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陆奇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两件事。
第一,要马上去适应新刀的排斥。
第二,在适应之后,还不能让新刀在自己手里呆得太久,因为这把刀,是陆奇决定送给棋明笑笑的,一旦新刀认主,之后 ,棋明笑笑就很难再驾弈的了。
这可不行。
“那晚辈就此出发了,也希望前辈锻造妖刀顺利。”说着,陆奇抱拳就要离开。
“注意,碰到灵兽千万不要动手,”蜗牛匠师叮嘱道。
“晚辈知道了,谨听教诲。”陆奇有模有样的说道。
其实,自己到现在都很头疼,因为在自己昏迷之后,叶天龙二人,都已经打道回府了,好不容易出来寻找草药的计划,就此搁浅。
最重要的事,现在看不到云遥宗的几个家伙,听到自己死掉之后,有多兴奋,他们应该专门空出时间来庆祝了一次吧。
带着复杂的心情,陆奇就此上路。
身上的到也从一大堆,削减到只剩下两把,一把是为棋明笑笑准备的,另一把才是自己 真正要用到的。
自己的确打算多偷走几把来着,察觉到蜗牛匠师的脸,陆奇很快就放弃了这种打算。
大阵之外,抬头望向夕阳,金黄的光辉,慷慨的洒向每一处角落。
陆奇飞快的爬上一处高地,眺望远方,果真是大好河山,临近夜晚,空气还有些凉爽,丝丝灵气漂浮在山间,指引陆奇继续赶路。
陆奇手握一把与开山刀相仿的长刀,这是蜗牛匠师打造的那把,这也是陆奇选择这把刀的原因。
不知道蜗牛匠师是有意还是无意,因为这把刀,那在手里,感觉上来说,就是为行走在大山里的灵修者而设计的。
刀身厚重,用笨重形容也不为过,刀刃的锋利程度,显得不那么明显,而且这还是蜗牛匠师精心处理过。
不管是开山劈石,真是无所不能,与普通的开山刀相比较,这把刀最大的特点就是,用灵气就能驾弈的了,稍微给一点灵气,刀身就变得轻盈的多,得心应手。
遥望远方,陆奇满意的点点头,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江山就在眼前,看上一眼,又不会被判刑,何况故事里都是这么说的,但凡每个君王,只要去爬山,都会有这种表情。
陆奇眯着眼睛,脸上的笑容微微浮现,此刻,陆奇觉得就差一杯上好陈酿,以及两三个姑娘 ,这可是做皇帝的标配。
收起思绪,陆奇赶忙寻找河流的踪迹,按照蜗牛匠师的提示,见到河流之后,应该顺着上有,走上两三天的样子,就能碰到传说中的千年大槐柳。
果然,眼角处,一道反射光引起了陆奇的注意,定眼看去,是条小溪,不过规模实在是太小了,陆奇怀疑,顺着这条小溪,究竟能不能找到大槐柳。
陆奇没有考虑这么多,太阳很快就要下山了,天黑之前,一定要感到小溪旁边,在哪里安营扎寨,舒服舒服的睡醒一晚,之后,重新启程。
想到这,陆奇马上能够开始朝溪流奔跑过去,一路上荒草丛生,拦路的树根有胳膊那么粗,好在开山刀使起来得心应手,现在陆奇才发现这个秘密,蜗牛匠师的大刀,用起来,当真是一个享受。
不管你从哪个方向劈砍,开山刀都能最大程度发挥力度,这种力度的回馈,真是没得说了,如果条件准许的话,自己希望老死在这里,一辈子呆在这里,劈材为生。
原谅自己没有出息,因为自己现在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天外天山给逼的,本来自己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还有一个喜欢的人。
虽然喜欢的人并不喜欢自己,幸福的家庭里也只有陆奇父子,但自己觉得这已经就足够了,行走大陆,路见不平从来就不时自己的梦想。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说不定父亲会掏出一大部分积蓄,为自己置办一个像样的养猪场,给每个小猪,取一个自己喜欢的名字,比如,玲儿什么的。
然后,每天玲儿都在圈里盼望着自己的出现。
这才是自己这类下等人的生活方式,逢年末,陆奇给玲儿家送上一头大一点的花皮小猪,希望以此能够打动玲儿。
打不动也没关系,因为自己只是一位低脉灵修者。
等到哪天玲儿出嫁,自己会大摆宴席,请全镇的的同胞们免费大吃大喝一个月,虽然新郎不时自己,但是,一定要让玲儿明白,让她看清楚,自己原来这么富有,至少能在她心里,产生一点惋惜。
之后,自己就逃之夭夭,因为大摆宴席的钱,自己拿不出来,欠下的债自己偿还不了,只好跑路。
在之后,在大陆的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脚步。
一个人背上行囊,远走他乡,来到湖边就吃一口冰凉的湖水。
路过小店,就要一盘牛肉,吃完就跑,谁也追不上自己。
偶尔情调上来之后,自己作诗一首,一不小心就流芳百世,吸引了大批女灵修者对自己的注意。
自己淡泊名利,偶尔在江边一栋小房子里,痛痛快快的打一炮,谁也不用问对方叫什么,谁也不用付给对方额外的金钱。
一炮就好。
酒醒之后,两人就是陌生人 ,太阳出来,彼此又各奔东西,只有背影,和当时的手感,才能记得起自己生命里,的确有这么一个姑娘出现过。
之后,自己利用成熟的经验,如法炮制,睡过的姑娘一个接一个,晚年,自己为此专门谢了一本回忆录。
一不小心,就成了肥肥大陆最畅销的书籍,受到单身的灵修者的热烈追捧。
之后封神。
犹豫自己的语言生动,勾勒出来的画面感十足,自己荣誉大陆最佳作者,三四年之后,蝉联富豪榜的榜首。
从此,大陆形成了本土之内的文化培养的重要根据地。
灵修者们放弃了晦涩难懂的功法,和悬崖之上的,小概率机遇事件。后来的灵修者们弃武从文,一只笔头,征战沙场多年。
就这样,一不小心,自己改变了世界,和肥肥大陆的自杀率。
自己孤身一人躺在偌大的房间里,窗外是一汪湖水,偶尔跳出来几只小鱼同自己聊天,打发寂寞,自己终身未娶。
那一日,大雾弥漫三个月不散,埋在书房里的自己,都快要窒息而死,虽然知道自己出去可能因为中毒,而死掉,但是,冥冥之中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等着自己。
自己游过湖水,之后又策马奔腾二里地,来到 一处人家,这是很久以前的玲儿的家,因为很久以前出嫁的缘故,这里荒废了。
晚年的自己因为功成名就,将小镇统统买下来,作为回忆使用。
翻身下马,自己听到了一副多余的脚步声,脚步轻盈,蹦蹦跳跳,从远到近,一步步向自己走来。
突然之间,自己胸口一阵堵塞,浓雾之中一副轮廓渐渐的越来越清晰,笑脸同自己多年见到的一模一样,即使在冬日,也是如此温暖,温暖到爆炸。
是玲儿!
她还是这么的年轻。
就在这时,从远处传来一阵悠远的笛声,但穿透力极强,每一个音符的高低,就代表了二人的经历,波折。
二人透过笛子,感受着彼此的经历,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良久,声音戛然而止。
两人的眼里泪水都在打转,陆奇自己没有问玲儿,一别五十年,为什么容貌一点变化都没有。
玲儿也没有问陆奇,时隔五十年,背着自己,对别的女人开了几次火。
陆奇将那副苍老的右手伸向玲儿,玲儿欣然接受,脸上的幸福溢出,淹没了整个小镇。
浓雾就此散去,天空出现两座巨大的彩虹,二人踏上之后,绝尘而去。
据后来的目击者声称,两人消失在大雾里,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之后,从陆奇的豪宅之内,到处都是玲儿的画像。
此后的三年里,玉米地,接出七彩果实,小镇湖里,甲鱼大如锅盖,逢阴天下雨,细心的读书人就能听到悠远而宁静的笛声。
情人们在小镇之上,立起了两人的雕像,以供膜拜。
嘿嘿。
走心的陆奇在河边嘿嘿一笑,自己的声音打破了自己的思绪。
这才回过神来,望着天色已经彻底黑暗起来,仿佛永远看不到光明一般,篝火依照在河里,映出滑稽的表情,陆奇诧异。
远处一声高分贝的灵兽发出的低吼,现在听起来。都像是在为自己沦落到如此地步,而发出的喝彩。
陆奇惆怅,摇摇头,将自己的想法全部挥散,从体内的神塔里,取出之前采下来的几株药草,认真的研究之后,陆奇决定在空暇的时间里,准备炼制丹药。
即便现在去不了第二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自己的修为,就要止步于此。
六脉的修为,早些时候的旺财就已经是了,自己依旧在跟随他的脚步,始终无法超越。
这种蛋疼的情况,不知道要持续多久,陆奇揉着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