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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唐·吉诃德的生平所好

不久之前,在拉曼却的某个村里(村名就不用提了)住着一位绅士。像他那类的绅士,都有一支长矛插在矛架上,还有一面古老的盾牌、一匹瘦马和一只猎兔狗。他每天吃的砂锅杂烩里通常牛肉比羊肉多些,晚餐常吃凉肉丁拌葱头,星期五吃扁豆,星期六吃煎鸡蛋和腌肉骨,星期日加上一只小雏鸽。仅这些就用去了他一年四分之三的收入,其余的钱都花在他过节时穿的细黑呢外套、长毛绒裤子、丝绒鞋上了。平时,他则穿上一套极好的本色粗呢子衣服。

他家里有一个年过40岁的女管家,一个不满20岁的外甥女。我们这位绅士已年近50,身体还很强健,身材削瘦,脸庞清癯。他喜欢打猎,每天都很早起身。

据说他姓吉哈达,也有人说他姓盖萨达,很多种说法都不一致。细推究起来,他应该姓盖哈纳。不过他究竟姓什么在本书中无关紧要,只要我们在叙述故事时不失真就可以了。据说这位绅士一年到头多数时间都闲居在家,无所事事就埋头看骑士小说。他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甚至把他心爱的打猎呀,管理家产等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

他经常和村子里的一位神父(毕业于西昆沙大学的一位知识渊博的人)争论谁是最杰出的骑士,是帕尔梅林还是阿马蒂斯·德·加乌拉。但是村里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却认为这些人都比不上太阳骑士,只有阿马蒂斯·德·加乌拉的弟弟唐·卡拉奥尔才能和太阳骑士媲美。

总而言之,这位绅士每天沉湎于骑士小说中,从白天看到黄昏,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真是劳心伤神。到最后,他终于失去了理智,他的头脑中装满了书中所谈到的怪事,什么中邪着魔啦,打架斗殴啦,决斗比武啦,还有伤残啦,谈情说爱、打情骂俏啦等等。在他的眼中,这些胡乱编造出来的故事都是千真万确、实在发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可信的历史。

他彻底失去了理性,头脑中浮现出一个疯子也未有过的念头:他想要全身披挂,手里拿着武器,骑着骏马去做游侠骑士。他想将书中所写的游侠骑士做过的事情都做一遍。

他乐滋滋地打着如意算盘,总是想尽早实现自己的心愿。他首先做的事就是擦洗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的那套盔甲。那套盔甲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了,一直丢在墙边的角落里,上面早已锈迹斑斑,散发出阵阵难闻的霉味。他费尽心思,对这套盔甲进行修整和洗刷。

为了给马起个合适的名字,他整整用了4天的时间。心想,像他这样有名望、心地又善良的骑士,他的马若没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也太不像话了。他所取的名字,既要让人知道他成为游侠之前马的名声,又要能表明它后来会怎么样。它主人的地位已经改变了,马的名字随之而改动,这也是合乎情理的。一定要起一个显赫而又响亮的名字,这才能与他新的身份和新的职业匹配。

他挖空心思想了很多名字都不行,再补充,又去掉。直到最后,凭着他的记忆和想象,决定给它起名叫罗西南多。他认为这个名字又高贵又响亮,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个名字表示在此之前它是一匹瘦马,而现在在这世界上却无马可比。

马的名字让他称心如意了,他又想要给自己起一个名字。他挖空心思,整整想了8天才起了个名字叫唐·吉诃德。这位自认为优秀的骑士想把老家的名字加在自己名字前,就叫唐·吉诃德·德·拉曼却。

一想到这里,我们这位优秀的骑士真是喜不自胜。更让他得意的是,他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自己托付爱恋的意中人。据说那是附近村上的一位漂亮姑娘。虽然他心里明白,那位姑娘从不曾知道更未意识到这件事情,他还是一直爱着那位姑娘。她的名字叫阿尔冬丝·洛伦萨。他觉得,把这位姑娘当作想象中的恋人是最合适不过的。

他想要给她也取一个名字。“就叫杜尔西内亚·德尔·托波索吧,因为她是出生在托波索村的。”他觉得这个名字悦耳、美妙、有意义。正像他给自己和其他东西起的名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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