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7年作 1625年增订)
许多坏事都有人接手,私人求情可使公众利益遭殃。不少好事也有人承办,但办事人心怀鬼胎。我指的不仅是心术不正,而且是心计狡猾,原本就存心不想把事情办成。
有些人答应别人的请求,但从不打算一力成全。但如果看见经别人之手事情成功在望,他们倒乐得博取一番谢意,或者蹭得两分谢礼,或者至少在办事的过程中利用一下求情者的希望。有些人之所以接受请求,仅仅是为了跟另外一个人作梗,或者正好借此机会去通风报信,因为正愁找不到适当的借口上门,这一目的达到了,才不管人家托办的事情结局如何。或者在一般情况下,只不过把办别人的事情当作办自己的事情的由头;更有甚者,有的人接受请求完全是为了要把事情办砸,好讨好请托者的冤家仇敌或竞争对手。
毫无疑问,每起求情,可能都有个公道,如果事关双方争执的求情,就有个权衡的公道,如果是简单的求情,就存在奖掖的得当。如果一个人想徇情偏袒理屈的一方,那就让他赏个脸和个稀泥算了,而不要把事情做绝。如果一个人感情用事想奖掖庸才,那就让他去做,而不要诋毁伤害高才。托办的事情,如果不甚明了,不妨请教一个信得过、有见识的朋友,让他说说这样说情是否体面。不过这种裁判要选择得当,否则就会让人家牵着鼻子走。请托办事的人最讨厌拖延和欺骗,因此有些请求一开始就可以干脆拒绝,有些也可以如实讲明成功的希望如何,明白说出除了该给的答谢外,别无所求,这种做法不仅值得尊敬,而且令人感激。请求照顾时,哪个先提无关紧要,就此而言,要考虑请托人对你的信赖,如果他提供的是从别人那里得不到的信息,切不可利用这一信息坑害人家,而应当让他另找门路,这也算是对人家向你交底的补偿。不懂请托的价值是头脑简单,而不明请托中的公正则是没有良心。
求情时保密是成功的一大诀窍,因为事情正在进展时大肆张扬成功在望,可以使某种求情人泄气,但可使另外一些求情人警觉,加紧活动步伐。不过掌握求情的时机是成功的关键。所谓掌握时机,我说的不仅是考虑答应请求的人,而且还指有可能从中作梗的人。物色办事的人选时,宁选最合适的,不选最显赫的;宁选专管具体事务的,不选统管全局的。如果一个人初次求情便遭到拒绝,他表现得既不沮丧,也不愤懑,下次再求,因遭拒而得到的补偿有时跟初次答应的一样。一个人倍受恩宠的地方,“多要方能给足”是一条有用的原则,但在情况相反的地方,最好顺着竿儿一点一点往上爬。因为人们一开头也许会贸然拒绝求情者,但不会等到最后既得罪人,又白费了先前给予的好处。人们认为求大人物最便当的莫过于求他写封推荐信。然而,如果信写得理由不充分,那就于写信人的声誉有碍。再没有比有求必应、大包大揽的钻营谋划者更糟糕的了,因为他们对于公共事业无疑是一种毒剂和瘟疫。
解析
一、不当的请求有以下两种:
1.请求本身就不好,因为可使公众利益遭殃。
2.是由坏人承接的。
二、请求的不当承接人是这样一些人:
1.不打算一力成全。
2.仅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
三、请求接受人的原则:
1.尽力发现每一种请求的公正性,即这么两种 ——
(a)事关争执的。
(b)事关奖掖的。
2.如果倾向与你的正义感相悖,至少向正义做某种让步。
3.遇到你不明了的请求,向明了的朋友讨教。
4.不要用以下办法误导请托者 ——
(a)只是假装承接他的请求。
(b)过度地抬高他对成功的希望。
(c)对你的帮助希望过多的答谢。
5. 支持请求不按先来后到,而按请求的是非曲直,不要别有用心 地利用请求。
四、求情者的原则:
1. 既不可张扬你的请求,也不可张扬请托之事进展的情况,而“要掌握时机”。
2.选择办事人宁选合适的,不选显赫的。
3.初次被拒,不要沮丧,也许尔后你会得到同样的照顾。
4.务必要求大于需求,才能满足需要。
5.不要因搞一封大人物的推荐信而害事。
6.决不要用“有求必应,大包大揽的钻营谋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