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基小镇由于离横断山脉太近,偏僻穷苦。有一条通往横断山脉的主路,路两边有几家旅馆加餐馆,有几家商铺,有佣兵工会,还有尖刀的营地,然后就是有一些小巷子,整个麦基小镇常住人口也不过一千左右。
没有贵族愿意在这里镇守,事实上这个镇子也养不了贵族和他的骑士团。虽然小镇上的税收很重,有人头税而商人则是加收十分之一的商品税。这些钱由佣兵工会收走。
由佣兵工会委托给了尖刀佣兵团。尖刀佣兵团是个A级的大型佣兵团,总人数有数千人。
麦基小镇只是他们的驻守地之一,在这里只有个中队,队长是长的像猩猩的大汉亚力士,刚到中级斗士不久。他人虽长的五大三粗,人却还不错。这都是约瑟夫听说的。
这个人约瑟夫只远远的见过,不过由于大家每个人都要交人头税,所以听说亚力士对小镇常住居民的人身安全非常关注。如果一个小镇的常住居民过于稀少,那么这个镇就会被取消,变为营地。尖刀收税就不能那么高了。
所以在小镇里,如果居民挨打那就根本没什么。最后能得几个子都难说。但抢劫和杀人,已经发现一定会严肃处理的。
果然,佣兵的人来了后,大家把情况一说,认证和物证全在。
胡特也承认是自己失手杀了艾玛,害怕被发现才做出艾玛离家出走的样子。
佣兵就很利索的带走胡特和艾玛的尸体,拿封条封了胡特杂货铺。
两天之后,消息灵通的罗格给大家说了结果:胡特的杂货店就充公,被作为奴隶卖到矿场。艾玛则被葬到了乱坟岗。
得,最后,好处都让佣兵队个得。约瑟夫对此有点异议,但也没地伸冤呀。
整齐的杂货铺永远消失了。五天之后,就有个邋遢的老佣兵来撕了封条在门口宣布接收了杂货铺。
据说佣兵团把杂货铺,送给了老佣兵奥布里,那家伙除了喝酒就是喝酒,他就在杂货店前放了个箱子,但每个人都不敢拿了东西不给钱。平时那些东西的价格大家都知道,也不敢恶意减价。
因为很多人都看到,中队长亚力士有次就在他门前给他看门。这也是约瑟夫第一次见到斗士。和自己差不多高,除了比自己壮了点,眼神看起来很犀利,其他的也没什么呀。
约瑟夫喜欢老头奥布里,因为他喜欢凯特的汤和面包,就着马哈的麦酒,能在小餐馆待一天。自从他来了之后,佣兵队的人也经常来,马哈餐馆的生意更好了。
马哈餐馆的位置在主街的后面又后面的小巷里,本来只对小镇的本地人的。其实大家都知道佣兵的钱更好赚。那些家伙一有点钱,就想好喝酒,想要女人。但马哈这里饭好吃呀。所以还是会有人来这里打打牙祭的。
马哈餐馆现在除了约瑟夫还有另外两个伙计。但大家都更喜欢约瑟夫。
约瑟夫现在可是麦基镇的名人了。大家都说全靠他志勇双全,才帮艾玛找到了凶手。当然,他自己也这样认为。
但现在由于亚力士他们经常来,马哈餐馆也一跃成为小镇的著名餐馆之一。里面的人都挤不动了,后来马哈甚至又购买了旁边的铺子,就着,到了饭点都要在门口排队。
于是,约瑟夫让姐夫专门开了个临街的窗口,搞起了外卖。现在以前马哈餐馆的老客人都只能买了外卖,在家吃了。餐馆里坐的都是那些佣兵大人了。
老佣兵奥布里可比罗格会吹多了,瞧人家说起那什么狼人的变身,那速度,那利爪。说起那吸血鬼,那美貌,那优雅。还有那些可爱的佣兵们那英勇那团结那友爱。
约瑟夫是一点都不信,更何况佣兵团每次都能在最后,历尽艰辛取得胜利。这可能么,这科学么?但这并不妨碍他喜欢这老头。
饭店里的客人对奥布里都很热情,偶尔还会给他买杯酒,以示尊敬。马哈对老头更是热情,每天都给他免一杯酒的单子。
约瑟夫现在在餐馆干的可有劲儿了。因为有小费,小费,小费。
他在路过桌子的时候,就能看出客人想要什么。其实也不过是加汤,或者拿面包,再来杯酒什么的。但是不用别人开口要求,自己就被满足了。这让客人感到自己一直被关注,得到了重视。
所以这家伙的小费也就最多。多的他都不再向姐姐要钱,日子过的也很滋润。更何况,她姐姐现在把采买,而他总能找到卖菜的最低价,每天都有不少钱落下来。
约瑟夫现在找了个老说书的教自己识字。要知道文盲这个东西,实在是不能忍啊。而奥布里也愿意以一天三杯酒教他军体拳。他现在的已经快允文允武了(自己觉得)。但是他还是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够。
但他现在有个问题,就是马哈和凯特放开了让他吃。他一顿吃三碗肉汤,两条面包。可还是没吃饱,但是却不敢再吃了,就这他还没有吃饱。于是,一得闲,他就从怀里掏出根面包啃。
就着他还不长肉,个子很高,衣服下面都能看到一条又一条的肋骨条。就像他以前看到的厌食症快饿死的那种,都已经瘦脱形了。
奥布里那个臭老头一只手都可以把他给扔出去。不过他的力气很大。一百斤的面袋一只手可以拿四个。
就在他以为自己是肚子里有寄生虫,在想着怎么打虫时。姐姐告诉他,他们家都这样,到十六岁就好了,她就是十六岁开始长肉的。但是到时候也控制不住,壮硕大妈就是这么来的,马哈的品味真重。不过他们家族的人,都活不过四十岁。过了四十岁就会迅速变瘦,不管吃多少都没用,没多久就饿死了。
还好,伊莉莎没有这毛病,那丫头之所以又瘦又小,就是挑食,自己作的。但自从家里的饭好吃了。这丫头也稍微长了点个头,脸上也有了点肉的说。
这也是约瑟夫最近突然很努力的原因。他现在十四岁,还很小。但当你被告知,你一定会在四十岁的时候死,就会觉得自己的时间很宝贵,而他现在还剩下九千多天。
他不想死,他一定要找人救他。如果姐姐早将这告诉他,他就会早几个月努力奋斗。他要努力学习,和赚路费钱,他准备在十六岁时出去闯荡,看能不能找到救命的方法。
马哈知道了他的想法之后,才把采买的工作交给了他。让他更容易攒到钱。
为了将来出去,约瑟夫和伊莉莎还注册了佣兵。本来这不关伊莉莎什么事。但小丫头现在很喜欢跟着他。
那天是佣兵成立的纪念日,本来是一个银币才能注册一个佣兵的。这笔钱约瑟夫可是存了好久,结果当天是开展买一赠一活动,伊莉莎跟着来的,就把她也给注册了。要不然都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