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工作,方明风从来都不是一个积极的人。按部就班地完成着领导吩咐的任务,循规蹈矩地遵守着单位颁布的规章制度,按月按时地领着亘古不变的薪水。面对这一切,方明风到也是知足的。说到底,干自己喜欢的事,把兴趣当做事业,用事业拓展兴趣,无异于痴人说梦。
一天上午,办公室同事丁默突然起身笑着对大家说道:“各位同事,过去承蒙各位的帮助和照顾,让我在单位的这四年里受益匪浅,在此非常感谢各位。非常遗憾,以后不能和大家成为同事了,我就在这里和大家简单地告个别。祝愿各位同事今后在单位步步高升!”
所有人都起身应付性地敷衍祝贺其另寻高就外,都自顾自地忙碌着自己手头的工作。每个人都好像对丁默避之如晦,又集体三缄其口。方明风由于就坐在丁默旁边,于是起身对丁默说道:“丁默,要不晚上一起吃顿饭吧。”
丁默犹豫了下终究还是答应了。
看着丁默拿着行李正要离开,方明风起身帮丁默把剩下的一小箱子给搬了出去。走出办公室门口的时候,丁默看四下无人,便靠近方明风悄悄在他耳边说道:“明风啊,职场如战场,你多留个心眼。”
说完,丁默拍拍方明风的肩膀笑了笑:“好了,这点东西我自己可以拿下去的,晚上等你下班了一起吃饭,保重!”
看着丁默捧着简单的办公用品,好似人脚步都变得轻松和洒脱,完全没有离职时该有的沉重和哀痛,方明风也不知道这对丁默来说是好是坏。
然而方明风不知道的是在主任的办公室里,主任正通过窗户看着丁默和方明风离别的一幕,两人窃窃私语的场景让主任皱起了眉头。
方明风回到办公室,大家都低头认真地干着自己手头的工作,看到身边干净空空本该是丁默的工位,方明风不禁感叹人走茶凉,好似这个人的来和走未曾在人们视线里停留过。方明风按着曾经丁默的椅子背转了一圈,想到曾经丁默时常坐在椅子上转个圈来到方明风旁边开着各种玩笑和问候,此时独自在原地转着圈的椅子是否在失去了丁默的体重后感到一丝的不习惯呢?
晚上,方明风和丁默在一家东北饭馆里坐了下来,而丁默更是带了一瓶私藏的茅台过来。
“来,明风!没想到离职的最后居然只有你一人为我送行和庆祝,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其实大家不敢起身送你都是有原因的,毕竟每个人都要养家糊口,工作和情谊比起来,在现在的社会,太无足轻重了,所有人也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
“唉!”丁默叹着气喝了一口酒,“是啊,现在的社会,情谊太廉价,个人利益高于一切。”
“其实也怨不得人,毕竟现在生活中各方面的压力压在一个人身上,实在太沉。一不小心没了工作是小事,但没了工作后,家庭少了收入,饭桌少了酒菜,贷款缺了按期,孩子少了辅导,父母少了养老,谁敢轻易放弃一份工作啊!宁可得罪十个朋友,不敢丢掉一份饭碗!”
“一份工作,即使再微博的收入,都是一个人的命根啊!”丁默感叹着。
“丁默,你是不是因为前阵子那件事,对主任怨恨在心啊?”方明风见丁默没有回答,接着自顾自说道,“其实我觉得身在其位,也是身不由己。就像刚说的,每个人活着都不容易。人性都是自私和贪婪的,而且当领导的在出事的时候,谁不会找替罪羊呢!这次只是你运气不好,也许哪天是我呢?出了事,人本能的总会找借口和理由推脱的。每个人都这样,你想,小时候做了错事,考了砸卷,还不是回家编各种理由和谎言,也只是想不受到爸妈的惩罚而已。工作上,一旦犯错,单位可不会像父母一样即使把你打个鼻青脸肿还事后一边替你敷着热毛巾一边默默流泪后悔自己下手重了。要是你在那个位置,你真有勇气承担自己的过失?”
丁默听了后抬起头看着方明风,豁然地笑道:“没想到还是你看得明白,想的透彻。是啊,要是我在那个位置,我肯定也会像主任这样的。就像我白天和你说的,职场如战场,要想爬得高位,一将功成万骨枯啊!而现在我突然又觉得职场还不如战场,如果说贴切点,职场如庙之高堂,要想独善其身那是痴心妄想,唯有工于心计、长袖善舞,才能不被当做马前卒,弓前炮。”
“你这话还是不对,即使你是马前卒也好,还是帐边相也罢,只要你上头把你当做弃子了,你还不是照样落得马革裹尸,再差点就是被弃尸荒野,野狗拖、秃鹰叼了。而且,越在高位,越摔的粉碎。今天,主任把你当替死鬼了,谁知道哪天他也被上头领导当试验棒呢?想开点了,老兄!”
“哈哈!你小子工作上也没见你有多大能耐,不过这歪言善辩的能力倒是日益见长啊!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心里舒坦不少。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来来,学生敬你一樽!”
“不过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啊?”
“想当年,我刚毕业进单位,意气风发,想好好干出一番事业。工作中也是各种努力,因为我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默默无闻的日子差点把我的棱角给磨尽。但我心中那个坚持的念头始终支持着我。四年多里,许多刚进来没多久的同事没半年就迁升,也有许多默默付出了八九年的老同事心灰意冷地离职。虽然四年时间不算长,但也算慢慢看清了这个社会。没有关系,靠自己的努力,想要出人头地,不过是镜中月、水中花。”
丁默自己喝了口酒,接着说道:“离职了,我虽然没有老婆孩子、车贷房贷,但换个角度来看,我毕业后在北京这四年,居然一无所得,现在更是一无所有。哈哈!我也有过喜欢的女孩,我也憧憬过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日子,但每次躺在简陋的出租屋里的时候,我总给自己打气:好好努力,等到哪一天,自己有能力守护这一切的时候,自然就什么都值了。但是四年过去了,我依旧住在出租屋里,遇到喜欢的女孩不敢表白,存款数目不见涨,单位工资不见涨,只能看着如天文数字般不断上涨的房价望洋兴叹,唯一变的是那不断更换的出租屋。每次搬家,总是觉得自己如一只丧家犬,在北京这个偌大的城市,却没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窝。流浪来流浪去,最后都纳闷自己这么活着到底在追求什么?”
“你看外面的这个城市,灯红酒绿,人来人往,但又真正有多少人在街灯灭了时候,有个真正安稳的被窝?我也像这街上的大多人一样,在最后一盏街灯未熄之前,宁可在街上游荡,也不愿缩在那几平米的空间,至少在街上的时候,我属于我自己,而只要一踏进出租屋,所有负面的压迫感扑面而来,身上盖的被子好似灌了铁般沉重而又冰冷。”丁默说着说着两眼布满了血丝。
“不过,因为这次的事离开单位,倒也让我明白了不少,也让我可以停下来缓口气,重新想想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那晚,当方明风和丁默告别后,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走在路上,看着街灯一盏一盏地熄灭,店面一家一家地打烊,手机突然响了。
“钟俪,我想回家!”这一刻,方明风突然想哭。
当钟俪开着方明风的车接方明风回家后,方明风第一时间就冲进自己的房间扑倒了自己的床上,把整个脸都贴进了被窝里。闻着棉被的气息,感受着床的柔软,庆幸没有那种如灌了铁的冰冷,方明风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明风,你没事吧?”钟俪在一旁着急而又关心地问道。
“没事,有点喝多了,五十多度的茅台啊,我喝了这么多!这么多!”方明风侧过脸一边用手不断地比划着。
钟俪出去拿了块拧干的毛巾进来,边给方明风擦着脸边说道:“你先休息会,我给你去放洗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