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旭经历生死挑战的时候,另一边的世界却显得其乐融融。
林风在家渡过了愉快的一上午,不仅三个人吃一餐绝佳的美食,还聊了许多话。把之前询问时的不合感隐藏的非常恰当,该笑笑,该说说。李月完全没有感觉到其中的一样,在一旁附和着。其中聊得大抵是老吴如何管理那几个分店与林风打篮球的那些光辉事迹。
终于,在老吴的要求下,他自己先回去了,离开的时候,给林风使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让他不要那么冲动,不要让他母亲想起悲伤的过去。
林风也相应的点头表示同意,在老吴关上门之后,母亲还在收拾桌面。
“风儿,你赶快收拾一下,下午记得去上课,知道了吗?”
“知道了,我马上准备。”
说完,林风含情脉脉的看着母亲的动作,在轻微的笑了笑之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关上房门之后,林风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笔记本,在翻了一遍之后,扔在了一边。接着,他花了几分钟的时间想下午什么课并整理好了要带的物品,然后打开一本劳伦斯·布洛克的一本《八百万种死法》看了起来。
林风从开始养成阅读书籍的习惯开始,就对悬疑侦探类的小说情有独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神秘性较为悬疑诡,他正需要通过阅读别人的故事使自己拥有更敏锐的思维。还可以培养一定程度的探究精神与穷追不舍的深究态度。
在看书的同时,林风往往会融入其中,但他融入的不是故事中的主角,而是故事中的死者或是受虐者。站在他们的角度看这个故事,并思考把罪犯抓住之后自己会如何惩罚他们。
幸运的是,林风没有变成一个变态,他只是模仿一个变态的思维,同样的,这就造成了他的思维缺陷,他总能想到与别人不一致,甚至偏离的结果。其实,这就是那些侦探查案的源头。
因为一些为大家搞笑的喜剧人同时也是抑郁症患者,所以为人民查案的警察也很容易成为一个绝佳的杀人犯。
在林风的脑海里,并不能排除一切的不良反应,而是把那些丑恶的人性放在了放大镜前边。其实,当魂王提出那些个条件并给他看那个视频的时候,他有一刻是动摇了的。就他所知道的大部分人类都是贪婪的,猥琐的,可恶的,可这并不能成为别人利用和惩戒的原因。
林风看着《八百万种死法》忽然想到了当自己处于八百万个死人中间的情景。
——“风儿,我忘了,昨天下午有一很漂亮的女孩送来一本笔记本,那个——我想想,哦——,就放在你床上了。风儿,你在听吗?”
“我在,我在——您说。”
“嗯,那个女孩临走的时候还说,让你回家之后打个电话给她。这个,妈不是多嘴啊,你那个,和那个女孩不会只是同学关系,我看她比我都更担心你呢!”
林风回头,果然看到床上有一本蓝色的笔记本,一看就知道是曾依依的,他知道曾依依最喜欢蓝色了。
“妈,就是单纯的朋友关系,你别瞎想。”说完,林风起身走到床边把那本笔记本拿起来,仔细的翻了翻,感叹道,“尖子生就是尖子生,做的笔记都跟平常人不一样!”
林风花了几分钟看了一遍之后就把笔记本放进了书包里,然后拎着书包出了房门,把书包搁置在沙发上之后就走到了座机电话旁。
林风很熟练的拨打了电话,通了时候从对面传来很温柔的声音。
“喂,你好。”
“喂,你好吗?”
“啊——,林风,是你吗?是你的声音,你没事吧?”
“我没事,可是,你刚刚怎么那么惊讶?难道你认为我会有事?”
“不不不,我只是看到了一个新闻,在临山日报上写的,说是那个连环杀人案有线索了,前几天还追杀了那个变态杀人狂呢。好像是叫什么林旭的,跟你只差一个字,当时我看那个新闻的时候就想到了你。”
“哦,这样啊!”
“嗯,我知道你没事就行了,还有,我给你的笔记本看到了吗?”
“看到了,写的很好,很详细。”
“嗯,那么,你下午会去上课吧?”
“嗯,会去。”
“那好,我就在小区门口等你,和林凤娇一起。”
“嗯,好的。诶,不是,你怎么在直树小区啊?”
“因为我妈妈出远门去了,妈妈不放心让我一个人生活,就暂时让我在姑姑家住几天。还有,我还有好多话要跟你讲,可还是到时候再跟你说吧。”
“可以。那先这样咯,拜拜。”
“嗯,拜拜。”
林风挂了电话,感到很舒心,可以说,现在的自己,是幸福的一个人,他所承受的所有都值得。可另一边的曾依依在得知林风没事之后,一挂电话就开心的蹦了起来,这实在是这一天最美好的事了。
下午,林风如约到了直树小区的门口,他刚往里看的时候,就看到曾依依与林凤娇手牵手的走出小区大门。曾依依一看到林风就放开林凤娇的手向林风跑过去,一把扑在了林风的身上。
林风也感到高兴,自己担心的事都不存在,自己爱的人仍旧开心快乐的生活着。
不过,很快,曾依依就感到尴尬,不合时宜,立即从林风的怀里跳了开来。然后尴尬的笑了笑,随后又牵着林凤娇的手向学校走去,留林风一个人像木头一样站在那儿。
曾依依悄悄地跟林凤娇说:“娇儿,刚刚我是不是太冲动了啊?”
“不会啊!挺好的。”
“不是,我想知道他刚刚什么反应?”
“他啊?就像一个木头一样傻傻的站在那儿。”
她俩相视一笑,忽然注意到林风没有跟上来,立即回头搜寻林风的身影。
她俩回过头来看到,林风那儿呆呆的站着,曾依依立即叫了他一声:“林风,快点过来,走啦!”
林风反应了一秒,回过头看到曾依依与林凤娇开心的笑颜,她们不会知道在刚刚那一刻对自己是那么重要。他应了一声之后立即跑了过去。
这时,和以前一样,他们三人又走在了一起,走在去上学的路上。
没过多久,林凤娇忽然走在了前面,然后转身面对着曾依依和林风倒退的走着,同时开心的笑着说。
“依依,林风,我告诉你们一件事。”
曾依依一脸疑问,林风却面无表情,表现的漠不关心,可还是勉强的表现出渴望知道的眼神。
“娇儿,你快说吧,我们听着呢。”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就是——我有男朋友了!”
“喔,有男朋友是好事啊!快告诉我,是谁?”
“是——高川雄,就是实验中学的那个打篮球特厉害那个,林风应该认识。”
“是那个身材魁梧的大个子吧。”林风随意说。
“嗯,就是他!”
忽然,曾依依也好像想起了那个人,就是跟林风比赛的那个胖子吧!
“哦——,我也记起来了,是他啊!娇儿,你快说说,他是怎么追你的?”
林风没想到那个胖子会是林凤娇的男朋友,他想起跟那个胖子的交集就是那场篮球比赛中的交手,还有那天晚上在五弦大道的事。林风忽然心里一紧,感觉有什么事会发生。不过,他还是认为事情应该不会像自己想的那样发展,他可不想破坏这一刻的美好。
如果那个人高川雄是真心喜欢林凤娇,愿意做她男朋友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这样今后见面就不必那么尴尬了,无需充满敌意的眼神对峙了。
“还有一件事,就是我男朋友高川雄要求和你们见一面,吃一顿饭,联络一下感情。”
“好呀好呀,现在我们两姐妹都有男朋友了,而且都是打篮球特厉害的主,那么一起吃个饭也不会那么尴尬。可是,我担心的就是,在那场篮球比赛中他俩可是对手,如果坐到一起,会不会——”
“不会的,川雄已经跟我说了,他说不会的,赛场是赛场,身不由己。他还说,私底下还想与林风成为好朋友呢。”
“不是,娇儿,你什么时候跟他好上的啊!那个篮球赛到今天也不过两三天的时间。”
“那个你就不用担心啦!”
在她们姐妹俩谈话的时候,林风就感到了不对劲,等林凤娇说到一起吃个饭的时候,他就大抵明白了什么意思。不过,他还是抱着没事的心态去接受。
不管这一场饭是不是鸿门宴,为了曾依依的好姐妹,他都得吃定了,而且得大口大口的吃。
林风已经不能以看待正常事物的眼光是看待自己经历的任何事。他现在就很能体会到三国时期曹操为何连自己的儿子的都不相信的疑心。因为当所有人都看着你的时候,你根本不可能相信任何人,因为他们背后的每一双眼睛都是敌视。
虽然两者不一样,但是也差不了多少。
只是,敌视自己的东西不一样,曹操的是人,林风的是魂王。
而魂王可不是那些仅仅拥有敌视眼光的人可比拟的,林风一直铭记魂王自己说的那一句话:我会让你有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