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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出刀见血

马越的大哥二哥带着六十多名活下来的青壮回来了,本身这是个皆大欢喜的事儿,全村都值得庆贺,只不过去时百十个人回来一半,另外一半同乡永远埋骨他乡又让活着的人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马越,更高兴不起来。尽管他所亲爱的大哥马腾二哥马宗都活的好好的回来了,可他真的高兴不起来。

事情就发生在服边军军役外出打仗的那些人回来的那个晌午,马越和关羽都起了个大早儿,这些日子早上俩人都起得很早出村子到官道上去遛马,马越的骑术还不是很熟练,关羽在前面牵着马,马越在马上坐着,一大一小俩人就这么溜了一圈回村子。

到村子发现有人哭有人笑,还有那些走来走去的很久不见的熟悉面孔,他兴奋地一翻身就从马背上滑下来,跑着拽住前面一个手里提着一串腊肉的年轻人。

“四哥,是陈四哥吧,我家大哥二哥回来了不?”

那年轻后生一看是马越,伸手摸摸他脑袋朝他家一指:“马家俩兄长都回来了,都好好的,快回家看看吧。”

太久了,每年过了年村子里一茬又一茬的青壮离开家乡在帝国北疆与外地或是盗匪作战,走的时候路边的花朵都含苞待放,回家时已经是山花烂漫开成海。

马越一听心里高兴劲儿都难以言表,一路蹦着跳着进了家,关羽在后边牵着马也硬着头皮进了马家院子,比起马越心里的兴奋,关羽是紧张的,他还真不清楚怎么面对马越口中英明神武的大哥马腾,也不知怎样面对脾气暴走却一身侠义气的二哥马宗,他的心里有几分悲凉,他觉得他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就要成为马家的家仆了。

他很难接受,但从见到小豆子马越的第一次起,他就觉得这个一米多高的小家伙有着不同年龄的老成与久经风霜的豪爽,尽管有时难免少年心性,这些日子以来关羽却很喜欢,或者说很享受和小豆子在一起生活的日子。

马越连门都没推,肩膀一使力就给自家院门撞开了,两扇门砰地一声打开,马越看院子里五六个人,一眼就看出自家大哥二哥,过去就是一个熊抱抱住俩人大腿,激动地鼻子一酸差点让眼泪流出来。

“大哥二哥,你们可算回来了,我都快想死你们了。”

众人见有人撞门都是一惊,马腾马宗来不及反应就被一个风风火火地小家伙抱住大腿,一看是小豆子他们俩心里也是高兴,马腾一下子就给马越抱起来转了个大圈,随后给马越放下拉着他的手挨个给他介绍。

“没错,哥哥们回来啦,还带回几位袍泽给你认识。这位是庞柔,狄道人。这位是庞德,是庞柔弟弟,这位是马玩,跟咱们还是本家酒泉人,去年来金城探亲,就着招兵就投了军,三位兄弟,这是我家小三儿名马越,自小就乖巧伶俐,日后还要几位兄弟多多照看。”

马腾给马越介绍三人,三人没给马越当回事,不过马越从前读书时都见过他们三人的名字,虽然不知道他们日后都做了什么,但马越肯定是上心的,他仔细观察这三人都是行伍出身,庞家兄弟膀大腰圆,看着就是能征善战之辈。马玩看上去比较年轻,嘴上一层胡子看起来都是软的,七尺身高光着膀子有些精瘦但神采飞扬,长得也挺白净,美中不足是上身肩膀连着脖子有一片火烧的疤痕,看上去有些可怕。

马越老老实实给三人鞠躬见礼,“三位兄长在上,受小豆子一拜。”他这小模样谁不喜欢,三人自然是赶紧给他托起来。

这也算给三人见了礼,扭头就把着关羽的手臂给兄长介绍关羽,话才说一半,晃眼看到菜板上红黄一片他就炸了眼,因为那黄色的毛发他有些眼熟。

这种急眼的感觉相信大家都有过,而且绝对是许多次,就像孩童珍贵的玩具被人玩坏的时候,就像自己弟弟上学回来一身大脚印子告诉你被人欺负了一样,总之,马越是急眼了,他介绍关羽还没说出关羽的名字,话锋一转问道:“大哥,咱家大黄呢?”

马家兄弟刚回来高兴劲儿正在兴头上,马宗就接嘴道:“你庞二哥爱吃狗肉,我们刚回来家里又没啥好吃的招待,就给大黄弄了,反正它腿也瘸了,待会炖一锅。”

“谁杀的?”

“你庞二哥可是此道高手,我们在野外野狗都是他宰的,熟练,你庞二哥刀快,大黄没受委屈。”

就因为几人都在兴头上,所以没人在意马越为什么那么认真地问狗去哪儿了,再问狗是谁杀的,几人还在那里呵呵笑,仿佛回味荒山野岭炖上一锅狗肉的感觉,确实是,汉朝狗对于人们来说是一种看家护院的工具,更是一种食物。那猛将樊哙就是卖狗肉的,大将军何进也是一样的狗屠出身。

但马越没那么容易理解,和任何生物呆在一起生活都是会培养出感情的,马越并非无心之人,何况他与大黄狗可谓是真正的共患难,他看着菜板上那一大条的血肉淋漓很难与当日同他在那彰山之上浴血搏狼舍命救他的大黄狗联想到一起,他也没办法联想到在这两个月瘸着腿陪他晒着太阳读书的懒洋洋温顺模样想到一块。

“庞二哥…庞二哥。”

马越点着头眼泪就流出来往后跌了两步,撞到了身后立着的关羽的身上,他脑袋里已经白了,太多东西他想不过来,心头就是恨,但恨能做什么?让庞德道歉?且不说庞德不一定对杀他家的狗有歉意,就是道歉了,就真是他希望的吗?

马越这么一撞,手一扶就摸到了关羽的腰上,这些日子里关羽对小豆子言听计从,马越也从未指使关羽,俩人相处的很融洽,马越摸一下腰带自然不是问题,可问题不出在关羽这儿,要打以前出了这档子事儿,马越肯定本能下意识的就对关羽说:“兄长你帮我揍他。”可现在的马越已经不是三个月前马腾马宗走时候的小豆子了,这三个月他经历了太多,单是生死就足以改变一个人的脾性,何况马越经历的不止生死。

关羽是亡命之徒,两个月的和谐生活没能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所以他的短刀时时刻刻都随身带着,尤其在之前因为刀不在手被几个官差缉拿的经历,这些日子他始终刀不离身,就绑在腰上,马越这么一摸,就摸到了冰凉的刀柄。

一激灵,他脑袋都清明了。

血债,就要用血来偿!

马越这个人就像个秀才,都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因为顾虑太多,可一旦真让他造反了,那肯定是遮天遍地揭竿起,如黄巢,如洪秀全。

顺手一拔,关羽的二尺短刀在六尺高的小豆子手里就成了长刀所向,握着长刀的小豆子鼻涕眼泪混一脸,冲着就刺到了庞德身上,鲜血迸射而出。

这事情发生的多快,至多几秒钟,谁都没反应过来但马越的脑袋里已经完成了思索得失,发出指令,完成行动这三个步骤,直到庞德吃痛叫出声儿来,马家兄弟才反应过来自家小弟这是疯了。

庞德大腿上插着刀,刀的另一头握在一个满脸眼泪鼻涕鲜血混合狼藉的孩子手里,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庞柔,自家战场上同羌人奋战都没挨刀,在这个小村子里倒挨刀见血,他反应最快一脚蹬在马越胸口,马越那么点儿的身体哪儿受得住这么一脚,抓着刀就飞出去,比冲过来的速度更快撞回到关羽身上。

这时候马越下意识地就看向马腾马宗,他的大哥二哥,他觉得自己被欺负了,兄长会为他擒下这个歹人,二哥会暴揍他一顿。但他没有,他看到二哥马宗紧握的拳头,也看到了大哥马腾惊疑的脸。

关羽是个暴脾气,他啥都见得了但见不得马越这个无微不至照顾他,倾尽家财帮助他的小兄弟背屈,他不分什么青红皂白,扶着马越坐在地上看马越没什么大问题,飞身暴起如下山猛虎,提着两只沙包大的拳头朝庞柔砸了过去。

马越坐在地上靠着墙,庞柔那一脚势大力沉窝在他心口,这还是庞柔八成留了力气,不然这一脚就能要了他小命,坐在这儿他倒是不着急了,眼黑的上不来气,心思却更加活络。

他打了一车柴,换了四斗米,让他明白了大丈夫生于天地间,想要顶天立地十指不沾阳春水是不算个男人的,想做个爷们儿他就得靠自己做成所有的事情。

后来他砸了一匹狼,让他奠定了村里老少爷们儿都认同他是个汉子的地位,狼皮也让他换了三块金饼子第一次有了自己的财产,让他明白他自己坚持的是没错的,爷们儿想要什么都得靠自己的双手去付出。

家里的大黄狗在危急时刻从狼嘴里救了他,他从小就明白生在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恶意,被狼爪撕扯他明白这个时代的凶险,想要在这个万类竟生强者为尊的时代立足,活下去,他自己是不够的,没有好伙伴他太难走太远。

关羽带刀杀了一头斑斓猛虎,得到了全村的尊重,他也喝到了虎骨酒,吃到了老虎肉,他明白了力量的重要性,打心眼儿里生出一股对力量的向往,但他真的对这件事没有太多思考,他觉得关羽就在他身边,这也是他的力量。

这一次,他真真正正的想要拥有自己的力量,守护的力量,守护自己身边一切所珍惜珍贵的力量,他明白没有力量,自己得到的一切都会在有一天,尽管不知道是哪一天但他害怕,并且知道终将有那么一天,家里闯进一个恶人,像庞德这样的恶人,轻描淡写地将自己所珍视的一切全部毁掉,不留痕迹。看着院子里关羽和庞柔上下翻飞的身影,他迫切的想要成长,想要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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