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露看来万分正常的男人,在她把昨天晚上从男人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洗好拿给他穿时,男人那拿着衣服一幅呆愣的样子,终于发现了一个让她吐血的事实。男人竟然失忆了!而且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叫雷霆,其余一概不知。然后她又忽然想起来昨天在给男人吹头发时在头顶发现的那个淡淡的伤疤,直觉告诉她麻烦来了!
雨露万分心酸的喂了男人吃过早饭,自己随口扒拉了几口,连碗都没有刷,拿起门口的书包拉着看什么都无比好奇的男人去了警察局。
三个小时后,雨露一脸疲惫的回到了出租屋。后面跟着一脸小心翼翼打量她的男人。
“哎!”雨露对着一脸茫然和小心翼翼的看着她的男人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男人听到叹息声后显得一脸无辜。
过了一会儿,雨露在客厅里一阵抓耳挠头,男人还是一脸茫然不知所措。
你说不过是捡到了一个倒在家门口的生病的人,只要把人带到警察局应该就没她什么事了。可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男人非得跟着她,任凭雨露使出了浑身解数。到了最后,还是旁边的警察大叔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口说道:“小姐,既然这人现在失忆了,又没有家人在身边,看他又非你不可,你就先帮忙照顾人一段时间。反正用不了多久他家里人估计就会来接他走了。小姐你就先带人回家吧,等他家人找来时,让他们去你家把人带走不就行了!”
雨露一听这话,猛然想到现在这媒体这么发达,估计用不了多久他家里人就会来接人了,也就照顾这人一段时间而已。这样一想,雨露很是不情愿的把人给带了回来。
不过等回到家,她才忽然意识到她一个女孩子难道要和这人同居那么两三天,直到男人家里来人把他带走?这样一想,雨露就有一种找块豆腐把自己撞死的冲动,这算是什么事啊!她可还不想出门被人说自己和男人同居了呢!
雨露却不知,在自己带着雷霆走出警察局后没多久,接手这件案子的那位警察大叔就被局长请到了一家私人饭馆,至于谈了什么没人知晓,不过出来时他满脸不安的跟着局长送了一个男人离开。
“雷大哥,你一个大男人能不能不要这么害怕馒头他们好吗?放心,它们不会把你怎么样的!”雨露抱着刚换下来的床单被罩走出卧室,看到缩在沙发一角吓得不敢动弹,不断发出警告让她把馒头苹果它们赶走的雷霆。
“你这女人,赶紧把它们带走!快点!要不然,要不然。”雷霆实在是太害怕了,竟然开始威胁起雨露来。
“要不然怎样?”雨露饶有兴致的看着缩在沙发角落里努力减小自己存在感的男人。明明馒头它们没有对他怎么样,只是窝在它们自己喜欢的角落而已,这男人怎么怕成这样?
“要不然,要不然,要不然我就不吃饭!”早上吃饭时那女人可是说了,以后要好好吃饭。
雨露一听这话,不禁想起了早上为了让这男人吃早餐时的一把辛酸血泪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