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燕姿在一首歌里这样唱道:天黑黑,黑黑,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
爱上一个让自己奋不顾身的人,这该是一种怎样轰轰烈烈的爱恋?曾有很多朋友感叹说,真想不顾一切,毫无保留地去爱一个人。只是想想看,我们婚也结了,孩子也有了,父母也老了,再那样去爱一个人,恐怕连自己都不允许了。
对于年轻人来说,不再勇敢去爱,这便是老了,便是青春逝去,便要被不屑一顾。如果条件允许,谁又不想奋不顾身去爱一个人呢?只是现实太强大了,我们是如此渺小。而有时候,不肯再用尽全力去爱,则是因为被伤害过。
十六七岁的年纪,E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那时她正上高中,空闲时喜欢在网络论坛中读一些诗。有一天,她读到了他的诗,阴郁并且苍凉。她饶有兴趣地加了他的QQ,一有空就和他闲谈。他比她大八岁,自己创办了一家公司,公司里人不多,但是却做得风生水起。他的理想是当一名诗人,却一首诗也没有正式发表过。女孩E和他谈诗歌,谈理想,还谈了很多关于自己的未来。虽然她写的诗没有什么长进,却和他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们交换相片,她发现他是个帅气阳光的大男孩,笑起来嘴角有两个甜甜的酒窝。而最吸引她的,是他身后阳光照耀下的布达拉宫。原来,他的小公司就在西藏的拉萨。一个帅气幽默温情款款的男孩,恰好在一个神一般的地方。这让她对他的向往,更加强烈。他们开始网恋,如火如荼。
在那个暑假,她经不住对他的思念,带着简单的行李坐上了去往西藏的列车。她从重庆出发,经过几天几夜的颠簸,终于出现在他面前。现实中的他,比照片中显得成熟。朝思暮想的人就在眼前,她极力压抑着心头的喜悦,像个孩子一样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他带她到公司,对员工们说她是他的一个小表妹,来这里旅行顺便体验生活。
接下来的几天,他带她参观了布达拉宫,去了大小昭寺。这世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和深爱的人走遍心中想去的地方。在他身边的日子,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但令她不解的是,他一直都没有牵过她的手。
从第一晚开始,她就被安排在他的一个女员工宿舍里。有一晚,他坐在她床前和她聊天,门被叩响了。他轻咳一声让她好好安睡,然后起身离开。透过窗玻璃,她看见他怀里拥着一个皮肤黝黑的当地女孩。她心里一阵痛楚,眼泪瞬间流了下来。她快速擦干眼泪,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地和身边人聊天。
之后,她似乎成了他的员工,每天到他的公司里帮帮忙打打杂。反正有吃有住有人陪,总是不会寂寞。只是,他和她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远。她发现,他经常会带不同的女生回来过夜,有时候是皮肤黝黑的当地女孩,有时候是鲜艳靓丽的内地姑娘,有时候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即便这样,她仍然爱着他,只是心中荡漾出越来越多的厌恶。她厌恶他的私生活竟然如此糜烂。但她又在隐隐渴望,希望某天能成为他邀请过夜的对象。
暑假过完了,她对他说:“我想留在这里。”他笑着拍拍她的头:“回去吧!我不是个好人,也不可能给你想要的幸福。再说你太小了,还是个孩子。”她望着他,无言以对。她其实很想说:“我想做你的女朋友,留在这里与你共度一生。”但她终是什么也没有说,因为缘分有时候强求不得。
她走的时候,他到车站送她。火车开动,她看着他的身影一点点变小,最后消失不见。她控制不住地大声哭起来,好像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坐在她身边的旅客,开始变得局促不安,有一位好心的阿姨还递了一沓厚厚的纸巾过来。她忽然破涕为笑,因为就算哭一路,那些纸巾可能都用不完。
回到学校,她开始认真读书,不再写诗,不再迷恋西藏,不再和任何人网恋。之后她读了大学,毕业后来北京工作。
等到我认识E时,她已经二十五岁,在北京一家报社做记者。我问她:“如果是现在的话,你还会不会为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去那么远的地方,冒那么大的险?”她笑笑说:“肯定不会再那样傻了。”
其实我一直在替她捏一把汗。想想看,倘若那个躲在电脑后面的男人是人贩子怎么办?一个小女孩一声不吭去那么远的地方,如果路上发生意外怎么办?
很多人说:“人生一定要有两次冲动,一次是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次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这两件事她竟然都早早地经历过了,而且是同时经历。为了爱情,她那样的奋不顾身,很难说年少轻狂不是起因。
不过,有时我们也该庆幸,还好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正值自己年少无知。就算失败了,还有的是时间慢慢恢复。为了心中的爱情,至少我们努力过一把,此生也便无悔。若是等到有天把一切都看清了看懂了,可能就会顾及太多,思虑太多,行动也就很难再跟得上步伐。到那时,就算有再浪漫的爱情和再朝思暮想的人,可能也只会出现在梦里罢了。
但是,这样的爱情有一次也就够了。如果太多,你就会成为世人眼中最不靠谱的人。只是有时,爱情是场冒险,结局难以预见。你我也都只能倾尽全力,剩下的全凭天意便好。任何时候,我们都要记得,爱情只是爱情,永远不值得为它付出生命。你的生命,更应该为父母和自己负责。
有人傻傻地为了爱情付出了生命,又能怎样?结果也不过是博人几声叹息,回家洗洗睡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