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衣服后,顾煜诚带安心到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共进晚餐。这家咖啡店光名字就很有情调,叫“MissMissyou”,安心在孤儿院里也是有读过书滴,所以像这种简单滴英文压根难不倒她。
“想念想念你,这么直白的名字,是有多想念啊。”安心不由感叹出声。
顾煜诚低头眯眼看她,后脑勺三根加粗黑线,突然觉得认识她好丢脸。
进到店里面,焜黄的灯光不明不暗,恰到好处,音乐潺潺,流水般静静淌着,周围装潢修饰别有格调。
顾煜诚走到最里面的位置,钟秀不紧不慢地为两人拉开座位。很快有服务员递上菜牌来。安心一看菜牌上面赫然写着的店名,差点没当场找个地洞钻进去。
菜牌上面写着——源自法国的浪漫之都:
MissMissyou。
想念你小姐。
顾煜诚翻看菜单的间隙抬眸瞥了她一眼,有些忍俊不禁,颇带讽刺的语气悠悠道:“傻眼了吧?”
安心镇定了一下,装作没听到。兀自翻开菜牌潇洒地跟服务员点菜。
她点菜的风格一向是,从来不看名字,只看图片。
只要是有图片的,卖相好看的菜,一一被她点了。
服务员捧着本子登记菜名写得手都快抽筋了,一看就知道很没见过世面,望着安心的样子就像看外星人似的。
顾煜诚干脆把菜牌合上。得,不用看了。有得他吃的了。
“来一瓶红酒。”顾煜诚说罢,看了看安心,顿了一顿,又改口道:“算了,来一杯就好。”
“一杯?给谁喝啊?”安心心里暗骂他小气鬼。
“自然是我。”
“那我喝什么?”
顾煜诚看着服务员,冷冷的:“给她来一杯白开水。”
安心:“……”
很快,安心点的菜逐一呈了上来,摆了满满一桌,挤得顾煜诚都没处放手了。安心无视对面投来的鄙视的目光,全副身心投入到美食的奋战之中。
顾煜诚举着一杯红酒,懒懒靠着椅背。他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她如狼似虎如若无人的夸张吃相,内心是无比鄙视的,简直惨不忍睹,让人瞎眼。
也不知道是不是见得多了,如今再看到安心的那副饿鬼投胎般的吃相,竟忽然不觉得讨厌了。
而是,赏心悦目。
他一边慢慢地喝着酒,一边看她沉浸在应接不暇的美食里,她那心花怒放的样子,仿佛几十年没吃过东西似的,又孩子气得很,嘴角始终挂着一抹孩童般的微笑。
看着看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嘴角也不自觉地微微上扬。目光中尽是暖暖笑意。
钟秀从未见过这样的顾爷,简直以为自己在做梦。
安心吃着吃着,突然百忙中抽空抬头望他一眼,“你是神仙吗?不用吃东西?”
顾煜诚黑曜石一般的眼睛如星辰闪耀,“你那饿鬼投胎的吃相,我光看就饱了。”
安心手里抓着一块鸡腿骨头,差点没控制住一把朝他飞过去!
想了想,回道:“那你以后都别吃饭了,把你的饭让给我吃,你看我吃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