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把它扔了也不当给你!”
我扔水里还能听个响呢,一百两要是当给你,我不得呕死啊!
“那你出个价!”
“一千两就不说了,五百两,少一个子都不行!”
“两百两!”
“五百两!”
“三百五十两不能再多了!”
蓝月萱翻个白眼,不当了!
那老板阅人无数,自然知道怎么对付蓝月萱,“你这镯子我可是看过了,印有钟离两字,说明是钟离府的东西,你又没什么身份怎么能有这么好的东西,我看估计是偷的,你今天要不当给我,我就报官,说你是小偷!”
我去,还来硬的!我怕你啊!
不过,蓝若萱又仔细想了想,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他要真报官了,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还真容易吃亏。
“嘿嘿,老板,报官就不必了,这样吧,我们各退一步,四百两可以了吧!”
“成交!”
那贪财的老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哪里想报官,只是想软硬兼施的得到这个镯子,只要有了这个镯子,他连棺材本都有了。
“等下!”
“你想反悔?”
老板看着蓝月萱,生怕她有什么别的心思。
“这镯子我只抵押,就以一个月的时间为限,若是一个月之内我没来赎那镯子才能归你!”
“抵押…也行,不过我可是过时不候,晚来一天,这镯子我也不给赎的!”
抵押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双方都要签订契约的,当铺老板把“合同”拟好,就把笔墨递了过来。
“签了字,四百两我就给你!”
蓝月萱扫了一眼合同,很轻松的就发现这里面的问题,正常来说,抵押的东西在赎金方面是有明码标价的,正常来说是比抵押金多个十几两的“手续费”,要是像赎回也就四百一二十两就能解决的,但是这合约里对赎金没有具体注明,也就是说像赎回的话就得任他标价了。
老奸巨猾!还好蓝月萱一开始就没有想要赎回的意思。
“有什么问题吗?”
当铺老板问得小心,见蓝月萱看这合约看了好久,以为发现自己动的手脚了。
“没什么问题!”
说着,拿起笔就随意签了一个名字。
“嘿嘿!”当铺老板做成一门大生意,笑的别提多开心了,把合约收进袖子里,就进屋里取钱去了。
“老板,两百两我要整的银票,剩下两百两的要零散的!”
“好嘞!”
这时候,那老板完全把蓝月萱当成财神了,她说什么那老板就做什么了。
把银票放好,在老板热情的欢送中离开了。
刚一出门,蓝月萱就把手中的合约扔给了一个小乞丐,那孩子也不知道蓝月萱给的是什么,拿着就玩了起来。
“六妹你怎么把契约给扔了!”
没了契约就没法再赎回镯子了。
“我本来就没打算来赎!”
之所以说是抵押,就是因为这样,当铺老板在这一个月间不能把这镯子专卖了。虽然一个镯子对他们的行踪不能暴漏什么,但蓝月萱还是觉得万事应该小心为上,万一因为这个镯子就把她和钟离易在附近的秘密给暴露了,那多悲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