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凌老夫人也不想在这件事情上费太多的心思。
凌舒月坐在椅子上涂着指甲,修长的手指在稀疏的阳光中白的近乎透明,她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想娶我,那也得有命娶!”
墨清歌正月下抚琴,如山水般清越的琴音传了开来,袅袅琴声宛转悠扬,宛如天籁般让人心神宁静,仿佛置身仙境。
“什么,她竟然应了?”听到黑衣人的来报,墨清歌指下琴弦忽然铮然而断,他微微皱眉,自己向来可以一心二用,没想到听到这个消息,居然乱了心神。
“我倒要看看,这凌舒月要玩什么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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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秦家世子爷最喜欢吃的,便是这福德记的芙蓉糕,每天都会有下人来取。
凌舒月最近性子特别安分,也将要嫁入这秦府,凌府的人对她也格外宽容了些,所以获得了自由出入凌府的权利。
凌舒月带着春桃出门后,进了一家很小的院子,这是她从角落里翻出的钱,首先便买了个小院子。
凌舒月再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唇红齿白,邪眉入鬓的冷艳公子。她的化妆技术非常高,几乎掩盖了原来凌舒月的所有特点,就连气质上也作了改变,就算是熟人都很难认出来。
“小姐,您这个装扮真是太英俊了,我都不敢认了!”春桃睁大着眼睛望着她,一脸的不可思议。
“以后有用的着的地方!”凌舒月折扇刷的一声摊开,以后,就叫我“冷夜公子!”
凌舒月带着春桃,与提着秦世子芙蓉糕的下人擦身而过,一刹那的交错,她嘴角浮起一个冷酷的笑容,悄然之间,一把毒粉飘了上去。
这是一种特别的香料,清淡的几乎没有味道,然而只要沾染到花香,就会成为剧毒,令人猝死。
传闻说,秦世子十分爱花,爱如性命。
凌舒月慵懒的坐在窗前,十分冷漠的看着秦家人走远的身影。
“小姐,这么做是不是歹毒了些,毕竟那秦世子只是个傻子!”春桃犹豫着问出自己的疑问,虽然知道小姐是万不得已,但是小姐忽然性情大变,她还是有点难以接受,以前她是连只蚂蚁都不敢踩死的。
“无辜吗?如果我嫁给他,谁更无辜?秦风仪在想要牺牲别人的时候,就该想到,有一天,她心爱的侄子也可能成为牺牲品。”
以前,她也是个天真的少女,可是死过一次后她明白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她的善良,就是一种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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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秦家世子忽然吐血昏迷,像是中了剧毒,就连御医也查不出来!”
“哦?”墨清歌惊讶的转头,眼里带着弄弄的笑意,“凌舒月有什么动静?”
有琴季不屑的撇了撇头,“你是不是把凌舒月看的过高了,这秦家想那傻子死的人,可是如过江之卿。”
“但是敢在秦风仪眼皮子底下动手脚的人,秦府可是没有一个,如果真有这能耐,秦府就不至于被一个女人只手遮天了!”
墨清歌嘴角噙着一抹似有若无的笑,笑的有琴季背脊发凉。“王爷,你有什么就说吧,别一直笑!”
“你说——我要不要救那个傻子呢?我如果救了他,凌舒月见了我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