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别人问我“你不想要吗”,我就只好举手认输了,再也不可能用搞笑的方式来回答了。作为搞笑的滑稽演员,我已经不够资格。
“还是书好吧。”长兄一副认真的表情说道。
“是吗?”父亲一脸扫兴的表情,甚至没有记下来就“啪”的一声关上了记事本。
这是多么惨痛的失败啊!我居然惹恼了父亲。父亲的报复必定是很可怕的。如果不趁现在想想办法,可就不可挽回了。那天夜里,我躺在被窝里打着冷颤思忖着,然后蹑手蹑脚地站起身走向客厅。我来到父亲刚才放记事本的桌子旁边,打开抽屉取出记事本,啪啦啪啦地翻开,找到记录着礼物的那一页,用铅笔写下“狮子舞”后,才又折回去躺下睡了。对于那跳狮子舞用的面具,我提不起半点兴趣,不如说还宁愿要书。但我察觉到,父亲有意送给我那种狮子面具,为了迎合父亲的意思,讨他高兴,我才胆敢深夜冒险,悄悄溜进了客厅。
果然,我这非同寻常的一招取得了预料中的巨大成功,得到了回报。不久,父亲从东京回来了。我在小孩的房间里听到父亲大声地对母亲说道:
“在商店街的玩具铺里,我打开记事本一看,咦,上面竟然写着‘狮子舞’。那可不是我的字迹哪。那又是谁写的呢?我想来想去,总算是猜了出来。原来是叶藏那孩子的恶作剧哩。这小子呀,先前我问他时,他只是一个劲儿地吃吃笑着,默不作声,可事后却又想要得不得了。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呢。他装做什么都不知道,却自个儿一板一眼地写了上去。既然真的那么想要,直接告诉我不就得了吗?所以呀,我在玩具铺里忍不住笑了。快去把叶藏给我叫来吧。”
还有,我把男女佣人们召集到西式房间里,让其中的一个男佣胡乱地敲打着钢琴琴键(虽说是偏僻的乡下,可这个家里却几乎应有尽有)。我则随着那乱七八糟的曲调,跳起了印第安舞蹈,逗得众人捧腹大笑。二哥则点上镁光灯,拍下了我的印第安舞蹈。等照片冲洗出来一看,从腰布的合缝处(那腰布不过是一块印花布的包袱皮罢了),竟露出了我的小雀雀。这顿时又引来了满堂的哄笑。或许这也可以称之为意外的成功吧。
每个月我都会订购不下十种新出的少年杂志,此外,还从东京邮购各种书籍,默默地阅读。所以,对“奇问奇答博士”呀,还有“什么东东博士”呀,我都如数家珍。并且,对鬼怪故事、评书相声、江户趣谈之类的东西,也门门精通。因此,我常常一本正经地说些笑话,令家人哈哈大笑。
然而,说到学校呢?呜呼!我不禁一声长叹!
在学校里,我也开始受到了众人的尊敬。“受人尊敬”,这概念本身就令我畏葸不已。我对“受人尊敬”这一状态进行了如下定义:近于完美地蒙骗别人,然后又被某一个全智全能之人识破真相,最终原形毕露,被迫当众出丑,以致生不如死。即使通过欺骗赢得了众人的尊敬,也肯定有人会看穿那种伎俩。不久,当人们从那个人口中了解到真相,发觉自己上当受骗之后,那种愤怒和报复将是怎样一种情形呢?即使稍加想象,也不由得毛发竖立。
我在学校里受到众人的拥戴,与其说是因为出生于富贵人家,不如说是得益于那种俗话所说的“聪明”。我自幼体弱多病,常常休学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曾经卧床休息过一学年。尽管如此,我还是拖着大病初愈的身子,搭乘人力车来到学校,接受了学年末的考试,殊不知比班上所有人都考得出色。即使在身体健康时,我也毫不用功,即便去上学,也只是在课堂上一直画漫画,等到下课休息时,就把它们拿出来给班上的同学看,讲给他们听,逗得他们哄堂大笑。而上作文课时,我尽写一些滑稽的故事,即使被老师警告,也照写不误。因为我知道,其实老师正悄悄以阅读我的滑稽故事为乐呢。有一天,我按照惯例,用特别凄凉的笔调描写了自己某次丢人现眼的经历。那是在我跟随母亲去东京的途中,我把火车车厢通道上的痰盂当成尿壶,把尿撒在了里面(事实上,在去东京时,我并非不知道那是痰盂才出的丑,而是为了炫耀小孩子的天真无知,故意那么干的)。我深信,这样的写法肯定能逗得老师发笑,所以就轻手轻脚地跟踪在走向教员休息室的老师背后。只见老师一出教室,就随即从班上同学的作文中挑选出我的来,一边走过走廊,一边读了起来。他“哧哧”地偷笑着,不久便走进了教员休息室。或许是已经读完了吧,只见他满脸通红,大声笑着,还立刻拿给其他老师看。见此情景,我不由得心满意足。
淘气鬼的恶作剧。
我成功地让别人把这视为“淘气鬼的恶作剧”。我成功地从受人尊敬的恐惧中逃离了出来。成绩单上所有的学科都是十分,唯有品行这一项要么是七分,要么是六分,而这也成了家里人的笑料之一。
事实上,我的本性与那种淘气鬼的恶作剧是恰恰相反的。那时,我已在男女佣人的教唆下做出了可悲的丑事,并遭到了他们的侵犯。如今我认为,对年幼者干出那种事情,无疑是人类所能犯下的罪孽中最丑恶最卑劣的行径。但我还是忍受了这一切,甚至觉得,自己仿佛就此洞悉了人类的另一种特质。我只能软弱地苦笑。如果我有说真话的习惯,那么,或许我就能毫不胆怯地向父母控告他们的罪行吧,可是,我却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完全了解。我一点也不指望那种“诉之于人”的方法。无论是诉诸父亲,还是母亲,也不管是诉诸警察,抑或是政府,最终难道不是照样被那些深谙世故之人的冠冕之辞所打败吗?
不公平是必然存在的,这是明摆着的事实。说到底,诉之于人就是枉费心机。我只能对真相一言不发,默默忍受,继续搞笑。
或许有人会嘲笑道:“什么呀,你这不是对人类的不信任吗?嘿,你几时成了基督教徒?”事实上在我看来,对人类的不信任,并不一定就会直接通向宗教之路。包括那些嘲笑我的人在内,难道人们不都是在相互怀疑之中,将耶和华和别的一切抛在脑后,若无其事地活着的吗?记得是在自己幼小时发生的事。当时,父亲所属政党的一位名流到我们镇上来发表演说,于是男佣人就带着我去剧场听讲。剧场里座无虚席,镇上所有与父亲关系亲近的人都悉数到场,使劲地鼓掌。演讲结束后,听众们三五成群地沿着雪夜的道路踏上了归途,信口开河地说着演讲会的种种不是,其中还掺杂着一个和父亲过从甚密的人的声音。那些所谓的“同志们”用近于愤怒的声调大肆品头论足,说什么我父亲的开场致辞拙劣无比,那位名人的演讲也让人云里雾里,不得要领,等等。更可气的是,那帮人居然顺道拐入我家,走进了客厅,脸上一副由衷的喜悦表情,对父亲说,今晚的演讲会真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甚至当母亲向男佣们问起今晚的演讲会如何时,他们也大言不惭地回答说:“真是太有趣了。”而正是这些男佣们刚才还在回家途中叹息着说道:“没有比演讲会更无聊的了。”
而这仅仅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事例。双方相互欺骗,却又颇为神奇地毫发不伤,相安无事,好像没有察觉到彼此在欺骗似的——这种显得干净利落而又纯洁开朗的不信任案例,在人类生活中可谓比比皆是。不过,我对相互欺骗这类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就连我自己也是一样,从早到晚都是依靠搞笑来欺骗着人们。对修身教科书上所说的正义呀、道德之类的东西,我不可能抱有太大的兴趣。在我看来,倒是那些彼此欺骗,却纯洁而开朗地活着,抑或是有信心如此活下去的人,才更令人费解。人们最终也没有教给我其中的妙谛。或许,如果明白了那些妙谛,我就不必再如此畏惧人类,不必拼命地讨好他们了吧。也更犯不着再与人们的生活相对立,去遭受每个夜晚的地狱所带来的痛楚了吧。总之,我没向任何人控诉那些男女佣人所犯下的可憎罪孽,并不是出于我对人类的不信任,当然更不是缘于基督教的影响,而是因为人们对我这个名叫叶藏的人紧闭了信任的外壳。因为就连父母也不时向我展示出他们令人不解的部分。
然而,众多的女性却依靠本能,嗅出了我无法诉诸任何人的那种孤独的气味,以至于多年以后,这成了我被女人们乘虚而入的种种诱因之一。
就是说,在女人眼里,我是个能够保守住恋爱秘密的男人。
手记之二
在海岸边被海水侵蚀而成的汀线附近,并排屹立着二十多棵伟岸粗大的山樱树。这些树皮呈黑色的山樱树,每到新学年伊始,便与看似黏稠的褐色嫩叶一起,在蓝色大海的背景映衬下,绽放出格外绚丽的花朵。不久,待落英缤纷的时节,无数的花瓣便会纷纷落入大海,在海面上随波漂荡,然后又被浪涛冲回到海岸边。东北地区的某所中学,正是在这长着樱树的沙滩上就势建起了学校的校园。尽管我并没有好好用功备考,却也总算顺利考进了这所中学。无论是这所中学校帽上的徽章,还是校服上的纽扣,都印着盛开的樱花图案。
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就住在那所中学的附近。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父亲为我选择了那所面对大海和开满樱花的中学。我寄宿在那个亲戚家里,因为离学校很近,所以总是在听到学校敲响朝会的钟声之后,才飞快地奔向学校。我就是这样一个懒惰的中学生,但我依靠自己惯用的搞笑本领,在同学中的人气日益攀升。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远赴他乡生活,但在我眼里,陌生的他乡比起自己出生的故乡,是一个更让我心旷神怡的环境。这也许是因为我当时已把搞笑的本领掌握得天衣无缝,在欺骗他人时显得更加得心应手的缘故。当然,做这样的解释又何尝不可,但更为致命的原因分明还在于另一点:面对亲人和陌生人,身在故乡和他乡,其间难免存在着演技上的难度差异。而且,无论对哪位天才来说,包括圣子耶稣在内,不也同样会遇到这种难度上的差异吗?在演员看来,最难进行表演的场所莫过于故乡的剧场。如果是在五亲六戚聚集一堂的情况下,哪怕再高明的名优,恐怕也施展不出演技来吧。然而我却在那里一路表演过来,并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所以像我这样的老油子,来到他乡进行表演,自然是万无一失的。
我对人的恐惧,与先前相比,倒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恐惧在我的内心深处剧烈地蠕动着,而我的演技却日渐长进。我常常在教室里逗得同班同学哄然大笑,连老师也不得不一边在嘴上感叹着“这个班要是没有大庭,该是一个多好的集体啊”,一边用手掩面而笑。甚至那些嗓音如雷贯耳的驻校军官,我也能轻而易举地逗得他们扑哧大笑。
当我正要为彻底掩饰了自己的真实面目而暗自庆幸时,却冷不防被人戳了背脊骨。那个戳我背脊骨的人,竟然是班上身体最羸弱,面色铁青,五官浮肿的家伙。他穿着像是父兄留给他的破烂上衣,过于长大的衣袖让人联想到圣德太子。他的功课更是一塌糊涂,在军事训练和体操课时,总是在旁边观看,俨然就是一个白痴。就连我也从没想到有提防他的必要。
一天上体操课的时候,那个学生(他的姓氏我早已忘了,只记得名字叫竹一),也就是那个竹一,照旧在一旁观看,而我们却被老师吩咐进行单杠练习。我故意尽可能做出一本正经的表情,“啊——”地大叫一声,朝着单杠纵身一跃,就像是跳远那样向前猛扑过去,结果一屁股摔在了沙地上。这纯属是一次事先预谋好的失败,果然引得众人捧腹大笑。我也一边苦笑着,一边爬起来,掸掉裤子上的沙粒。这时,那个竹一不知何时已来到我旁边,捅了捅我的后背,低声咕哝道:
“故意的,故意的。”
我感到一阵震惊,做梦也没有想到,竹一竟然识破了我假摔的真相。我仿佛看见世界在一刹那间被地狱之火裹挟着,在我眼前熊熊燃烧起来。我“哇”地大叫着,使出全身的力量来遏制住近于疯狂的心绪。
那以后,我每天都生活在不安与恐惧之中。
尽管我表面上依旧扮演着可悲的滑稽角色来博取众人一笑,但有时候,也会情不自禁地发出重重的叹息。无论我再干什么,都已被竹一识破真相,并且他还会很快到处透露这一秘密——想到这儿,我的额头上就直冒汗珠,像狂人一般用奇怪的眼神审视着四周。如果可能的话,我巴不得全天候寸步不离地监视竹一,以免他随口泄露了秘密。而且我暗自打着如意算盘,要在我缠着他不放的这期间,想尽一切办法让他相信,我的搞笑并不是刻意为之的“伎俩”,而是自然发生的真实行为。我甚至打定主意,希望一切顺利的话,成为他独一无二的密友。倘若这一切办不到的话,那我便只能祈盼他的死亡。不过,我却并没有要杀死他的念头。在过往的生涯中,我曾无数次祈盼自己被人杀死,却从未动过杀死别人的念头。这是因为我觉得,那样做反而只会造福于可怕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