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桀……桀桀”
夏夜,窗外的猫头鹰发出阵阵焦急的嘶叫,它们在黑暗里寻找着伴侣。
屋内,赵良笔势飞动的写着脑海里的佳词。他心里暗暗庆幸,还好自己前世是位文科男,在书法方面也略有涉及,现在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赵良喜爱唐书、行书,因此临摹过王羲之的《兰亭序》《乱丧贴》。他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逐渐写出自己的风格:化瘦硬为丰腴雄浑,尽兴尽势尽力。
一旁的赵元俨心中嗤笑,这小子还挺会装模作样!我倒要看看,待会你能作出什么好词来。
赵元俨认定赵良做不出好文章,在他眼里,赵良就是个兔崽子。而且这个兔崽子还只会吃喝玩乐,无所事事。
然而,他料想不到,小屁孩也有逆天的时候。
最后一字写完,赵良吹墨收笔。他的嘴角轻微撅起,故意朝赵元俨的扬了扬下巴。赵元俨缓缓上前,灵动雄健的字映入眼帘,他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这小崽子的字啥时写得这么好了?
忍住内心的波动,赵元俨继续往下看,越看越是吃惊,最后他甚至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这么好的词会是自己的儿子写的?
赵元俨猛然转头,瞪着大眼,不可置信的问道:“这是你写的?”
“父亲说是便是,不是便不是。”
赵良不敢正面回答赵元俨的问题,这词当然是他剽窃的,他还为这次盗版行动制定出口号:我不生产诗词,我只是它们的搬运工,不必感谢我,请叫我雷锋。
赵元俨紧蹙着眉毛,半信半疑的问道:“你是怎么作出来的?”
“用笔作!”
……
“我是想问你,怎么想到这首词的!”赵元俨瞪着大眼,板着老脸说道。
赵良想了想,随即沉吟道:“用脑袋想。”
赵元俨愣住了,随即脸色越来越阴沉。
……
“王爷,良儿作的什么词?你别光自己看,快读给大家听听呀。”周王后等得不耐烦,忍不住开口催促道。
赵元俨闻言,脸色像是泄了气的气球,顿时变得复杂起来。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盯着赵良作的词,默不作声。
坐在对面的赵元杰满头雾水,他开口狐疑道:“莫不是良儿作出的词未可?”
赵元俨张口欲言,可喉咙好像被东西卡住一样,又慢慢闭上了嘴。他叹了口深气,微微摇了摇头。
“那就快读啊!”赵元杰急切的说道。
作为文学收藏家的赵元杰,对诗词有着天生的执著,赵元俨的动作使他摸不着头脑,心里急得像是在被猫爪挠。
众人纷纷附和,要求赵元俨把词读出来,他们一脸着急的盯着赵元俨,目光里闪烁着浓厚的兴趣,大抵都想听听赵良作词的水平如何。
赵元俨脸色显得有些不自然,意识不停在脑海里挣扎着,最后他心下一横,咬了咬紧牙,大声读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赵元俨读完,深吸一口气,随后沉醉的闭着眼,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
屋子里一片安静,众人表情各异。有人惊讶的说不出话,有人见气氛诡异也不好意思吭声。窗外的蝉虫不再鸣叫,猫头鹰没有嘶啼,仿佛整个大宋都被赵良震惊了。
稍许,赵元杰率先打破气氛,他惊喜若狂的拍着桌子,像彩票中奖一样吼道:“好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妙!实在是妙!”
赵元偓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心脏直颤。他眼珠轱辘不停的转动,心道自己不懂文学,可四哥懂啊!连博学多才的四哥称赞赵良,自己决不能落了下风。
于是赵元偓猛然从椅子上跳起,像药磕多了似的手舞足蹈。他唾沫横飞的哼哼道:“好!好一个千里共貂蝉!……大家一起共!都共”!
突然,赵元俨睁开眼,他想明白了。纸张上的行书灵动雄健,书法登峰造极,赵良写出这样的字,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呢!这首词就是儿子作的!赵元俨深深的看着赵良,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周王后喜极而泣,口中不停喃喃自己的儿子长大了。孟王后华王后一脸羡慕的模样,在其旁安慰她。
小萝莉熊孩子虽然不懂诗词,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崇拜赵良,大人的行为已经告诉他们一切。熊孩子站在椅子上鬼哭狼嚎,乱带节凑气氛……就连不苟言笑的赵旬也露出傻笑。
王府夜宴进入高潮,赵元杰拍桌打节拍,赵元偓磕药似的跳着舞,熊孩子鬼哭狼嚎的伴歌……赵元俨,王后们大叫着好!
赵良没料到这首词威力如此惊人,按时间来看,苏轼现在还是个小屁孩,提前帮他作出水调歌头,应该没有问题。
赵良暗笑,看来苏轼以后得活在我的阴影里了!不过转眼又想,像他这种大文豪,再多做几首词也无所谓,全当替后世多留学问罢了。
窗外,后院。
“婉儿姐,今天的宴会请来位歌姬,可热闹呢!”小脸红扑扑的紫水,激动的说道。
“是么?”婉儿一脸好奇。
“真的,那歌姬唱的可生动了!跟真哭一样,传菜的姐妹出来,感动的眼泪汪汪的。”
紫水眼睛里闪着星星,双手不停的在空中比划。不得不说,紫水的想象力很丰富,传菜的侍女明明是被熊孩子吓哭的。侍女出来后,打死也不敢再进去送菜了。
“有这么厉害呀!”婉儿一脸佩服。
……
赵良呆在角落里啃鸡腿,来自大宋的鸡腿,放到现代也算是古董!抬头看着屋内众人还在兴奋瞎嗨,他实在不敢直视。啃完鸡腿,算算时间也不早了,赵良走到周王后身边,告诉她自己想要回房间休息。周王后依依不舍的答应,并且叮嘱赵良要注意身体。赵良随后轻轻拉开房门,走出去后又把门悄悄掩上。
赵良走之前,提醒母后要早些休息,至于众人让他们慢慢嗨吧!
赵良的房间在王府的东边,走在漆黑的路上,赵良仿佛体又会到了初恋时候的感觉,那种感觉是模糊不清且朦胧的。在黑夜里行走很危险,赵良非常后悔自己没有带灯笼,因为路程走到一半,他就感到脖子凉飕飕的架着把刀。
“小子,快把东西交出来!”
黑夜里站着位黑衣人,他把刀向前顶了顶,随即开口道:“不想起死,就放快点!”
果然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在夜间行走,都会经常跳出五大三粗的汉子。赵良认为古代这种现象更恶劣,这年头干啥都不容易啊!打劫都跑到别人家里来了!
赵良非常怀念现代的路灯,至少在灯下,他可以看到凶手的面貌,死后做鬼也好报仇,而现在他只能做个无仇可报的冤死鬼。
“兄弟,你是第一天打劫吧!”赵良克制住内心的恐惧,假装淡定的说道。
开封都市繁华,富可敌国的人不在少数。王府相比前者,可谓是有水无油,戒备森严。这人的打劫对象如此不明智,赵良因此判断,他不是艺高胆大的亡命徒,就是脑瓜子有病的初哥。
“你怎么知道!”
黑暗中传来黑衣人的惊呼,赵良暗自松了口气,只要是新手就好办了。
“因为你太不专业了,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何以见得?”黑衣人放下刀,忍不住好奇道。
黑衣人是第一次抢劫没错,但他不相信赵良能够看出破绽。而且他对自己的功夫很有信心,不觉得赵良能够逃脱。
“其实是你抢劫的对象有问题!”
赵良心里暗喜,可算把刀放下了。脚步后挪,赵良侃侃而谈的道:“别看这是王府,听起来气派,其实没什么油水可捞,你要打劫,出门右走千百步,那里住的都是富人,戒备还不严密,足够你夜赚万银。”
赵良边说边往后面退,远离黑衣人几丈时,他的双腿猛然发力,迅速朝中庭跑去。跑得过程中赵良才发现,北宋的服饰太不方便了,衣服多重不说,最主要的是裆部还太紧,完全迈不开步子。但没有什么能阻挡赵良的步伐,他小短腿甩的像风火轮一样,衣服被风吹得唰唰作响,速度瞬间提升。
电视剧里的龙套角色,偷袭敌人会大吼大叫,逃跑也会放句狠话,以显示自己的出场。赵良自然不学会去那些白痴,明摆着提醒敌人。他乘黑衣人不注意,撒腿就跑,等黑衣人回过神,他已经跑远十几丈。
“小子还想跑,快把木盒交出来!”
赵良吓得大惊失色,脑海里如同有惊雷闪现,他身子一顿,立马想到,木盒!黑衣人是西夏人!
黑衣人身影晃动,眨眼出现在赵良的身后,他从地上高高跃起,逐渐遮住了天上的圆月。
黑暗里银白色的刀光闪过,空气中随即传来少年的痛呼。
后背被刀划过,黑衣人慢慢走向赵良,口中嘲笑道:“小子,再跑啊,你怎么不跑了呢?刚才不是还跑的挺快的嘛!”
赵良趴在地上,疼痛使身体不自主的抽动,鲜血从后背不断涌出,白色的衣服泛出一朵巨大的血花。
“”东西……不在我这,你们在马市……又不是……不知道!”赵良忍者撕心裂肺的疼痛,轻声说道。
这年头当个好人真难,说真话都没人信。两眼开始模糊,赵良用力摇了摇脑袋,试着用手撑地站起。无奈失血过多,他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反而把地上的泥弄得满脸都是,看样子十分狼狈。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跟我走吧!
”自己可能是最废物的的穿越者吧……赵良苍白的脸上挂着一丝自嘲的笑容。
黑衣人弯下腰,欲要提起赵良。赵良没有力气去反抗,他躺在地上,隐约看到一道模糊的身影,随后意识一抹黑便晕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