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间,改变许多人和事,能浮沉许多世家,亦能峥嵘许多岁月。
春日晴好,万里无云。
八岁的谢明珠穿着白云锦麒麟纹的童子袍,头顶的发散着,只眉心上方缀着一片晶莹碧透的月形玉。那是她从谢氏库房里扒出的,是大秦皇室玉玺正中央抠出的最好部分,估计除了皇帝本人之外,谁都不知大秦传国玉玺是空心的。
其实,谢氏并不如世人所知的表象那般元气大伤。累世的积淀珍藏都在暗处,当年大司马死因成迷,而谢灵韵身边又无文武双士,因而这藏在暗处的东西反而并不为人所知。
明珠自然是知晓的,前世她亲手布置转移过,今生谢氏暗人当然认她为主。
所以,大秦最好的玉璧就这么明晃晃、大喇喇地被她系碎发用。
这会儿,谢明珠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谢灵韵身边的梳头婢女春红笑着回话。
“姑娘,今儿的赏花宴,夫人同知县夫人相谈甚欢,差点结为异性姐妹。”
“差点?”丹凤眼中氤氲流光,近乎妖智的点漆瞳仁似笑非笑,眼尾挑着妖娆贵气,再配上娟眉、琼鼻、朱唇,勾的人敛声屏气不敢呼吸。
春红偷着瞧了谢明珠一眼,冷得浑身一个激灵,犹如心头被泼了一桶的冰水,凉的要人性命。
姑娘这些年长得越发芝兰玉树,光风霁月。可是,行事却是诡谲莫测,手段更是阴冷森寒,仿佛当真要如同世间男儿般当那掌家人。
她僵着笑,干干的声音仿佛没了魂魄:“回姑娘,是呀,呵呵。”
谢明珠眯了下眼,透着自己面前的汝瓷莲碗,瞧着里边儿炖地张口的北疆羌枣,配着莲碗碧 洗如青天的颜色,红的发腻。
颜色重了,火候不对,冰糖放太多,枣子炖太久,这种东西怎能入口?
她直接掀了茶碗,热烫地汤汁顺势而去浇了春红一脸。
“啊——!我的脸!”
珍藏百年的汝窑莲碗,还没顺着下坠的力道滚落下来,便在春红的脸上炸开。热烫的鲜血,红艳艳的比枣子颜色亮上三分,再配着青天汝窑瓷碎片,美得赏心悦目。
谢明珠挑眉,炖不出这种颜色,还敢给她端上来,放肆!
“拖下去。”
跟在身旁的侍女熟练上前,春红张口鸣冤就被塞了一口布。她睁大双眼,喉头滚动着,满脸狰狞。呼不出救命的声音,就听得“喀吧”一声脆响,她站着的双腿便软软的瘫在地上,而她的上身还如同方才一般保持着直立的姿势。
她被两人架住胳膊,拖着向前。
倾斜的上半身让前襟露出一个口子,从口子里滚出一只金镶玉的簪子。簪子做工不差,尤其是通身足有小指粗。不过,那簪顶金玉花朝下,露出背后的封字。
大秦女眷的饰物,无论是自用还是赏玩,都会缀上自己本家的姓氏。
而好巧不巧,凉城内根本没有封姓之人,且此姓并不在世谱里面。
不过,曾经的大司马,即明珠的外公府中,曾经有一位表小姐姓封,正是如今的武国公府的大夫人封晚晚!
“春红,武国公府大夫人的东西你一个小小的丫鬟受的起吗?”谢明珠莞尔,珠玉般的昳丽面容上,明媚和煦,仿佛信步闲庭般悠然自在。
她犹记得娘亲可是说过,若非表姐……又怎会沦落到如此境地。而那位所谓的表姐封晚晚,其实同娘亲早就出了五服,不过是来谢府做客,便生了歹心。
如今嘛,乡户出身的封晚晚当了武国公的大儿媳;而她娘亲,曾经大司马唯一的子嗣、谢氏唯一的血脉,真正的高门贵女,却被迫带着傻女流落乡间,成了乡妇。
春红眼白泛青,额头冒着豆大的汗滴,前胸后背全部湿透。脑海里只剩下两个字——完了!
还没晃过神,春红的眼前就出现一双小脚,小小的绣花鞋是蜀州荆大家耗费三月亲手绣成,顶端还镶着一颗龙眼大的东珠,那东珠的成色也就当今一品国公的官帽顶戴能比。
小小的绣花鞋碾着金簪,然后抬脚踩上了她的脸。脚虽小,其中的力道让她承受不住的后掀,她的背贴着一双刚被折断的腿。
她痛呼不成,呜咽喘在吼间。
“你说世上总有些人觊觎别人家的东西,如何是好呢?”稚气娇嫩的腔调,还能听出其中的华丽,就像堆在谢府仓库中的锦缎。一旦揭开,幽冷华丽的摄人心魂。
春红还心存侥幸地认为姑娘只是罚她贪图富贵,便听得那幽幽的声音开出一朵罂粟——“堂堂武国公大夫人就拿一条金棍子收买你?乡野出来的假凤凰果然等不得大雅之堂。”
最后一句似呢喃,似嘲讽,又仿佛呓语。
春红就被拖着下去,地面上铺着的蒙族羊毛五色毯起了一层球。
谢明珠目露嫌色,叫人撤了毯子,并一双脚上的鞋。这样的鞋,她一季有十二双,从三岁到成年,更别说相应的衣物、饰品。
谢家的女儿,都是娇养,一座金山都是不够,连皇室都不见得有如此大手笔。
曾经的谢氏女,比公主还尊贵。莫说是区区庶长子的正妻,便是宫中皇妃也不屑!
门阀世族,绝不同庶族通婚。
更不为妾!
没想到,竟欺辱至此!堂堂国公府,竟然用不入流的手段收买娘亲的贴身丫鬟!是该说谢府的丫鬟眼皮子太浅,还是说武国公府欺人太甚?!
不过嘛,武国公府也并不是铁桶一片。试想一个没有嫡子嫡女继承的国公府,爵位都被一群庶子盯着,也不知武国公是何滋味呢?
正想着,谢明珠便听到母亲温柔的呼唤:“明珠,娘听知县夫人说咱家要立女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