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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炸裂志》——男盗女娼发家史

如果说《第七天》表达的是一种死不瞑目的悲情,《炸裂志》表现的则是男盗女娼的现实。

中国作家生活在今天这个社会,一定跟很多人一样对现实有诸多困惑和不满,比如余华就在《第七天》里表达了生不如死的悲愤之情。我不是说作家要放弃情绪的表达,而是说不能放弃显微镜般的眼睛。如果作家仔细去看那些奇怪的事件发生在什么情境下,那个情境是怎么样构成的,人物为什么会处在那个位置上,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互动关系,这样写出来的东西会比现实事件更加丰富多面。

政治评论家可以直接谈论一些制度、政策问题,而小说家应该寻找一些重新框架整个现实的方法。不过,什么叫作现实?同样的事件放在不同的坐标、框架下,所谓的现实就全变了,有些作家引起争议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不一样的现实。有些作家对现实的回应则迟到了很多年,但你不能说他不尽责,其实他可能是尽了更大的责任。比如普鲁斯特经历过法国非常轰动的“德雷福斯事件”,当年他没像左拉那样振臂一呼,可能是因为他还没那么高的社会地位,十几年后才姗姗来迟地在《追忆似水年华》第三卷里铺写那起事件。我认为他仍然是一个对社会、对时代负责任的作家,因为他多年后说出来的是在当年那个热烘烘的气氛下说不出来的话,或者即使说了也会被愤怒的噪声掩盖,而他后来对事实的框定和掌握是当年那帮法国人所看不到的现实。

当一个作家在处理现实题材时,我们要对他怀有好奇心。我们知道阎连科一向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勇猛,写的东西非常沉重,文字像铅块那样一块一块坠落下来,他还很喜欢写性,写过很多颠覆性的东西。我觉得《炸裂志》虽然跟以前的作品有相似之处,但文字的感觉不一样了,好像变得轻快了起来,开始飞了起来。这可能跟他越来越强调“神实主义”的文学主张有关。中国当代作家深受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影响,阎连科也不例外,但他说自己写的是“神实主义”。按他的理解,现实主义小说的因果关系是一个事件推动了另一个事件的发生,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所写的那些魔幻东西则不一定导致现实世界发生什么,而神实主义小说所表现的内真实却会促使事件发生。

我认为所谓的“神实主义”包含三个层面的东西:一是现实本身就很神奇;二是“神实”指人的一种神意、精神,是一种抽象的情绪、心理状态;三是作家在理解现实时会产生种种臆想,用这些东西作为根底来支撑小说。阎连科诉诸一种相当抽象而又让人感觉得到的“精意神”来理解中国现实,写出来的东西可能就不像以前那么沉重,可能会更夸张,离奇到原本沉重的东西都飘了起来,变成闹剧。

《炸裂志》中的“炸裂”是一个地名,说是过去因火山爆发导致地裂,人们跑到附近一个地方聚集成村落,形成炸裂村。这本小说《史记》般地记载了这个小村庄如何变成中国最牛、最繁华的超级大都市。阎连科仿照地方志的写法,分成舆地沿革、人物篇、传统习俗、综合经济、自然生态、防卫事宜、后工业时代等章节来写,但整本小说其实采用了顺叙法。我阅读的时候忍不住在想,假如它严格按照传统地方志的写法来写,那会出现什么样的效果呢?

如果说《第七天》表达的是一种死不瞑目的悲情,《炸裂志》表现的则是男盗女娼的现实。小说开头写“文化大革命”期间,男主角孔明亮的父亲被村长朱庆方送进监狱,改革开放之初当然要拨乱反正,于是出现了很原始的报复行为。孔明亮发财后当上村长,叫村民们一起为他父亲报仇。在他父亲朝老村长朱庆方的脸上吐痰后,谁要是也跟过去吐痰,每口痰给20元。有个年轻人带头吐了很多痰,果然得了很多钱,于是“人们就羡着喜着都去朱庆方的身上吐痰了。咳痰呸吐的声音在黄昏如是雷阵雨,转眼间,朱庆方的头上、脸上、身上就满是青白灰黄的痰液了。肩头上挂的痰液如帘状瀑布的水,直到所有村人的喉咙都干了,再也吐不出一滴痰液来,朱庆方还蹲在痰液中间一动不动着”,像是用痰液凝塑的一尊像,原来是被痰液呛死了。多恶心!

孔明亮用金钱报了仇,但朱庆方毕竟是个老党员,死后还是很体面地下葬了。朱家人在尸体上覆盖了旗帜,还念了充满激情和境界的悼词,青石墓碑上写着“最忠诚的老党员朱庆方之墓”。从此,写照着一个时代的人从这个村庄消失了。旧时代结束了,新时代是什么呢?20世纪80年代初,政府鼓励出“万元户”,能致富就光荣。炸裂村首位“万元户”孔明亮的发财之道很简单,就是去“扒火车”,其实就是从火车上偷东西。炸裂村附近经常有运煤和焦炭的火车驶过,火车爬山坡时速度很慢,孔明亮就举起长竹耙将煤和焦炭从车厢上扒下来,然后拿去倒卖,就这样实现了资本原始积累。当上村长后,他指挥全村人集体“扒火车”,果然都发财了。他规定全村人不准说“偷”,应该说“卸”。

孔明亮后来遇到一个跟他同台竞选村长的女对手,这个名叫朱颖的女人不久后成为他的太太。朱颖是谁呢?老村长朱庆方的独生女。朱颖很漂亮,很风骚,在她父亲死后离家出走,回来已是大富婆。她是怎么发财的呢?她出去做小姐,后来还当上老鸨,开娱乐城赚了很多钱。她和孔明亮结为夫妻后,带领村里另一帮人跟着她发财。她让全村姑娘去大江南北闯天下,也就是下海做小姐,然后把钱运回来让家人享受。当参观团来观摩取经时,炸裂人不愿说是靠男盗女娼致富,就说是勤劳致富。

小说中有一些非常荒谬的情节,比如炸裂村后来升级为县,有一次为了吸引美国一家大公司来投资,居然活生生再现了越南战争。那位美国总裁觉得炸裂县很好,酒喝得热闹,姑娘也好玩,但他还是想去越南投资。他曾经在越南待过六年,手下很多员工也是越战老兵,对越南有种怀旧情绪。县长孔明亮如何搞定这帮美国人呢?他说,走,我现在就让你回到四十年前去。说话间,他写了一张条子,让人立刻送出去。过一会儿,他带着那帮美国人朝县政府外面走,过了几条马路,来到一条大街上。天哪,一眨眼工夫,炸裂县彻头彻尾变成了越南!街景布置得跟四十年前的越南城市一模一样,墙壁上画满越南的河流和棕榈树,来往走动的男人们穿着当年越南人穿的粗布白褂子、肥腿大裤子,女人们穿着土织布裙衣和布衫,头上戴着竹编尖顶的遮阳帽,肩上背着竹篓。

不仅如此,炸裂县还逼真地上演了一幕战争剧。炸裂人从外面找来一些形似越南姑娘的女子,让她们去蛊惑这帮越战老兵:“战争残酷,生死未卜,今天你享受了这姑娘,明天到了战场上,就是死了也少了遗憾呢。”这帮美国老兵就跟着姑娘们走进写着“怡红院”的院落,进屋后推开越南式的小窗户,打开挂在墙上的越式摇头电风扇。半个小时后,炸裂县模拟的越南小镇枪声大作,“待那些美国老兵从各个屋里冲出来,越南的游击队和美国军营里的军人正在镇街上开枪交战,双方射击。有几具死去的美国士兵的死尸,被越南游击队挂在街头的柳树上。待游击队从小镇中心撤走后,美国军队从军营冲出来,对小镇进行了清洗和搜索。结果到黄昏降临时,整条街上都堆着越南人的死尸和残肢,血像河水样追着美国企业老兵的脚步流”。

这场惊心动魄的大戏终于搞定了这帮美国人,是不是很荒谬呢?更荒谬的是,孔明亮的三哥孔明耀居然搞出一支军队,每月都要搞一场阅兵式,自封司令的他穿着将军服,站在阅兵台上的一柄遮阳伞下,望着从他面前正步走过去的方队敬着礼,雄壮的军乐声像蒸汽一般鼓荡着方块队的脚步和胸脯。炸裂县先是升级为市,最后又升格为超级大都市,走完了一个村庄的神奇蜕变旅程,然后炸裂人陷入彻底的疯狂。孔明耀宣称要带领炸裂人出去征服全世界,用三天时间搞定欧洲和美国。小说写到这里,以一个悲闹剧式的结尾收场。

这些故事是不是既荒谬又熟悉呢?我们感觉今天中国的确就是这样子。如果说现实是“果”,我们就要去找“因”。小说家有责任去解释为什么会这样,但我在这本小说中看不出“因”,阎连科没有解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由此发现了“神实主义”实践在这本小说中存在一个问题:当阎连科试图理解现实时,他诉诸一种比较神奇的心理性的集体情绪、一种空气中飘荡着的集体意志,但他没有解释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急于用一种荒诞闹剧的形式书写现实的阎连科,欠缺一点点耐心去完成这最后的关键一步,即解释这种“精意神”到底是怎么来的,把那个“神”的来源说得更清晰一些,为我们呈现因果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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