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草松土之后,上午也许看看书,要不然写点什么,通常我在湖里再洗个澡,游过一个小水湾,好歹洗掉我干活后的一身污垢,或者说消去了读书留下的最后一道皱纹;下午我就绝对自由了。每天或者隔天,我就溜溜达达到村子里去,听听那些没完没了的闲言碎语,有些是口口相传的,有些是各报相互转载的,如果采用顺势疗法小剂量接收,端的是令人耳目一新,有如枝叶萧瑟,青蛙啾鸣似的。正如我漫步在树林子里,爱看鸟儿和松鼠一样,我漫步在村子里,也爱看大人小孩;可我在村子里头听到的不是阵阵松涛,而是车辚辚的喧嚣声。从我的小屋朝一个方向看去,只见河边草地上有块地方,麝鼠在那儿出没无常;在那边地平线上,榆树和悬铃木树荫下,有一个村子,那儿都是忙人,让我怪得出奇的是,仿佛他们原本就是草原犬鼠,要么各自蹲在洞穴口,要么窜到邻家去闲扯淡。我经常到村子里去观察他们的生活习俗。依我看,这个村子活像一个庞大的新闻编辑室;在村子的一边,给它撑门面的,就像当年斯达特街上的里丁出版公司,人们经营干果或者葡萄干,或者食盐和粗面粉,以及其他杂货。有些人对头一种商品,亦即新闻,胃口特别大,消化器官特别棒,他们可以一辈子坐在通衢大街上一动也不动,听那些新闻慢慢地沸腾起来,然后窃窃私语,像地中海的季风冲着他们吹过去,或者说,好像吸入了****,只管产生局部麻醉,对疼痛全无感觉了——要不然有些新闻听起来往往让人觉得怪痛苦的——但对人们意识还是毫无影响。我在村子里四处转悠时,数见不鲜看到一排排这样的活宝,或者坐在梯子上晒太阳,身子稍微前倾,两眼时不时露出色眯眯的表情,一个劲儿东张西望;要不然两手插在口袋里,身子靠在谷仓墙头上,有如女像柱似的,仿佛就靠它来支撑那座谷仓。他们素常老是待在户外,这阵风里头有些什么都听得出来。这些个都是头一道碾磨得最粗糙的磨坊,所有的闲言碎语首先在里头粗粗地消化一遍,方可倒入室内比较精细的给料漏斗里。我观察到,村子里最富有活力的是食品杂货店、酒吧间、邮局和银行;此外,就像机器中必不可缺的配件,摆在适当的地方,照例有一座钟、一尊大炮和一辆救火车;为了充分发挥男人们的潜力,村舍全是面对面地按巷子排列,这样一来,每一个观光客势必受到夹道鞭打,村子里男女老少都好揍他一顿。那些住在离巷口最近的人,最先看到别人,也最先被人看到,又是第一个出手揍观光客的人,不消说,为了他们的地段付出了最高昂的代价;住在村外的零散人家,在他们那儿开始出现一段段很长的豁口,观光客可以越墙而过,或者踅进小道,就这么着溜之乎也。因此之故,这些人家付的土地税和窗户税也就微乎其微。为了招徕观光客,四下里都悬挂着幌子;有的幌子一看大吊胃口就抓住了他,比方说,小酒店和酒窖里边吃食店;有的幌子迎合顾客喜好,比方说,绸布衣装店和珠宝店;还有一些幌子,专门瞄准头发,或者脚丫子或者裙子,比方说,理发店、鞋子店,或者裁缝店。余外,还有更吓人的是,他们老是邀请你挨门逐户地家访,在这些场合,少不了有一大拨看热闹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我都能奇迹般地化险为夷,或者我冷不丁勇往直前,毫不犹豫地冲着目的地走去,这一招真值得向那些受到夹道鞭打的人推荐;或者让我一门心思扑在崇高的事儿上,就像奥菲士,“弹着他的七弦琴,高声歌唱天上诸神的赞美诗,将塞壬的声音都淹没,从而转危为安”。有时候,我突然出走,谁都不知道我上哪儿去了,因为我平素不大拘礼,在围栅的豁口前断断乎不会老是迟疑不决。我甚至还习惯于突然间闯到别人家里去,别人家照例会很好招待我,就在了解一些要闻以及最新精选的新闻以后,知道某些已经平息下去的事态、战争与和平的前景,以及世界各国能不能持久地团结一致等,我便抄着后面小路滑脚溜掉,又遁入树林子里去了。
每当我在城里待得很晚了,自己才又动身回到黑夜之中,特别是在漆黑一团、风暴骤起的夜晚,我从一个明亮的乡间客厅或者演讲厅扬帆起航,肩上扛着一口袋黑麦或者印第安粗玉米粉,直奔我在树林子里温馨的港湾,外头一切都给扎得挺紧实,脑子里装满欢乐的思想,径直来到了甲板下,只让那个外部的我掌着舵,要不然赶上一帆风顺的时候,我干脆连舵全给拴住了。“我在航行的时候”,在船舱的火炉边,我不知怎的心中涌起许多令人欣慰的思绪。虽然我遇到过好多次骇人的风暴,但不管是什么天气,我从来没有失事过,也从来没有泄气过。就是在平常的夜晚,树林子里也都要比大多数人所想象的更加黑暗。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我不得不经常抬起头来,看看小路上头树与树之间的缝隙,以便认清我走的路径;而且走到了没有车辙的地方,我还得用我的两脚来探索我刚踩出来的模糊不清的小道,要不然用我的双手摸一摸我所熟稔的树木来辨别方向,比方说,从两棵松树之间穿过,它们的间距就不会超过十八英寸。有时候,赶上黑咕隆咚而又闷热潮湿的夜晚,我就这么着老晚才回到家,两眼看不见的道路,我只好用脚丫子来探路,一路上懵懵懂懂,仿佛是在做梦似的,直到我伸出手去打开门闩,这才算清醒过来,却怎么都回想不起来,这一步一步自个儿怎么个走回来的,我想,也许我的身子,在它的主子丢弃它以后,还会寻摸到回家的路,好像用不着帮忙,手总是摸得到嘴巴一样。有好几回,有个来客很难得待到了晚上,赶上这天夜色漆黑得出奇,我不得不领他到屋子后头的那条车道上,指给他看他要去的方向,并且关照他,给他领路的是他的脚,而不是他的眼睛。一个黑黝黝的夜晚,我就这么着指点过两个湖上垂钓的年轻小伙子上路。他们俩住在离树林子一英里开外,不消说,熟门熟路呗。殊不知过了一两天,他们里头的一个人告诉我,说他们在自己的住所附近来回转悠了大半夜,直到天光大亮才回到了家,这当间下了几场大雨,树叶子都湿透了,他们自然被淋得浑身湿透了。我听说,有好多人就算行走在村里小道上也都会迷路,因为那天夜里特别黑,像一块黑布,正如俗语所说,可以用刀子一块一块割下来。有些人住在郊区,赶着马车到城里去采购,只好在那儿投宿过夜了;有些绅士和女士出门访客,才走了还不到半英里路,只好用他们的两脚来探路,连什么时候该拐弯全不知道。不管在什么时候,在树林子里迷路,都是一种惊人、难忘的宝贵经历。暴风雪刮起时,哪怕是在大白天,走在一条熟稔的老路上,也会晕头转向,闹不清哪条路通往村子。尽管他知道自己在这条路上不知走过了成千次,可是路上的特征就是一点儿都记不得,反而觉得怪陌生的,好像是西伯利亚的一条路呢。入夜以后,困惑当然更是说不尽、道不完。我们平日里随意溜达时,经常地,虽然又是无意识地,像领航员一样,根据某些熟悉的灯塔和海角往前驶行;我们万一偏离了自己惯常的航线,我们脑海里仍然留下了邻近某些海角的印象;除非我们完全迷路了,或者换句话说,转了个身——因为你在这茫茫大地上,只要闭上眼睛转一个身,管保迷失了方向——我们这才领略到大自然的浩瀚和奇诡了。不管是睡着了,还是心不在焉,每一个人醒来时,都得经常不断地了解罗盘上指针的方向。除非我们迷了路,或者换句话说,除非我们失去了这个世界,我们这才开始发现我们自己,认识到我们的处境,以及我们各种联系的无限内涵。
头一个夏季快要结束时,有一天下午,我到村里鞋匠那儿取一只鞋子,我被捕了,坐了大牢,因为正如我在别的地方说过的,我没有缴税,或者换句话说,不承认这个国家的权威,因为这个国家在参议院门前把男人、女人和儿童当作牛羊一样买卖。我是为了别的事才到树林子里去的。可是,不管一个人走到哪里,他们那些肮脏机构就跟到哪里,追踪他,抓住他,只要他们能够做到,总要强制他回到属于他们那个绝望的共济会式的社会中去。诚然,我本来可以强烈地进行抵抗,多少会有一些效果,我本来也可以“像杀人狂似的”反对社会;但我宁可让这个社会“像杀人狂似的”来反对我,反正这个社会已是绝望的一方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第二天我就被释放了,拿到了我那只修补过的鞋子,及时返回林中住地,还在美港山上大啖一顿乌饭树紫色浆果。我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人骚扰,只有那些代表国家的人除外。除了那张存放我的文稿的写字台以外,我既不上锁,也不上闩,更没有给我的门闩和窗户钉上过一颗钉子。反正不管白天也好,还是黑夜也好,我从来不锁门,尽管我有时出门一连好几天;乃至于第二年秋天,我去缅因州树林子里住过两个礼拜也没有锁门。但是,我的小屋子却备受人们尊敬,胜过有大队士兵守卫在我的屋子四周。疲惫的漫游者可以上我这儿休息,围着火炉取暖,而文学爱好者不妨翻看我桌子上的几本书,聊以自娱,要不然那些富有好奇心的人,会打开我的碗橱,看看我的午餐剩下些什么,预测晚餐又将如何。虽然各个阶层有很多人都来过瓦尔登湖,可我并没有因此感到诸多不便,什么东西也没有丢失过,只缺了一本小书,那是一卷荷马的作品,也许这书皮烫了金遭人眼红,我相信,这是我们兵营里一个大兵拿走的。我深信,如果人人都像我当时那样过简朴的生活,那么,偷窃和抢劫也不会发生。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盖因社会上存在贫富不均。蒲柏翻译的荷马作品,会很快得到适当的传播——
Nec bella fuerunt,
***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世人只要山毛榉碗时,
就不再会有战事。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