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从没有直接接触过焚尸现场的人,眼前的场景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
原本十分敞亮的屋子,此时已经面目全非。冯老板苦心经营的成果在这场大火中,以他的死亡而付之东流。各种被烧焦的不明物体散落一地。在房间里先是四处看了看,之后便跟着老刘小心的来到死者面前。
先是看了眼现场照片。此时死者所在的位置和被发现的时候一样,没有被移动过。只是现在尸体上多了一块白布。
老刘看了看我说道:“准备掀开了,做好心理准备啊。”
从进来的时候,对于即将可能会看到的景象我就已经做好了各种心理准备。
只见尸体已经被烧的近乎扭曲的地步:头部已经烧成了一个球。由于高温的影响,尸体的眼睛似乎是化掉了一样,一滩液体就那样“浮”在眼眶里。乍一看有点像是煎蛋……老刘看我若有所思的盯着尸体不放,于是捅了捅我问道:“看出什么了没有?”
我转过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焚尸和烤肉的味道一样?”说这话的时候我用眼神撇了撇旁边那个穿白大褂的警察。
听到我这么问,还不等老刘开口,那位穿白大褂的警察就迫不及待的说道:“你到底行不行!不行就别来捣乱!”
听闻老刘挥了挥手,那名警察见势十分知趣的走开了。离开的时候还不忘扭头瞪我一眼……
“你小子心眼挺多。现在这里就咱俩,有什么话直接说就行了,不用拐那么大一个弯。”见老刘看破了我的心思,我也不再隐藏什么,于是将我了解到的向他全盘托出。
乍一看死者好像是死于火灾,但是即便不进行尸检我也能判断出这起案件的性质——原因就在于尸体的位置。
尸体是平躺在地板上的,距离旁边的沙发还有不到一米的距离。
首先这就是最大的疑点。试问在火灾发生时,谁会如此淡定的平躺到地上?另外就是起火原因,这么浓重的汽油味,还有桌上那几根快烧完的蜡烛。这里之前应该没有停电,为什么要点蜡烛?
提出了这两个疑点,老刘的眼神一下子透出了一种兴奋。
“有点想法,跟我初期想的一样。那你觉得凶手的作案手法是什么?”
最简单的是先提前浇上油,然后借助某种引火装置点火。但是对于这种明显的人为案件,自然不能妄下定论,于是我坦然的回道:“你问我我问谁去。我又不敢乱走,把现场破坏了你再罚我一顿那岂不是亏大了。你倒是给我看看其他的检验报告啊。”
听我这么说,老刘笑呵呵的说道:“这点你就不用担心了,取证工作已经做完了,只要不是故意破坏没什么问题。”
说着,他有意识的把头扭到一边,完全没有看我,“记住我跟你说过的话,趁着现场被清理之前,要做什么只管去做。”说完,见他点了根烟,然后就背过了身不再理我。
我自然看懂了他这么做的原因,也就没再搭理他,继而专心的对现场进行查看。
由于我以前经常到这里洗衣服,所以对这里原先的摆设还是十分熟悉的。冯老板这个人做事十分有条理,总是把每样家具、设备都摆放的井井有条。除了用的上的,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一般不会摆出来。此时现场的大体布局和以前并无二样。
到处看着,我走到了那个巨型洗衣机前。透过滚筒上的玻璃窗,可以看到里面还放着不少衣物,看来冯老板到死前还在忙活自己的生意。
洗衣机的旁边就是柜台了,不过已经被烧的什么都认不出来了。桌面上摆着一本被烧掉了一大半的账簿。看了看旁边正在清理现场的几名警察,他们就像完全看不到我似的,任由我到处翻看。于是我也大胆了起来,一把将账簿打开。
虽然账簿被烧的差不多了,但是仍然可以勉强看到里面的记录。有趣的是,冯老板连冯乐跟他借钱的事也记了上去。
昨天冯乐刚来过一次,账簿里依稀可以看到那些账目,看来冯乐这家伙没少糟蹋他叔的钱。仅仅这不到半本的账簿,冯乐的名字就出现了不下十次,而且每次都用红笔标记了出来,并且对他的出账就没有低于五百的时候。
放下账簿,我继续在柜台出又看了看。
不经意间,在柜台下面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保险箱。保险箱虽然已经被火烧的乌漆墨黑的,但试了之后才发现这保险箱的质量简直是太好了。
在这种高温下没有变形不说,锁的安全性也一点都没有受影响。于是我毫不客气的招呼了旁边正在清理现场的警察说道:“哥们,刘警官让你把这个保险箱打开。”说着我指了指老刘。
老刘明显是听到了我说的话,十分配合的往我这看了看。那名警察见状也没有多想,立刻就用对讲机招呼起来。
不多时,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成功的打开了保险箱。里面除了一些现金之外,还有一些单据。拿起来看了看,基本都是冯老板的房契、地契以及各种保险单之类的。
看着看着,一份比较新的文件吸引了我的注意。那是一份财产买卖、转让合同,合同里明确写明了乙方对于这间洗衣店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等。甲方一旦获得财产的使用权,则会定期支付给乙方一笔钱。这钱的标准是按照乙方现有的月均收入加上甲方每月营业额的百分之三十。看起来这个条件确实很诱人,这就等于是每个月不上班,在家呆着拿钱就行了。
继续往后看,就是对于一些违约情况的说明。比如,如果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把店铺转卖他人、在没有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使用等都算是违约。如果违约,乙方将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
对这合同的内容我是嗤之以鼻。初一看感觉乙方有不少赚头,但是实则处处对乙方都很不利。除非乙方的脑子有问题,否则只有傻子才会签这种合同。
结耐心地看完,发现乙方并没有签字,但是甲方的签字却让我不由得楞了一下:钱云平。
看到这,我不禁向窗外看去。此时冯乐和钱云平似乎已经不吵了。一名警察正站在两人身边,似乎说着什么。现在看来,那两人都是各怀鬼胎。一个想继承自己叔叔的财产;一个想通过不平等条约收购这家店铺的使用权。
这样看来,两人就都有了充分的作案动机。
如果嫌疑人是那两人中的其一,那么接下来就是要寻找线索了。不得不说,这个现场伪装的确实很精妙。
密室、火灾,如果不是检查的仔细,很可能就会漏掉很多线索。
想着,我走到了离尸体不远处的起火源。闻了闻被烧成一滩的蜡烛,不经意间被这股香味所吸引了。这蜡烛的香味并不浓,十分清淡,但是闻起来却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十分舒服。
虽然我对蜡烛并不了解,但我知道,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熏香,基本都是用化工原料调配出来的。纵然很香,但是却很违和。可是这股香味却十分自然,并没有那种不舒服的感觉。
于是向之前帮我打开保险箱的警察问道:“这个蜡烛的成分检验报告出来了吗?”
那警察也许是误会了我和老刘的交情,以为我是什么特殊人物,二话没说再次打开对讲机呼叫了起来。在对讲机一通“乱响”之后,回道:“刚刚出来,马上就送过来了。”
在等待的这几分钟时间里我并没有停下来,依旧对现场进行着搜索。结果又有了新的发现——在蜡烛下方有不少焦炭样的东西,这些东西数量比较多,不过怎么看都不像是这里家具的灰烬。一个个看上去也就和颗豌豆差不多大,在蜡烛四周遍布着。
正疑惑间,蜡烛的检测结果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