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又申说一遍:
举事变,见有重焉,则百姓安矣。见事变之所至者,则得失审矣。因其所以至而治之,则事之本正矣。强干弱枝,大本小末,则君臣之分明矣。别嫌疑,异同类,则是非著矣。
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则百官序矣。承周文而反之质,则化所务立矣。亲近来远,同民所欲,则仁恩达矣。木生火,火为夏,则阴阳四时之理相受而次矣。切刺讥之所罚,考变异之所加,则天所欲为行矣。
这十指的条理不很清楚,文字也太简略,故意义不容易确定。所以后人大概都不用董氏六科十指之说,而自定义例。如何休(东汉人,死于一八二,作《春秋公羊解诂》)便有“三科九旨”之说:
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引见《公羊注疏》)
后来又有宋氏(不知何名,也不知何时人,引见同书)的三科九旨。三科是:“张三世,存三统,异内外。”九旨是:“时,月,日,王,天王,天子,讥,贬,绝。”清朝公羊家的说法又不同了,如魏源的《春秋公羊通义》的自序说三科是:“上本天道,中用王法,下理人情。”九旨是:
天道者:一曰时(四时),二曰月,三曰日。
王法者:一曰讥,二曰贬,三曰绝。
人情者:一曰尊,二曰亲,三曰贤。
这些说法都可以表示越到后来,条理越分明,越好像《春秋》真有这些义法条例似的。其实都只是说经的人自己读出来或读进去的义例。作俑的人便是董仲舒。
董仲舒的十指,我们可以用他自己的话来稍加解释,使我们明白他的意思。
1.举事变,见有重焉。
2.见事变之所至者。
3.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
这三指是相连的。《春秋》是一部史书,故所重在于记事变。但董仲舒说,事变必有一个“所至”,那是“果”;又必有一个“所以至”,那是“因”。他说:
春秋至意有二端,……小大微著之分也。夫览求微细于无端之处,诚知小之将为大也,微之将为著也。……
故书日蚀,星陨,有蜮,山崩,地震,夏大雨水,冬大雨雹,陨霜不杀草,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有鹳鹆来巢。《春秋》异之,以此见悖乱之征,是小者不得大,微者不得著。虽甚末,亦一端。孔子以此效之,吾以贵微重始也。(《二端篇》)
这是用灾异来说小大微著之理。小者微者是“所以至”,大者著者是“所至”。谨小而慎微,使“小者不得大,微者不得著”,便是“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竹林》篇说此点更明白:
《春秋》记天下之得失,而见其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无传而著,不可不察也。夫泰山之为大,弗察弗见,而况微眇者乎?故案《春秋》而適(同“谪”,责也)往事,穷其端而视其故(苏舆说,故疑作效)。
得志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齐顷公……即位九年,未尝肯一与会同之事,有怒鲁卫之志,而不从诸侯于清丘断道。春(成公二年)往伐鲁,入其北郊;顾返伐卫,败之新筑。
当是时也,方乘胜而志广,大国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晋鲁俱怒,内悉其众,外得党与曹卫,四国相辅,大困之鞍,护齐顷公,斮逄丑父。深本顷公之所以大辱身,几亡国,为天下笑,其端乃从慑鲁胜卫起,……因得气而无敌国,以兴患也。……
自是之后,顷公恐惧,不听声乐,不饮酒食肉,内爱百姓,问疾吊丧,外敬诸侯,从会与盟。卒终其身国家安宁。是福之本生于忧,而祸起于喜也。
慑鲁胜卫,得志而骄慢,是“所以至”。辱身辱国,是“所至”。恐惧修省而终身国家安宁,便是“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
4.“强干弱枝,大本小末。”他说:“强干弱枝,大本小末,则君臣之分明矣。”这一条的用意只在明君臣之分。鲁国公子友酖杀同母兄公子牙,《春秋》书法是“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公羊传》说:
何以不称弟?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为季子(公于友)讳杀也。曷为为季子讳杀?季子之遏恶也。……然则善之欤?曰,然。……季子杀兄,何善尔?诛不得避兄,君臣之义也。(庄三二年)
为了“君臣之义”,弟可以杀兄,而《春秋》以为善。这是公羊家的立论。“强干弱枝,大本小末”,即是此意,国家是干,是本;私家是枝,是末。
后来封建变为一统的帝国,春秋家又创为“大一统”之说。《公羊传》开卷便说:“何言乎‘壬正月’丰丁举也。”董仲舒在他的《对策》里也说: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
他在《繁露》里说:
《春秋》立义: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诸山川不在封内,不祭。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地,不得专封,不得专执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乐,不得致天子之赋,不得適(同“敵”,比也)天子之贵。
君亲无将,将而诛。(“将”是起意谋反。此语始见于《公羊》庄三十二年传,文理不甚通,意谓对于君亲不得起逆意。汉人引此文往往改作“人臣无将”,文理稍通。)大夫不得世。(世是世袭)大夫不得废置君命。(《王道篇》)
这便是“大一统”的强干弱枝,大本小末。
5.“别嫌疑,异同类。”
这一指是辨别是非的方法,本来只是正名主义的名学的一部分,却被春秋家加上了许多很微细的分析,遂成为后世史家所谓“书法”。董仲舒说:
《春秋》,理百物,辨品类,别嫌微,修本末者也。是故星坠谓之陨,螽坠谓之雨,其所发之处不同,或降于天,或发于地,其辞不可同也。(《玉英篇》)
他又说:
逄丑父杀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谓知权?(《公羊传》,成二年,鞍之战,齐侯被获。逢丑父为齐侯的车右,面目衣服与齐侯相似,他代齐侯居左,故意叫他去取饮水,齐侯遂得逃去。晋军主将遂斩逢丑父。)丑父欺晋,祭仲许宋,俱枉正以存其君。(桓十一年,宋人执郑相祭仲,要他“出忽而立突”。祭仲遂纳突于郑。过了四年,忽始复国。《公羊传》以为祭仲“知权”。)然而丑父之所为,难于祭仲。祭仲见贤而丑父犹见非,何也?
曰,是非难别者在此。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贵。(郑忽出奔以避弟突)获虏逃遁者,君子之所贱。祭仲措其君于人所甚贵,以生其君,故《春秋》以为知权而贤之。丑父措其君子人所甚贱,以生其君,《春秋》以为不知权而简之。
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其使君荣之与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为也,前枉而后义者,谓之中权。虽不能成,《春秋》善之。鲁隐公、郑祭仲是也。前正而后有枉者,谓之邪道。虽能成之,春秋不爱。齐顷公、逢丑父是也。(《竹林篇》)
这样“别嫌疑,异同类”,便是后世的做史论。
6.“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
春秋家多尚贤之论。贤者之行,有善则特别褒许,有过则曲为隐讳,故有“为贤者讳”之义法。董仲舒屡论及这一点,文多不便引用。(如《王道篇》论司马子反一长段,最可读。)他的《对策》第二篇全是说贤才之重要,归到兴学养士,量材授官,正是春秋家讥世卿而重贤才之义。
7.“亲近来远,同民所欲。”
旧注家多不明这一条的意义,故凌曙无注,而苏舆注云.“近远虽殊,民情则一。”其实董仲舒自己说的很明白:
考意而观指,则《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其所好者,(兵)设而勿用,仁义以服之也。……夫德不足以亲近,而文不足以来远,而断断以战伐为之者,此固《春秋》之甚疾已。皆非义也。(《竹林篇》)
春秋家以为“春秋重民”(见《竹林篇》),又说“《春秋》重人”(见《俞序篇》)。重民故要“同民所欲”,故主张以文德亲近来远,而反对战争。董仲舒说《春秋》记事:
战攻侵伐虽数百起,必一二书,伤其害所重也。(所重是民。)……《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春秋》爱人而战者杀人,君子奚说善杀其所爱哉?(《竹林篇》)
8.“承周文而反之质”。
这是当时学者的一种历史哲学,可以说是当时儒家的一种循环的历史观。董仲舒承认了“天不变,道亦不变”,又说: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楚庄王篇》)
这两个明明相反的观念——法占和改制——怎样可以并存不悖呢?他说:
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
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同上。参观《对策》三,“王者有改制之名,无变道之实”一段,引见前节。)
这就是说,新王改制不过是改去一些极不重要的东西,如称号,正朔,服色之类,用来骗骗老天爷,表示承天受命而已。其他大纲,都不必改动。
例如咸阳是应该改作长安的,服色是应该改的,岁首是应该改在十月的。但“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难道政治腐败,官吏食污,武人横行,土匪遍地,都可以不改吗?
这又不然。董仲舒很明白的说:
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对策》一)
怎样的情形才可说是“当更化”的时机到了呢?他说:
道者,万无世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政有眊而不行。举其偏者以补其弊而已矣。(《对策》三)
道是不变的,而人事有偏枯,有腐败,故有更化的必要。
但更化,改制,变法,都不是变古,只是法古;不是变道,只是顺天。为什么呢?因为天道虽不变,却有个周而复始的循环变化。先王之道也不止一端,也有个周而复始的循环沿革。
天道有日月的周而复始,有四时的冬而复春,始卒若环,其实没有变化。先王之道也有个循环的运转,儒生的大任务是要寻出那循环运转的原则。孔子不曾说吗?
殷因子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孔子不曾说出何以百世可知的道理。他在别处却说了这样一句话:“周监于二代(夏、殷),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又屡次提到“文”和“质”的问题,当时有个棘子成,便主张:“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孔子自己却主张“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但墨家的反动起来,非乐便是反对一切文艺。老子、庄子一派更是明白反对文化的。后来邹衍一派“五德终始论”起来,大倡循环的历史观。各派思想都受了这种循环终始的观念的影响,于是孔子“百世可知”一句话便成了一种“文质循环论”的根据。故董仲舒解释《论语》此章说:
夏上忠,殷上敬,周尚文者,所继之救当用此也。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对策》三)
和董仲舒同时的严安(临淄人)也曾说:
臣闻邹衍曰:“政教文质者,所以云救也。当时则用,过则舍之,有易则易也。”故守一而不变者,未睹治之至也。(《汉书》六四)
这是文质循环论出于邹衍的铁证。《公羊》是齐学,文质互救之论正是齐学。
文质循环互救,而其形式则有夏忠,商敬,周文的三式,故又名为“文质三统论”。《繁露》有《三代改制质文篇》,说:
王者改制作科奈何?曰,当十二色,各厉法其(旧作而,从苏校)正色,逆数三而复。绌三之前曰五帝,帝迭首一色,顺数五而复。
五帝各主一色,顺数五而复,这正是五德终始之说,也可证质文三统之说正是从邹衍一派衍出来的。这一篇里说的文质三等,与董生《对策》里的三统颇有不同。此篇说:
一商一夏,一质一文。商质者主天。夏文者主地,《春秋》者主人,故三等也。
这是说质变为文,文又变质,质又变文,是质与文相为循环。但《对策》里的三统说却是忠变为敬,敬变为文,文敝之后又应回到忠。司马迁作《高祖本纪赞》,便用此说: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迷信鬼神),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一作薄),故救僿莫若以忠。
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史记》八)
这个说法比那“一质一文”说满意多了。忠是朴实,是质之至,故其敝为鄙野。进一步为敬,有鬼神宗教之事,已趋向文了。
虽然宗教的流弊使人迷信,然而宗教的末流却成了一种制礼作乐的文化,便进了“文”的时代了。
这样说法,由朴野到宗教,由宗教到文明发达时代,是由质到文的演进,是直线的,不是循环的。这里面颇有一点历史演进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