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泄完情绪,陈枫坐在沙发上,默默地啃着干面包,脑海里则在总结着自己的技能,或者说是异能。他把自己的异能定义为时空念力,也就是通过意念达到改变时空的目的。
改变时间的能力,最显著的就是可以把别人传送到加勒比世界以及自己返回现实世界。缺点是必须与对方接触,而且对精神力的消耗非常严重。
而改变空间的能力,则相较于改变时间的能力弱很多。目前发现的,也只有扩大空间。比如刚才在对付黄毛时,黄毛打不到陈枫,其实是在陈枫意念的控制下,小范围的扩大了空间,从而让黄毛挥拳的时间变长,这样自己才能从容的抓住对方的手腕。
简单说,即使他刚才抓不住黄毛的拳头,他也不会被黄毛打中,因为他们之间的空间扩大了,距离也变大了。
陈枫敏感的感觉到,异能虽然特殊,依然可以和思考或者动作一样,是要消耗体力的,而且对体力的消耗很大,比如刚才自己只是传送了黄毛,就几乎脱力了。
虽然这些异能根本达不到神话传说中的呼风唤雨,但是相较于普通人,已经非常强大了。陈枫狠狠地咬了一口干面包,自己这么多年,早就受够了一没背景二没金钱,处处被人戳脊梁骨,受尽白眼的日子,能不能靠这项异能做一番大事业出来呢?
可是,做什么呢?
陈枫想了半天,也没有一个好主意,虽说时空念力很厉害,但是自己总不可能去卖艺或者变魔术吧。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一个足够好的主意,只能暂时把赚大钱的事情放一放,反正自己现在有一身奇怪的异能,实在不行就给那些富翁当保镖去,当然这也就是想想,他要是敢在公众场合显露异能,肯定会被科学家抓去解剖的。
陈枫花了几天的时间,仔细调查了孟庆林的背景,他是B市孟云的独子,龙凤一般的人物。孟云最早是黑道中人,后来洗白经商,一路风生水起,才有了今日的地位,孟云在B市不说是呼风唤雨,那跺一脚整个北方的黑白两道都得颤三颤了。既然决心要复仇,那肯定不是简单地打他一顿就能解气的。陈枫真正想做的,就是打垮孟家,让那个家伙也体会一下被人轻视的感觉。
陈枫恨恨的想,我要让那些瞧不起我的人,有一天都仰望我!
怎么实现想法呢?
陈枫站在一个中二青年的角度,仔细思考了一下人生。觉得要想成为人生赢家,必须要有钱。只要有钱,一切就都解决了,但是怎么有钱呢?
如果说来钱最容易的地方,大约就是加勒比世界了,假如自己有了船,就可以通过劫掠谋生,从而赚取足够的金钱带回现代。反正那个时代到处都是海盗,又没什么人管。
陈枫思考一番后,决定先着手为童谣搞一艘船,一方面是自己需要在加勒比地区站住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丫头实在太迷人了。童谣简直就是萌这个字的完美演绎,陈枫这几天已经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他已经考虑要不要给她搞一身女仆装什么的穿穿了,那身破旧衣服简直辜负了这丫头的好身材。
加勒比世界的时间速度大约是现实世界的十分之一,也就是现实世界一天,加勒比世界十天。沈秋随身带了个手机过来,虽然不能打电话,不过可以看个时间什么的,实习还是要去的。陈枫必定要先生存下来,再考虑赚钱的事情,用异能偷钱包,这么Low的事情陈枫还做不出来。当然,他的异能水准可能也达不到。
返回加勒比世界后的第一件事,陈枫就去找了那个黄毛。那家伙直接穿越到了酒馆里,被一群海盗打了个半死,陈枫看见这家伙被打的猪头一样,也懒得再打他了,只是警告他一定不要说出去。这小子磕头如鸡牵米,感恩戴德的说自己是马三的人,将来一定会报答陈枫的不杀之恩。
陈枫得知黄毛是马三的手下,态度立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马三是B市有名的线人,绰号“楔子”,意思是无孔不入,没有他查不来的消息。
其实黄毛不过是街头上的一个小混混,他自称是马三的人也有点夸张,他只是马三这股势力的外围成员,甚至都没见过马三。陈枫了解了一下情况,捧了黄毛的两句,说回头找黄毛喝酒。
黄毛也是个场面人,他亲身体验了陈枫的异能,深深认为能拜这个老大是很荣幸的事情,当即表示一定惟陈老大马首是瞻。陈枫笑笑,然后把他送回了现代。
在加勒比世界待了五天之后的一个下午,陈枫像往常一样走进酒馆。“嗨,老板,来杯朗姆,”陈枫打扮的像个老水手一样,他身上穿着破烂的衣服,腰间别着水手弯刀。他本来想购买一支火枪的,但是燧发火枪的价格被海盗和走私者炒的非常高,火绳枪的价格他也负担不起,因此他暂时放弃了这个想法。
在这个时代,即使是最先进的燧发火枪,战斗力也非常有限,基本上就是一枪,打完这一枪之后要经过复杂的装弹和装火药,估计装完之后早就被砍死了,即使是训练有素的皇家士兵最多也只能做到一分钟打出三发。不过嘛,聊胜于无,毕竟战斗的时候如果打准了的话,一枪就毙命了。因此海盗们最喜欢的武器就是火枪。
他每天都会来到这个酒馆,就是之前与童谣相遇的那个地方,这里是龟岛最大的酒馆,也是整个加勒比海域消息的集散地。
酒馆老板点点头,递给他一杯朗姆。这个瘦弱的中年人总是一副淡定的样子,喜欢别人称呼他glove(手套),因为他总是戴着一副厚厚的手套,这家伙似乎蛮喜欢这个绰号。这些流浪在海上,被本国或他国通缉的欧美人很喜欢起绰号,不仅给别人起,给自己也起,算是一种怪癖吧。
“手套,今天有没有什么靠岸的船?”陈枫低声问道,扔给手套一先令,两便士的酒钱,十便士的消息费,明码标价。(注: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
手套一边擦桌子一边面无表情道,“三字人的破风号今天到的,那是一艘双桅帆船。”他朝那边指了指,一个身材瘦削的汉子正在和身边的男伴大声调笑着。
陈枫在脑子里拼命搜索着这段时间搜集的海盗信息,终于在脑海中搜索到了三字人这个名字。三字人在英文中是对同性恋的委婉说法,他是加勒比海上一个小有名气的海盗,西班牙人,因为杀了人才出海做了海盗,他的船长也是个男同,他借着这种亲密关系当上了大副,后来在一个雨夜杀死了船长,自己做了船长。
那个船长叫“血腥比尔”或者什么类似的名字,据说他有一个儿子,一直在追杀三字人。陈枫理了理思绪,大约就是这样了。
这次撒个什么谎比较好呢,在加勒比世界的几天里,陈枫充分发挥了自己从小就谎话连篇的优良品质,谎话说的和真话差不多了。他思考了一会,眼珠子转了几下,又有了主意。
“嗨,船长,你好,”陈枫坐到三字人的身边。
三字人翻了翻眼皮,很不友好的警告道,“黄种人,你需要什么?”
陈枫早就习惯了这些人的态度,平静道,“我想去小戈阿沃。”
三字人哈哈大笑起来,“你以为你在跟谁讲话?黄种人,你要搭海盗船去旅游?”
这番话引起周围的人哄堂大笑。
陈枫看着三字人脏兮兮的手指一遍遍在男伴满是络腮胡子的脸上摸索,差点吐出来。赶紧想了想童谣精雕玉琢的小脸蛋,整个人算是平静了不少。
陈枫故作神秘的笑了笑,“我付的价钱你拒绝不了。”
三字人翻了翻白眼,说来听听。
“你还记得血腥比尔吗?”陈枫的话音刚落,三字人闪电般站了起来,腰间的短火枪已经指定了陈枫的脑袋,“你应该知道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的后果!”
陈枫嘻嘻一笑,“我当然知道,但是我是来替您永除后患的。”
“黄种人,你最好能说出什么有价值的话,否则我现在就把你丢进海里,就像是对付比尔时那样,”三字人冷冷道。
“比尔的儿子就在小戈阿沃!”
“你确定?”三字人一脸怀疑。
“当然,我朋友是专门打听消息的,怎么会有错?”陈枫的表情连他自己都以为是真的。
“如果你骗我,你知道是什么后果!”三字人收起火枪,威胁道。
“当然,当然。”陈枫恭声道,心里却道,我不骗你,怎么得到你的船?
“我们明天上午出海,你记得到时候过来吧,”三字人吩咐道。
“那我朋友?”
“一起跟着,记住,如果我到了之后找不到比尔,那么我就……”
“丢进海里喂鱼,我知道了,”陈枫点头哈腰道。
“滚吧!”三字人挥了挥手。
“是!”陈枫满面喜色,起身时恰好与旁边一个男人的目光,这人的目光宛如鹰隼一般,冷冷打量着陈枫。
陈枫下意识的打了个哆嗦,再与这人目光相碰,男人却移开了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