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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大结局

“他到底把我们的孩子带去了哪里?”我紧咬牙关,颤颤巍巍地站直身子,“离默天,你到底是不是男人?!要不要去救我们的孩子?你若不救,我自己去救!”

我刚站起来,就一阵眩晕。以我现在的身体,随时可能倒下。

身体晃了一下,离默天赶紧将我扶住。

我气得直哭:“你到底瞒着什么事情不能告诉我呀?”

离默天仍旧不语,长毛狗的嘴边全是鲜红的血水。它拖着受伤的身子,艰难地爬到我脚边,说:“主人,我来告诉你一切。”

离默天狠狠瞪它一眼,长毛狗这一次却毫不畏缩。它只对离默天说了一句:“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再不行动,这世界就毁了!你们的孽缘,也该结束啦!”

长毛狗勉强站直身子,每多说一句话,嘴角就冒出更多的血水。

“夜魂带着改命之子,去了秦朝。”

我蓦地瞪圆了双眼,惊得瞠目结舌。

“早在远古时代,人类与天神生活在一起。那时候,人类单纯善良,如今天的宠物一般招人疼爱。天神,也像爱自己的孩子一般,爱着人类。”

“但是,随着人类智商的提高,就不断地产生花样百出的各种欲望,心里的阴暗面积迅速扩大。数亿年的历史长河之中,人类不断挑衅天神权威,攻占领地,相互猜疑残杀。最终,天神心寒了,抛弃了人类。”

“天神离开了人界,但,出于无法割舍的爱意,他们留下三个介于人神之间的能力者,来维护人间的秩序,避免人类走向灭亡。”

“这三个能力者,便是‘改命三神’。”

“夜魂、离若、离默天!”

“在人类漫长的进化史中,他们始终遵循天神的旨意,小心翼翼地修改每一个微小的历史误差,全力保存人类的未来。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每一次政变,每一次人类对大自然无知的索取……都是他们给压制下来。每一步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前行,才能将人类世界保全至今天这副欣欣向荣的光景。”

“但是,跟人类进化一样,三神自己的心智,也在不可避免地发生缓慢进化。‘改命三神’中的最强者夜魂,权利欲迅速在心中膨胀,一直到秦朝时期,便再也不可收拾。”

“为了控制人类,坐拥全世界。他做了无数丧尽天良的事情。养魍灵、傀尸,勾结人类中的掌权者,不断搅起战争,用绝对的权利来统治全世界。”

“一时间,天地变色,生灵涂炭。百姓无以为生,最惨的时候,竟只能易子而食。”

“离若和离默天联手对抗夜魂,一场天地无色的世纪大战之后。离默天身受重伤,变成了不人不鬼的妖怪。离若终于用自己的血肉,镇压了实力强大的魍灵。为了能够永远镇压住它,不分化自己的法力,离若留下遗愿,她的力量,只传给后代长子长孙。所以,你们平家,才会有看似奇怪的家训。”

我恍然大悟:“夜魂说我是离若,是什么意思?”

长毛狗苦笑:“心思如尘,笑靥如花,那个女人可真是厉害。也许,早在两千年前,离若就预测到了今天的劫数吧。他说得没错,你就是离若,但是,同时,你也是你自己。平果,你明白吗?”

说实话,我不明白!

“你的意志和身体都是你自己的,但是,你体内隐藏着离若全部的能力。”

“所以……”

长毛狗似乎刚要说到重点,离默天忽然狂躁地大喝一声:“够了,不要再说了!”

我从未见过他如此痛苦的样子,这还是我心目中天神一般无所不能的男神吗?

我双手托住他的脸,用手指轻轻抚平他紧皱的眉心:“我要听,我要知道一切真相,我要知道如何利用离若的能力。我要救我们的孩子!”

我话音刚落,地面忽然快速震颤起来,四周的一切,都像是掩映在水汽袅袅的世界中一样,开始变得模糊、扭曲。

仿佛这世界只是一个虚无的电视画面,随时可能分崩离析一般。

长毛狗冲着离默天狂吼:“历史已经开始改变,时空开始坍塌,难道你要坐视不管?”

离默天抬起头来,眼眶血红。

长毛狗不顾他的反对,很认真地看向我,说:“离若的能力是,穿越时空。”

“所以,想要拯救这世界,唯一的办法,就是牺牲你。”

我脑子里,一瞬间的空白。

“主人。”长毛狗忽然两条前腿跪伏在地,对我行了一个跪拜大礼,“离默天分给你的生命,还请你还给他。不然,以他现在的状态,绝对不可能是夜魂的对手。”

我脑中空白一片,离默天紧紧把我箍在怀中,浑身颤抖。

从未见过他如此无助的样子,像是一个抱着心爱的玩具,不肯撒手的孩子。

世界持续震颤,我说:“老公,我爱你。”

“但是,这个世界,更需要你。”

“不!”他执拗地拒绝,“没有你,我怎么办?”

我耐着性子哄他:“你先回秦朝打败夜魂,我答应你,两千年后,我还去永安小区找你呀!来,我们拉钩钩。”

小指紧扣,拇指印章,便是永不违背的誓言。

一滴晶莹的眼泪,从他眼角滴落,落在我们紧紧相扣的手上。

体内,离若的能力迅速复苏。

我之前偷偷咬破拇指,一滴黑血,悄无声息地从我的指端,没入离默天体内。这,是婚礼那天,他分给我的生命。

我还了。

我们紧紧相拥,他发了疯似得吻我。

在世界分崩离析的瞬间,我使尽全部的力气,把意念发挥到极致,终于,送他回了秦朝。

我徐徐倒地,唇角,绽放出一抹苦涩的笑容。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历史的轨迹只要稍作改变,世界,就会完全不一样。

两千年后,再也不会有我的存在。

可是,我不后悔。

我的男人,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救民于水火的救世主。

离默天,这一世,遇上你,是我的劫数,亦是,吾之大幸!

&&&

不知何年,不知何月,不知何日,不知何时。

一个身着绣金白袍的英俊男子,独自一人,垂钓江畔。

浮漂在江面上浮浮沉沉,偶有几条锦鲤,敏捷又快速地偷食鱼钩上的饵料。

男子的目光,悠远而又深沉。

脚旁,伏着一只长得有些搞笑的长毛狗。

日头渐已西斜,天边的霞光美如锦缎,染红了全世界。

长毛狗张开大嘴,打了个呵欠,慵懒地说道:“喂,离默天,我真得觉得霓虹女皇挺好的。聪明、漂亮、能干、温柔……艾玛,优点简直不胜枚举呀!我要是人,我都想娶她做妻子了。但是,她怎么就非得对你这个榆木疙瘩死缠烂打呢?你到底不喜欢人家哪一点?”

离默天瞪它一眼:“她不是平果。”

“可是,她权倾天下!”长毛狗强调。

“她不是平果。”

“可是,她更漂亮,更温柔……”

“她不是平果。”

“……”

“一句话,她不是平果。不是平果,就什么都不是!”离默天有些烦躁起来。

他眼里的光渐渐黯淡下去,眼眶微微泛红。

长毛狗还想再说些什么,离默天一把拎起它的一条后腿,一甩手,直接把它扔进了江心里。

世间女人千千万,但他离默天的心里,却再也盛不下任何人。

他,只爱他的妻子。

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闪着璀璨的光辉。

长毛狗闷哼一声,从江面上抬头看了离默天一眼,一语不发地沉入水底。

以前,离默天不睬别的女人,它以为他是害怕真心咒语。

离默天虽是不死之身,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便是,他拥有一颗比人类更赤诚的心。

一旦他爱上一个女人,便是永生永世。如果,这个女人变心,他就会心裂而亡。

回到秦朝以前,离默天做升仙最后修炼的时候,那个女人贸贸然闯进来,它就知道一定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离默天的最后难关,是抵制欲望的修炼,贪欲、物欲、情/欲……

而,那个女人推门而入的瞬间,千年修为,功亏一篑。他不顾一切地想要她!

击败夜魂之后,它以为离默天消沉一段时间,也就会好了。那个女人死了,真心咒语便自行解除。

它以为他仍旧可以和以前一样,潇洒自由,乐游天地,比人类强大,比神仙快乐。

但是,它却没想到,他却再也不一样了。

左手的婚戒绝不会退下。

平果,才是离默天永生永世的劫数。

&&&

不知何年,不知何月,不知何日,不知何时。

青葱校园内,一群女孩儿叽叽喳喳地讨论胎记与宿命的话题。

身穿蓝色中学生校服的女孩儿,望着右手无名指上,那个酷似戒指形状的胎记出神。

上课铃响起,史上最帅的历史老师,着一身白衣白裤,潇洒地走上讲台。

台下一阵欢呼尖叫,女孩儿却总觉得这个男人,似乎哪里见到过。

男人修长的脖子上,缀着一枚材质极佳的玉坠。

玉坠里,一个声音很不爽地吐槽:“离默天,你够了没?从人家出生起,你就不停地变幻成妇产科医生、卖玩具阿姨、幼儿园保安……这些乱七八糟的身份,现在又做人家的历史老师,成天围着人家转。你这是萝莉控,是病态!病态,懂不懂?”

离默天邪魅一笑:“我还有最后一个身份。”

“什么?”

“她的老公。”

离默天总爱点女孩儿回答问题,看她羞红的脸,他总是开心地放声大笑。

放学了,隔壁班的阳光小子,又来等女孩儿一起放学回家。

离默天微微蹙眉,先一步走到女孩儿身边,邪魅一笑:“平果,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我们……来单独辅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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