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泪带来的星火,在他昏迷的第三十四个时辰内燎向陆寒轩的全身。现在,在他来茶馆的第三天的傍晚,已经可以张开眼睛和嘴巴,也可以抬起手或者动动头颅。
只要再过一个时辰,他的胳膊应该可以撑起身子,离开这该死的案台!然后。。。自己要翘着二郎腿等着小兔回来,细细的算一算银子,还一还恩惠。。。。
常小兔。。。
咣当。
她来了…呃,还有一人!
陆寒轩闭上眼睛,继续保持这三日来的姿态。
“姐啊!!!!”一声不着调的惊呼,吓了陆寒轩一跳,他微微蹙眉掀起一丝眼缝瞟着挡着门口的粉红肉墙。
“唉…别。。别叫…。”
门就那么高那么宽,一前一后两个人儿,一胖一瘦两姑娘。
傍晚余辉里,那粉色胖丫头胖手遮着眼睛,露出鼓囔囔的腮帮,小身板一颤一颤。
她的身后,水蓝色的白净小兔,一手扶额,脸上是一脸被抓包的无奈,她咬着红唇,脸上金灿灿的,黑白分明的眼水灵灵的看着自己又看着她前面的胖姑娘。
呼呼。
小兔本来就漂亮。
女人就怕比较,这一比…更漂亮。
“姐姐…你…咋拾了个男人?”
咣咣咣,粉红色的胖丫头几步跑到自己跟前,身子一咧,挡住了身后的蓝群。
不等陆寒轩失望,粉红姑娘直接蹲下身子,一脸惊奇的趴过来。
轱辘…。
扑面而来的烧鸡香让陆某吞了声口水。
“姐姐…你咋还…捡了个这么这么这么好看的?”
轱辘。
陆寒轩满头黑线,他当然听到了粉红姑娘吞咽唾液的声音。
“小宁,这人只是临时救下的,等他醒了,就让他走。”
话音落下,陆寒轩没由来的有些气闷,鼻息间也喷出一股子寒气。
“真。。好看。。”常宁像是见到了比烧鸡更讨喜的事物,她伸出胖手指小心翼翼的戳着陆寒轩的腮帮,嘴里还嘟囔着:“活的!活的!比赶考的那位好看!”
赶考?
怪不得他会在贡院遇着常晚,原来她的“小煜”是个书生!哼!白面书生!怎么能比得过自己的英姿飒爽!
这个小丫头,识货!
被陆寒轩心底夸赞的小丫头常宁,吸一吸口水,双颊通红:“姐,你救下他是不是喜欢他?我记得你一碰到男的,就会呕吐…这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没有反映的,要不…要不…等他醒了,咱们问问他身世,如果是正常人家…。咱们就留下他,让他入赘?”
常宁红扑扑的脸看着眼前伤痕颇深的陆寒轩,口中不由的呸呸可惜,看他身上的伤,就知道这男人不简单,更不是啥寻常人家的公子。
常晚显然没料到自家小妹会这么说,她的身子也不由得一踉跄。
碰不得男人?包括那个“小煜”?
陆寒轩心头突然大好,像得了先天之机的战场将军。
留下?入赘?
呵呵呵,这个小丫头甚是可爱,不是识货,是慧眼识宝!
从心底,陆英雄对小丫头点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