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爱格妮斯离开伦敦那天,我才再次见到乌利亚·希普。当时,我去公共马车站跟爱格妮斯道别,为她送行,看到他也在那儿,预备搭同一辆车回坎特伯雷。我看到他身穿紧身、束腰、高肩,深紫色的外套,拿了一把像小帐篷似的大伞,高坐在车顶后部的一个边座上;而爱格妮斯,当然坐在车厢里面,这使我多少觉得有点快意。不过,为了当着爱格妮斯的面,我要勉强跟乌利亚表示友好,我得受多大的罪啊!不过这点小小的补偿,也许是应该的。上车前,在马车的窗口那儿,他也像在那次宴会席上一样,一刻不停地一直在我们跟前打转,像只大兀鹫似的,把我对爱格妮斯说的话,以及爱格妮斯对我说的话,一字不漏地全都吞了下去。
打从他在火炉旁对我透露了他的心事后,一直使我忐忑不安,因而我经常想起爱格妮斯对我说的有关合伙的那番话:“我做了我希望是对的事,既然认定,为了爸爸的平安,就得作出这样的牺牲,我就只好劝爸爸这样做了。”为了她的父亲,她愿意作出任何牺牲。她受着这一想法的支配,靠同一想法忍受着痛苦。这种使我痛苦的预感,打那以后一直压在我的心头。我知道她多么爱她父亲,知道她本性多么孝顺。我从她嘴里知道,她认为自己是无意地使她父亲走上歧途的原因,所以她欠他的太多,她热切地想要报答他。看到她跟那个穿深紫色大衣的赤发鬼那么不同,我感到极度的不安。爱格妮斯灵魂纯洁,自我牺牲,而乌利亚为人卑鄙,下流无耻,因而我觉得,正是这不同之处,有着最大的危险。所有这一切,毫无疑问,乌利亚心里一清二楚,而且他狡诈成性,一切全都深思熟虑过了。
可是,我确切地相信,虽然爱格妮斯的这种牺牲还是一种前景,但结果一定会把她的幸福完全毁灭。从她的态度看来,我敢断定,当时她还没有看到这一点,心头还没有蒙上这一阴影;因而要是我把这将要到来的灾难告诉她,向她提出警告,那马上就会伤害到她。因此和她分手的时候,我并没有对她作什么解释——她在车窗口微笑着对我挥手告别,她的那个恶魔则坐在车顶,扭动着身子,好像她已经落入他的魔掌,他正在凯旋。
很久以来,我都无法忘怀跟他们告别的这番情景。当爱格妮斯来信说,她已经平安到达时,我仍像跟她告别时一样伤心。不论什么时候,我只要一陷入沉思,这件事就会涌上心头,我的不安就会成倍增长。我几乎没有一夜不梦见这件事。它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变得像我的脑袋一样,跟我的生命再也分不开了。
我有充分的闲暇来琢磨我的不安,因为斯蒂福思给我来信说,他回牛津去了,因此我不去博士公堂时,通常都一人独处,非常寂寞。我相信,在这段时间,我对斯蒂福思隐隐约约有了一些不信任的想法。虽然我给他写回信时,仍表示得非常热情,但是我想,他当时正好不能来伦敦,总体说来,我是高兴的。我猜想,真正的原因是,爱格妮斯的那番话对我的影响,见不到他,就不会受到干扰。这种影响对我的力量就更大,因为她在我所用心和关心的方面,都占有很大的比重。
这当儿,一天一天,一星期一星期,就这样悄悄地溜过去了。我正式成了斯潘洛—乔金斯事务所的学徒。姨婆每年给我九十镑(不包括房租和有关开支)。我的寓所订了十二个月的租约。虽然我仍觉得这儿的晚上寂寞得可怕,而且又特别长,不过我却能在千篇一律的怏怏不乐中,保持心情的平静,靠一味喝咖啡消遣。现在回想起来,在我一生的这段时间里,我喝的咖啡恐怕得以加仑计算了。也是在这段时间里,我有了三个发现:第一是,克拉普太太患有一种叫“抽筋”的怪病,病一发,鼻子就跟着发炎,要不断地用薄荷治疗;第二是,我的食具室里的温度有点特别,老是使白兰地酒瓶炸裂;第三是,我在这世界上孤单一人,我非常喜欢用英文韵文,零零星星地把这种情况记录下来。
在正式签约开始习业那天,我除了带去三明治和雪利酒,款待那些文书们,以及晚上独自一人去看了一场戏之外,没有别的庆祝活动。我看的戏叫《生人》,跟博士公堂的情况颇为相似,我看了大为伤感,回家后站在镜子前面一照,自己几乎都不认得自己了。签约那天,我们办完一切手续后,斯潘洛先生说,他本想请我到他诺伍德的家里去,庆祝我跟他确立的师徒关系;可是由于他女儿刚在巴黎完成学业,就要回来,家里的事还没有安排就绪,所以暂时不能请我。不过他说,待他的女儿回来,他希望有幸招待我。我知道他一直鳏居,只有一个女儿,我当即对他表示感谢。
斯潘洛先生没有食言,一两个星期之后,他又提起了这件事,说如果我肯赏光的话,下星期请我去他家,待到星期一,那他就太高兴了。我当然说我一定会去拜访,于是说定他用他的四轮敞篷马车把我载去,然后再把我带回来。
当那天到来时,连我的毡绒提包也成了拿周薪的小雇员们崇敬的对象了。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诺伍德的那座宅子是个神秘的圣地。他们中有一个告诉我说,他听人说,斯潘洛先生的餐具,全是金盘银碟,名窑细瓷;另一个则暗示说,他家的香槟酒,也像平常喝啤酒一样,不断地从桶里放出来的。那位戴假发的叫提费先生的老文书说,他曾因公去那儿几次,每次都进到早餐厅。他把那餐厅形容得豪华无比,还说他曾在那儿喝过东印度的褐色雪利酒,那酒十分名贵,喝着都让人直眨眼。
那天,在主教法庭里,有一宗延期续审案件——关于把一个面包师逐出教会的事。因为他在教区会议上反对交纳铺路捐——照我估计,这个案件的证词口供,比《鲁滨孙漂流记》还要长一倍,因此到结束时,已经很晚了。最后,我们判他逐出教会六个星期,还罚了他一大笔罚金。然后那个面包师的代诉人、法官,以及原、被告两造的辩护士(他们的关系都是很密切的)都一同出了城;斯潘洛先生和我,也一起坐着他的四轮敞篷马车,驶车而去。
这辆四轮敞篷马车非常漂亮,两匹马都把长颈高拱,四蹄高举,仿佛它们都知道自己是属于博士公堂似的。在博士公堂里,在各种派头排场方面,存在着很多竞争,因而出了些非常讲究的马车和精选的仆从。不过我自己却一向认为,而且将来也要一直认为,我那个时候,竞争最烈的是衣服浆得硬度,我相信,博士公堂里公诉人的衣服,已硬到人类的天性难以忍受的程度。
我们一路前行,非常愉快。斯潘洛先生就我的职业对我作了一些教诲。他说这是世界上最高雅的职业,断断不可以跟一个诉状律师混为一谈,因为这个职业完全是另一回事,它比起别的来,非常独特专业,较少机械刻板,而且更加有利可图。我们在博士公堂里办起案子来,比任何别的地方都自由随便,因此我们就成了特权阶层,高高在上,与众不同。他说,我们主要受雇于诉状律师,这一让人不快的事实,是无法隐瞒的。但是他又告诉我,说诉状律师全是低能儿,所有代诉人,不管有什么抱负的,一律都瞧不起他们。
我问斯潘洛先生,在我们这行里,他认为最好的业务是什么?他回答说,一宗案值为三四万镑的遗嘱争议案,也许是最好的了。他说,在这种案子里,不仅在审理过程每一程序的辩论中,而且在质询和反质询中,有着堆积如山的证据(更不用提先后上诉于代表法庭和贵族院了),在这当中是可以有不少额外收入的。而且,最后诉讼费保证可以从遗产中扣除,所以原、被告两造打起官司来,都是精神抖擞,花费是在所不计的。接着,他又把博士公堂全面地赞扬了一通。他说,博士公堂特别值得称颂的是它的紧凑周密,这是世界上组织得最妥帖的地方了,有着完美的周密的考虑。一句话可以说尽,例如,要是你把一宗离婚案或赔偿案,在主教法庭里提起诉讼。很好,那你就在主教法庭里审理这个案子。你把这个案子,在你们亲如一家的自己人中间,不动声色地玩了一套小小的把戏,不慌不忙地把它玩完。要是你对主教法庭不满意,那怎么办?好吧,那你就把案子送到拱门法庭。拱门法庭是什么呢?它跟主教法庭是同一个法庭,同一个房间,同一个被告席,还是原来的律师,只是换了个法官,因为在那儿,主教法庭的法官,可以在任何开庭的日子,以律师的身份出庭作辩护。好啦,你又把那一整套把戏玩了一通。你还是不满意。很好。怎么办呢?啊,你可以把案子提到代表法庭。代表是些什么人呢?嗯,教会代表是些无所事事的辩护士。当前两个法庭在玩那套把戏的时候,他们都在一旁看着。看着别人洗牌,现在则以法官的身份,重新出现,要把这个案子解决得使每个人都满意!心怀不满的人,尽管可以说博士公堂如何如何腐败,博士公堂如何如何闭塞,博士公堂必须进行改革,斯潘洛先生郑重地作结论说,可是在每斛麦子价格最高的时候,也就是博士公堂最忙的时候。
一个人可以把手按在自己的心口,向全世界的人说:“你要是碰一碰博士公堂,国家就会垮台!”
我聚精会神地倾听着他这番高论。虽然我得说,这个国家是否真像斯潘洛先生说的那样,全靠博士公堂支撑着,我表示怀疑,但我还是恭敬地尊重他的意见。至于每斛小麦的价格问题,我谦卑地觉得自己力不能及,不够资格谈论,因而问题也就完全解决了。在我的一生中,直到现在,我还从来没有战胜过这斛小麦。这一斛小麦,在我的整个一生中,总跟着各种问题一再出现,把我打得一败涂地。确切地说,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这一斛小麦,在说不尽的各式各样场合里,跟我到底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它有什么权利来打垮我。可是不论在什么时候,我一见到我这位老朋友——这一斛小麦——让人毫不相干地扯在一起(我发现总是这样),我就只好认输了。
这是一段离题的话。我可不是那种要去碰博士公堂、使国家垮台的人。我用缄默来谦卑地表示,完全同意这位年龄、学识都是我的长辈的人的话。我们还谈到《生人》和戏剧,谈到那两匹马,一直谈到来到斯潘洛先生的家门口。
斯潘洛先生家有一个非常漂亮的花园;这时虽然不是一年中观赏花园最好的季节,但那个花园收拾得仍很美丽,使我十分着迷。那儿有一片漂亮的草坪,有一丛丛的树木,还有在暮色中隐约能分辨出的小径,上面搭着棚架,架子上爬着生长季节长的灌木和花卉。“啊!”我心里想,“这就是斯潘洛小姐独自散步的地方了!”
我们走进灯烛辉煌的住宅,先来到门厅,那儿有着各色各样的礼帽、便帽、大衣、花格呢衣、手套、马鞭和手杖。“朵拉小姐在哪儿?”斯潘洛先生问仆人。“朵拉!”我心里想,“多美丽的名字啊!”
我们走进了靠门口的一间屋(我想,这一定是以东印度褐色雪利酒闻名的早餐室了),这时我听到有个声音说道,“科波菲尔先生,这是我女儿朵拉,这是我女儿朵拉的贴心密友!”这声音毫无疑问是斯潘洛先生的,可是我没听出来,我也顾不上是谁的声音了。刹那之间,一切都化为乌有。我命里注定的事一下子到来了。我成了一个俘虏,一个奴隶。我爱朵拉·斯潘洛爱得发疯了。
在我的眼里,她远远不是一个凡间女子。她是一位仙女,一个气精;她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她是一个从来没有人见过,却又是人人想得到的什么。我一下子就坠入了爱情的深渊。在这深渊的边上,我没有停留,没有往下看,也没有往后望,我还没来得及对她说一句话,就一头栽下去了。
“我……”我刚鞠了一个躬,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就听到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说,“以前见过科波菲尔先生。”
说话的不是朵拉。不是。是她的女伴谋得斯通小姐!
我认为,当时我并没有大吃一惊。对我的判断力来说,我已经全部使尽,没有余力来吃惊了。人间尘世,除了朵拉·斯潘洛,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吃惊了。我只是说,“你好吗,谋得斯通小姐?愿你一切都好。”她回答我说,“很好。”我又问,“谋得斯通先生好吗?”她回答说,“我弟弟很壮健,谢谢你。”
我想,斯潘洛先生看见我们互相认识,开始一定很诧异,后来他插嘴了。
“科波菲尔,”他说,“原来你跟谋得斯通小姐早已认识,我很高兴。”“科波菲尔先生和我是亲戚,”谋得斯通小姐带着严肃镇定的态度说,“我们从前有点认识。那还是在他小的时候。后来情况变化,我们分开了。现在我几乎都认不出他来了。”
我回答说,我可无论在哪儿都认得她。这完全是实话。
“承谋得斯通小姐的好意,”斯潘洛先生对我说,“接受作我女儿朵拉贴身女伴的职务——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我女儿朵拉不幸没了母亲,多亏有谋得斯通小姐来做了她的女伴和保护人。”
我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转瞬即逝的念头,我觉得谋得斯通小姐,像藏在口袋里叫作护身棒的暗器,主要不是用来自卫,而是用来攻击的。但是当时除了朵拉,不管什么都只在脑子里一闪即逝,接着我便急忙朝她看去,我觉得,从她那颇为不快的表情上可以看出,她对她这位贴身女伴和保护人,并没有特别亲密的样子。正在这时候,响起了铃声。斯潘洛先生说,这是晚餐的预备铃。于是我就去更衣了。
在这种坠入情网的状态下,还顾得上去考虑该换上什么衣服,或者是想想该做点什么,都未免有点太可笑了。我只能坐在炉子跟前,嘴里咬着毡绒提包的钥匙,一心思念着那位明眸丽眼、可爱迷人的少女朵拉。她有着多么优美的身姿,多么漂亮的面庞,多么文雅的举止,多么万方的仪态,多么迷人的一切啊!
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本应该细心梳洗打扮一番,可是铃声很快又响了起来,我只好匆匆地换上衣服,来到楼下。那儿已经有了一些客人。朵拉正在跟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先生谈话。尽管他已白发苍苍——据他自己说,他已做了曾祖父——我还是疯了似的对他吃起醋来。
我有的是怎样一种心情啊!什么人我都嫉妒。不管是谁,要是比我跟斯潘洛先生更熟,我就不能忍受。听他们谈起没有我的份的事,我就如受酷刑。有一位极其和蔼、头秃得发亮的老人,隔着餐桌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来这儿,我气得真想使出一切野蛮手段,来对他进行报复。
除了朵拉,我已记不起还有谁在座。除了朵拉,我一点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我的印象是,我吃的全是朵拉,把半打没沾过唇的盘子,全叫仆人撤去了。我挨她坐着,我跟她谈话。她那轻柔细小的声音,听了让人高兴,她那活泼快乐的微笑,是那么动人,她的一举一动都那么可爱,那么迷人,把一个神魂颠倒的青年变成了永难赎身的奴隶。总体说来,她显得相当娇小,我想,正因为如此,使得她更加可珍可贵。
当她跟谋得斯通小姐(宴会上没有别的女客)一同走出餐厅后,我陷入了沉思之中,只有一件事打扰着我,就是怕谋得斯通小姐在朵拉面前说我的坏话。那位脑袋秃得发亮的和蔼老人,对我说了一大堆话。我想,他说的都是有关园艺的事。我听到他好几次讲到“我的花匠”。我装出像是洗耳恭听的样子,其实我正跟朵拉一起,在伊甸园中漫游哩。
当我们走进客厅时,看到谋得斯通小姐那阴沉、冷淡的脸色,又引起了我的忧虑,唯恐她在我钟爱的对象面前说我的坏话,不过没有想到事情出于我的意料,使我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大卫·科波菲尔,”谋得斯通小姐把我招呼到一个窗口说,“跟你说句话。”
我跟谋得斯通小姐单独面面相对。
“大卫·科波菲尔,”谋得斯通小姐说,“有关过去的家务事,我不必多说。那并不是什么引人入胜的话题。”
“绝对不是,小姐。”我回答说。
“绝对不是,”谋得斯通小姐表示同意,“我不想重提过去的不和,还有过去所受的侮辱。我曾受过一个人的侮辱——一个女人的侮辱,说起来叫人难过,她丢尽了我们女人的脸——提起这女人,就不能不让人鄙视和恶心,因此我还是不提她的姓名为好。”
一听她数落我姨婆,我心里大为恼火;但是我却只是说,要是谋得斯通小姐愿意,确实还是不要提她的姓名为好。我又补充说,要是有人不客气地提到她,我是不会不断然地表示自己的意见的。
谋得斯通小姐闭起眼睛,轻蔑地把脑袋一歪;慢慢地睁开眼睛,接着说:
“大卫·科波菲尔,我用不着掩饰,你小时候,我对你有看法,不喜欢你。也许我的看法不对,或者是你长大后学好了。现在,这一点在我们之间已经不成问题了。我相信,我出身在一个以坚定著称的家庭,我不是那种随机应变的人。我对你可以有我的看法,你对我也可以有你的看法。”
这回轮到我把脑袋一歪了。
“不过,这两种看法,”谋得斯通小姐说,“没有必要在这儿发生冲突。在目前的情况下,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以不发生冲突为好。既然机缘凑巧,让我们又碰到了一起,而且以后在别的地方,也许还会有碰到的时候,我主张,我们在这儿还是以远亲相待吧。家庭的情况使我们只好这样相处,我们双方都没有必要把对方作为话柄。你赞同我的主张吗?”
“谋得斯通小姐,”我回答说,“我觉得,你跟谋得斯通先生对我都太残忍了,待我母亲也极不厚道。只要我活着,我会永远这样看。不过对你的主张,我完全同意。”
谋得斯通小姐又把眼睛一闭,把脑袋一歪。随后用她那冰冷、僵硬的手指指尖,在我的手背上碰了一下,理了理手腕上和脖子上的小镣铐,便走开了。这些小镣铐好像就是我上次见到的那些,样子完全一样。这些镣铐,就着谋得斯通小姐的性格来看,使我想到监狱门上画的镣铐,让所有看到的人,从门外就可以料到门里的情况。
那天晚上余下的时间,我只知道,我听到我心上的皇后用法文唱了迷人的民歌,歌词大意是,不管情况怎么样,我们都该不断跳舞,嗒啦啦!嗒啦啦!她用来伴奏的是一件因人增辉的很像吉他的乐器。我只知道,我听得如醉如痴,什么点心都不想吃,特别不想喝潘趣酒。我只知道,当谋得斯通小姐监护着她,把她带走时,她含笑把她的纤手伸给了我。我只知道,在镜子里看到了我自己,完全是个低能儿,像个白痴。我无限凄凉地上床睡觉,早晨起来时,我浑身无力,陷入了一种痴迷状态。
那是个晴朗的早晨,曙色初呈,我想我得到那些架有拱形棚架的小径上去散散步,把她的倩影好好玩味一番。走过门厅时,碰到她的小狗吉普——吉普赛的简称。我蹑手蹑脚地走近它,因为我连它也爱上了。可是它露出全副牙齿,钻到一把椅子底下,朝我狂吠不休,一点也不容我跟它亲密。
花园里清凉、寂静。我一边走,一边想,要是我一旦能跟这位美女订了婚,不知道会有多么幸福。至于说结婚、财产,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我相信,当时我像爱小艾米莉时一样,一片天真,什么也没有想到。只要能让我叫她“朵拉”,写信给她,爱慕她,崇拜她,确信当她跟别人在一起时,心里依然想念着我,我觉得那就是人类雄心的顶点——我相信,那也是我的雄心的顶点了。现在看来,不管怎么说,我无疑是个多愁善感的小情痴,不过,对待这一切,我始终有着一颗纯洁的心,因而现在回想起来,尽管有点可笑,但并没有什么可耻之处。
我走了没有多久,就在一个拐角处碰见了她。现在,当我想起那个拐角时,我全身从头到脚,仍感动一阵酥麻,笔在手上打颤。
“你——出来得——早啊,斯潘洛小姐!”我说。
“待在屋子里太闷气了,”她回答说,“谋得斯通小姐真是荒唐!她胡说什么得等空气变暖了,才能出来。空气变暖!”(说到这儿,她笑了,声音动听极了)“星期天早上,我不练琴,总得做点什么。所以昨天晚上我对爸爸说,我一定要出来。而且,这是一天当中最清朗的时刻。你说是不是?”
我大着胆子冒昧地说(免不了结结巴巴),对我说来,这会儿是非常清朗了,可是一分钟之前还是黑暗一片哩。
“你这是句恭维话吧?”朵拉说,“还是天气真的变了?”
我结巴得更厉害了,回答说,我这不是恭维,我是说的真情;虽然我未觉出天气有什么变化。发生变化的是我自己的心情,我不好意思地补充了这么一句,以此来解释得更明白一点。
她摇了摇头,使鬈发披散下来,遮掩住脸上的红晕。啊,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鬈发——怎么能见到呢?从来没有人有过这般的鬈发呀!——至于鬈发上的草帽和蓝丝带,要是能挂在我白金汉街的房间里,那该是怎么一件无价之宝啊!
“你刚从巴黎回来,是吧?”我问道。
“是的,”她说,“你去过巴黎吗?”
“没有。”
“哦,我希望你就能去一趟!你一定会很喜欢它的!”
我的脸上露出了深藏内心隐痛的痕迹。她居然希望我走,她竟以为我肯走,我感到无法忍受。我看不起巴黎,我看不起法国。我说,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出于人世间的什么原因,我都决不会离开英国,无论什么都引诱不了我,也打动不了我的心。简单说一句,她又摇动起她的鬈发来了,这时小狗沿小径跑了过来,给我们解了围。
小狗一个劲地对我充满醋意,老是对我吠个不停。她把它抱在怀中——哦,我的天!——爱抚着它,可是它仍不断地吠着。我想去摸一摸它,它怎么也不肯让我摸。于是朵拉就打了它。看到她拍打它那扁瘪的鼻梁,作为惩罚,它则眨巴着眼睛,舔着她的手,像一把低音提琴似的,仍在喉咙里狺狺地吠着,使我的心里更加难受。后来,它终于安静下来了——她那有着两个小酒窝的下颏,正贴在它的脑袋上,它还能不安静下来吗!——于是我们一起去看养花暖房。
“你跟谋得斯通小姐不很熟吧,是不是?”朵拉说道。——“我的宝贝!”
(末了一句是对狗说的。哦!要是对我说就好了啊!)
“是的,”我回答说,“一点也不熟。”
“她真是让人讨厌透了!”朵拉噘起小嘴说,“我真不知爸爸是怎么想的,找了这么个讨厌的老东西来跟我做伴。谁要人来保护?我根本不需要人来保护。吉普会保护我的,它要比谋得斯通好多了——你会保护我吗,吉普,亲爱的?”
她吻了吻它那圆球似的脑袋,可是它只是懒洋洋地眨巴着眼睛。
“爸爸说她是我的贴心密友,可是我敢说,她根本不是这种人——她是吗,吉普?吉普跟我,我们才不跟这样一个脾气乖戾的人说贴心话哩。我们只能对我们喜欢的人说贴心话,而且我们要自己找朋友,我们才不要别人给我们找朋友哩!——是不是,吉普?”
吉普发出了一种很惬意的声音,作为回答,有点像水壶里水沸的声音。至于对我来说,每一句话都是加在旧枷锁上的一串新枷锁。
“因为我们没有一个慈爱的妈妈,结果就弄了谋得斯通小姐这样一个紧绷着脸、死气沉沉的老东西来,成天跟在我们身边,真是太倒霉了——是不是,吉普?不过,不要紧,吉普。我们不跟她好,不理她就是了,我们自己爱怎么开心就怎么开心。我要捉弄她,决不讨她的好——是不是,吉普?”
要是这种情况持续得再长久一点,我想我一定会在石子路上跪下,而且十有八九会擦破膝盖,跟着还会马上让人给赶出这家人家。不过幸好暖房离开不远,说着这话,我们就到了。
暖房里一溜溜摆着很多美丽的天竺葵。我们在花前徘徊,朵拉不时停下来,称赞这一盆好,那一盆好。我也停下来对同一盆花称赞一番。朵拉一面笑着,一面孩子气地把小狗抱起来,要它闻花香。要是说我们三个并非全在仙境的话,我个人却是千真万确地身在仙境了。直到今天,一闻到天竺葵叶子的清香,就会使我产生一种亦庄亦谐的惊异之感,因为顷刻之间我就变了,这时我看到的是一顶草帽,蓝色丝带,一头鬈发,还有一只小小的黑狗,由两只纤臂搂着,背景是盛开的鲜花和光亮的叶子。
谋得斯通小姐一直在找我们俩,她在这儿找到了我们。她伸过她那令人作呕、皱纹里填满发粉的腮帮,让朵拉吻了吻,然后把朵拉的胳臂一挽,领我们去吃早餐,那样子,宛如军人出殡的行列。
因为茶是朵拉冲泡的,因此我到底喝了多少杯,已记不清。不过我清楚地记得,我坐在那儿拼命地喝茶,喝得我的全部神经系统(要是说在那两天里我还有什么神经系统的话)都僵化了。过不多久,我们就去教堂做礼拜。我们坐在一张长椅子上,谋得斯通小姐坐在我和朵拉之间。但是我只听见朵拉一个人在唱,其他会众全都销声匿迹,无影无踪。牧师发表了一篇讲道词——当然说的全是朵拉——有关那次礼拜,恐怕我所知道的,只有这些了。
我们安安静静地过了一天。没有客人,只是散了一次步,四个人一起在家里吃了一顿晚饭,晚上就看看书看看画。谋得斯通小姐面前摆着一本讲道书,两只眼睛却死死盯着我们,一直严密地监视着。啊!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斯潘洛先生头上盖着一块小手帕,坐在我的对面,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已把自己想象成他的女婿,正在热烈地拥抱他哩!夜里就寝前,我向他道晚安时,他也决不会想到,在我的想象中,他已完全同意让朵拉跟我订婚,我正祈求上天赐福给他呢!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动身离开了,因为我们的海事法庭接手了一件失事船舶救助案。在审查这个案子的过程中,需要对整个航海学有相当精确的知识,为此法官专门请了两位领港协会的老专家,本着仁爱精神前来相助(我们博士公堂里的这些人,不可能懂得很多这方面的知识)。不过早餐的时候,还是朵拉泡的茶。分别时,她抱着吉普站在台阶上,我在马车里对她脱帽告别,心中悲喜交集。
那一天,海事法庭对我来说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听审的时候,我脑子里把这个案子弄得一团糟,我只在他们摆在桌子上作为高级司法权象征的银桨上,看出刻有“朵拉”两个字。斯潘洛先生回家时,并没有带我同去(我本来妄想他也许还会把我带回去的),我觉得我好像是个水手,我的船开走了,把我丢在了一个渺无人烟的荒岛上。这种种心情,我也就不必费力作无谓的描写了。要是那个睡眼蒙眬的老法庭,能够醒来,把我在那儿做的有关朵拉的白日梦,用任何一种可见的形式显现出来,那我的真情也就和盘托出了。
我并不是说,我只在那一天做这种白日梦,而是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一季又一季地、无时无刻不在做着这种梦。我去了法庭,但并没有细听审理案件的情况,而是一心想着朵拉。要是案件在我眼前慢吞吞地拖得很久,有时我偶尔会想到案件的事,不过那也只有在审理婚姻案件时,一面想着朵拉,一面感到纳闷,结了婚的人,除了幸福快乐外,怎么还会有别的情况出现呢。再不就是在审理遗产案件时,我则尽想着,要是案件中的财产是遗给我的,为了朵拉我首先会立即做些什么呢。在我陷入热恋的第一个星期里,我买了四件华贵的背心——不是为我自己买的,我并不因此感到得意,这是为了朵拉——上街时,我戴着淡黄色的羔皮手套;脚上的所有鸡眼,也全是那时候打下的基础。要是我把那段时间穿的靴子拿出来,跟我的脚天生的大小作一比较,就可以表明我当时的心情,一定会令人大为感动。
虽然,由于我这般拜倒在朵拉的面前,把自己弄成一个可怜的瘸子,可我每天还是走上好多英里,盼望能碰到她。不久,我不但在去诺伍德的那条路上,变得像那地区的邮差一样,人人都认识我,就连整个伦敦城的街道,我也走遍了。我在那几条有最大的妇女用品商店的街道上徘徊;还像个不安静的冤魂似的,在高档商品市场出没;虽然早已累得精疲力尽,但我还是在公园里来去游荡。像这样经过很长时间,偶尔我也曾见过她一面。也许能看到她的手套在马车的窗口挥动,或者遇上她,有幸跟她,还有谋得斯通小姐,一起走上一段路,跟她说几句话。可每次过后,我心里都要难过一通,因为总觉得,我没有跟她说上一句要紧的话,或者发现她完全不知道我对她的热恋,一点也不把我放在心上。不用说,我一直巴望斯潘洛先生能再次请我去他家,可总是失望,因为他始终没有再请我。
克拉普太太一定是个眼睛很尖的女人。因为我犯单相思才几个星期,连写信给爱格妮斯时,我也只说到过斯潘洛先生家,外加一句“他家里只有一个女人”,没有勇气写得更清楚点。——我说克拉普太太一定是个眼睛很尖的人,因为,哪怕我的单相思才是初期,她就看出来了。一天晚上,我正心情低沉,她上楼来到我的房间,问我肯不肯给她一点豆蔻酊、大黄精,外加七点丁香精合成的药水(当时我前面说过的她那种病又犯了),因为这是治她那种病的最好药物——要是我这儿没有这种东西,那给她一点白兰地也行,这是次一等的药。她还说,并不是她爱喝白兰地,而是因为这是治她那种病的次等好的药。对于第一种药,我连听都没听说过,第二种,我柜子里倒是一直都有。于是我就给了她一杯。她当着我的面,马上就喝了起来(我想,她这是免得我疑心她拿去派别的不正当用途)。
“打起精神来吧,”克拉普太太说,“看到你这副样子,我心里可不好受哩,先生。因为我自己也是个做母亲的人。”
我不太明白,她说的这件事怎么能扯到我身上,不过我还是尽量亲切地对她微笑着。
“哦,先生,”克拉普太太说,“别嫌我多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先生。这事儿,一定跟一位小姐有关。”
“什么,克拉普太太?”我红着脸说。
“啊,哎呀呀!打起精神来,先生!”克拉普太太点着头鼓励我说,“别泄气,先生!要是她不愿对你笑,愿意对你笑的人有的是。你是一位能讨人喜欢的年轻绅士,科波福尔先生,你得知道自己的价值,先生。”
克拉普太太老把我叫作科波福尔先生,第一,这无疑并不是我的姓;第二,我不由得认为,她这是把我的姓跟洗衣服的日子,胡乱地扯在一起了。
“你怎么知道这跟什么年轻小姐有关,克拉普太太?”我问道。
“科波福尔先生,”克拉普太太充满感情地说,“我自己也是个做母亲的人啊!”
有一会儿,克拉普太太只好用手捂住自己紫花布衣服的胸襟,一小口、一小口喝着当药的酒,来抵挡她那复发的病痛。过后,她终于又开口了。
“当初,你的好姨婆为你租下这套房子时,科波福尔先生,”克拉普太太说,“我就说过,这回我可有了个我能照顾的人啦。当时我说的是,‘谢天谢地!这回我可有了个我能照顾的人啦!’——你吃得太少,先生,喝得也太少了。”
“你就是根据这一点猜测的吗,克拉普太太?”我说。
“先生,”克拉普太太用一种近乎严厉的口气说,“除了你,我还给别的一些年轻绅士们浆洗衣服。一位年轻绅士也许会对自己的打扮过分关心,也许太不关心。他的头发也许梳得太勤,也许很少梳理。他穿的靴子也许太大,也许太小。这全都由这位年轻绅士的原有性格而定。不过,不管他走哪个极端,先生,总少不了有一个年轻小姐在里面作怪。”
克拉普太太那么斩钉截铁地摇着头,没有给我留下一寸阵地。
“在你之前死在这里的那个房客,”克拉普太太说,“谈起了恋爱——跟一个酒吧女招待——虽然因为喝酒,肚子大了,可他还是立刻把背心改小了。”
“克拉普太太,”我说,“求你了,千万别把和我有关的这位年轻小姐,跟酒吧女招待什么的混在一起了。”
“科波福尔先生,”克拉普太太回答说,“我决不会的,我自己也是个做母亲的人。要是我打扰了你,先生,我得请你原谅。不管在哪儿,要是不欢迎我,我是决不会去打扰的。不过你是一位年轻的绅士,科波福尔先生,我对你的劝告是,提起精神来,千万别泄气,要知道自己的价值。要是你喜欢玩点什么,先生,”克拉普太太说,“要是你能玩玩九柱戏什么的,那对你的身体,一定有好处。你会发现,那可以让你换一换脑子,对你有好处。”
克拉普太太说完这番话,假装着很看重那杯白兰地似的——其实她早就喝光了——郑重其事地对我行了一个礼,便退下了。当她的身影消失在房门口的黑暗中时,我总觉得克拉普太太的忠告有点冒失。不过,同时,从另一方面来看,我当它是对聪明人说的一句话,是一种警告,以后要好好保守自己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