的好时节,我怕耽搁了,所以才挨到了现在。”
“知道知道,对你而言,这世上再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了!”何自远突然对我道:“对了不染,我刚才忘了向你介绍了,西平是医生,刚从美国回来不久。”
我轻轻哦了一声表示明白,“何总,是等会儿上菜还是你们边吃边聊?”
何自远神情很明显地一怔,然后奇怪地瞪我一眼,“刚说过你又怎么忘了?今天又不是接待客户,怎么还硬邦邦的叫什么何总?这不是成心让西平笑话我吗?瞧我都喜欢上一个什么人了!”
我微微一怔。
他竟然这么说话!好像我真是他什么人似的!
这要是平时我准定反驳他了,然而刚才孟西平看我的眼神太淡漠太陌生了,以至于我现在竟挺欢迎何自远这句话的,就让孟西平误会好了,我曾不染并不是没有男人喜欢的人。
我咳嗽一声,笑笑,“自远,那你跟孟先生就入座吧,冷菜已经上了,边吃边聊比较好。”
何自远望着我的眼神突然一亮,我赶紧别过脸去,走出包间去厨房交代了几句,当然了,走出去的主要缘故是为了平定心绪,当再次确认自己可以平静地消化和应付一切的时候,我重新回到了包间,正好听到孟西平在说:“几年没回来泰城变化真大,看上去现代化多了,但我这个人喜欢熟悉的老地方,可能是年龄大了的缘故吧?都说岁数大的人容易怀旧。”
“你说自己年龄大那我岂不也老了?”何自远朝我招招手,“不染,你别忙活了,坐我旁边来。”
我走过去坐下。
孟西平突然朝我望过来,一双细长的眼睛似笑非笑,“曾小姐真是幸运,你不知道自远在我面前把你夸得有多好。”
幸运?
我笑望着他,淡淡道:“是吗?我竟不知道我有多好呢,孟先生也说出来听听……”
“打住打住!”何自远面色泛红,一手按住我的手臂,低首附耳细语道:“不染,给我点面子好不好?我在西平面前可是吹了牛的,你别使劲给我戳破了,否则我以后真没脸混了。”
靠得太近了,我再次闻到了何自远身上发出的檀香气息,他那语态和神情看在外人眼里大概是无限痴缠状的,因为我眼睛的余光都能看出孟西平在皱眉,我不得不轻轻将他推开,“知道了。”
孟西平的眼神朝我脸上恣意横扫过来,“曾小姐还想听吗?”
“谢谢,不用了,”我不承接他的目光,笑着朝何自远看过去,“还是等以后让他自己告诉我吧。”
没想到话语不多的孟西平竟突然有些不依不饶的,“我听说曾小姐对自远是一见钟情,认识的第一天就花光自己为数不多的钱买了衬衫送给自远?”
花光为数不多的钱?这是在说我不折手段孤注一掷?这个男人本质上竟是如此的刻薄吗?我的脸腾地红了,连耳朵都有些热辣辣的,那件该死的衬衫到底被何自远拿来做了多少文章了?怪不得连罗杰也知道了,我咬唇扭脸朝何自远望去,他的脸也是红红的,望着我讪讪道:“不染,其实,其实……”他在我面前说不出话来,恼羞似的,扭头就给孟西平一掌,“你这家伙怎么回事?我不是跟你说过吗,不染面皮薄,玩笑开不得的!而且你平时也不是那种爱开玩笑的人,今天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