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皇帝的圣旨走出皇宫,那边等候的差役过来,一看那圣旨,全都不敢轻举妄动。
白云依朝他们说道:“陛下赐我二人出皇都,谁敢抗旨不尊?”
所有人都不敢担上这个罪名,纷纷四散开来,让出一条道。
乌斯玛德拉住缰绳,抱起白云依的小腰,将她放在身前,一夹腿,底下的马儿便会意地往前跑,撒开了腿丫子狂奔,将那帮差役抛诸脑后。
收拾了行李,白云依将马场工坊里雇来的人都集合起来,对他们说:“我们二人要离开皇都地界,去南泽垦荒,有谁愿意同往的,以后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王爷与我二人,会把一同去的人当做亲人一般看待。不愿意去的,也感谢你们这些日子的辛苦付出,我会给大家多发些工钱,你们就可以各自散去了。”
说完,白云依拿出了一篮子布包。
“工钱都在这里,不跟我们走的,就过来领一个,跟我们走的,就没有工钱了,接下去垦荒的日子,恐怕也要跟我们一起挨饿受冻,煎熬上一段时间。但与我们相处过的人都知道,王爷不是吝啬之人,日子有好转的时候,你们都会得到你们应得的那一份。”
话音刚落,人们纷纷上前来拿工钱。白云依往后退一步,脸上却没有丝毫遗憾。
她侧头仰望乌斯玛德,对他说:“王爷,当了汗王之后,你的天下是什么?是西蛮国的弹丸之地,还是那弹丸之地上的财富,还是你的名声与称呼,都不是,是人。”
“人心归顺你,你就是王,你就有天下,曾经这些人受你的领导,是因为你的职权,因为你给他们发钱,当你失去这一切的时候,却没有人愿意留在你身边,那么,你的天下,就仍旧不存在,你的大业,就还没有到起步的那一天。你还要很努力很努力,比过去更努力地学习做一个好的汗王,也要比过去更努力地争取到能庇护你子民的力量,金钱和权利。”
人们四散开去,白云依拿起包裹,丢给乌斯玛德,乌斯玛德把包裹放在马车上,又把白云依抱上车去,两个人带的行李比上次火烧房子后带的多,但是也就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白云依坐在行李堆里,感觉自己颇像一个进城省亲的农妇。
“给我腾个位置。”格林斯潘叼着一根草走了过来。
“你来做什么?你已经有了新的身份,可以在皇都落地生根,我们两个现在一无所有,跟着我们不过是去受苦罢了,更何况,菲儿公主就在皇宫里头。”白云依说道。
格林斯潘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个痞痞的笑容:“我的王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白云依见鬼般地看了一眼乌斯玛德,她没想到,乌斯玛德还真的俘获了一个人。
乌斯玛德没有说话,拍了拍旁边的马。
格林斯潘一跃上马,喊了一声——“驾”,马儿撒开蹄子飞奔而去,乌斯玛德则甩了鞭子,让马将车拉着往前走。
“乌斯玛德,实话告诉我,是不是在什么我不知道的地方,你跟格林斯潘发生了什么?”白云依有些疑神疑鬼的。
“没有,老婆你在想什么?”
“在想些不太和谐的东西……”白云依越说越小声。
“你只要想着你老公就行了,你老公这么帅,又能干,肯定会是个好汗王!”
“你就臭美吧你……”
两个人绊着嘴,竟也不觉得旅途枯燥。
骆菲儿从侍女手中接到白云依的信,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
“菲儿我的好姐妹,我们的生意遇到了巨大的打击,无以为继,我已经托人把属于你的那份利润捎进宫里,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能跟你像这些日子一样频繁书信往来了,很抱歉地告诉你,我和乌斯玛德要离开皇都去垦荒了,别担心我,我不会让自己累死的,重活累活脏活自然都是乌斯玛德在干,我想好了等种出什么好东西,再让人带去皇都给你尝尝,就怕你吃惯了宫里的山珍海味,看不上我种的农家小菜了。行程匆忙,为怕迟疑太久事态生变,我没有好好跟你告别就走了,也没有帮你解答你内心的疑惑,开解你的不安,你与太子之间的事情,我也实在理不出个头绪来,你或许应该更相信你自己,太子是喜欢你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你只要适应了宫中的人事往来,你在宫里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到了南泽城,我会把新的地址告诉你,再与你倾谈,祝你一切顺利。——你的挚友,依依。”
骆菲儿合上了信,眼里闪烁着泪花,白云依走了,剩下她一个在皇宫里,她不知道该怎么。
“听说是富华殿那边动用了朝里的关系,把西蛮王爷和王妃挤出皇都的。”宫女小青说道。
“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的?”骆菲儿突然抬起头,看着小青。
“我哥哥在衙门当差,是他跟我说的,说吏部要把西蛮王爷和王妃抓进牢里去,好生折磨,最后不知怎么的,竟然被陛下放出皇都了,我听说富华殿那位,不就是吏部尚书的女儿嘛……”
骆菲儿捏紧了手中的信笺:“竟然是这样,妹妹他们,竟然是受到我的牵连,但是……她在信里却只字不提!”
“我必须自己强大起来,不能再让别人欺负我的人了。”骆菲儿的眼里终于闪现了勇气的光芒。
马车走了两天一夜,不停赶路,终于到了南泽城,南泽城的规模比皇都小了很多,但是依旧是大城市的气派,三个人在城里找了间客栈安顿,乌斯玛德则拿着圣旨去找南泽城的城主大人。
将行李放好,两个人也是饿了,既然到了新的地方,白云依便有尝试一下当地美食的念头,问了一下客栈的伙计,说是南泽城最好吃的店是三宝斋,哪三宝呢,烤鸭、炖羊肉和八宝饭。听起来也是让人食指大动的食物,便带着格林斯潘打算去奢侈一顿,没想到进了店里,一坐下,看了墙上挂着的竹子刻的菜牌,白云依就坐不住了。
一只烤鸭五两银子,炖羊肉三两,八宝饭也要一两,别的菜也是出奇昂贵,白云依换算了一下人民币,一只鸭子居然要卖到一千块,简直黑店!
“走吧,不吃了。”白云依郁闷地站起身来。
格林斯潘还想点菜,看到白云依径直走出去,只好跟了上去。
出了三宝斋,两个人在路边看到一摊烧饼摊,白云依过去买了几个,价格比皇都还要贵,没办法,出门在外,只能买了。
“这南泽城的物价这么高,到底怎么回事?”白云依百思不得其解,按理说,皇都的物价高,是很正常的,可是偏偏却是这南泽城的物价还要离谱,也不知道这边的人是怎么生活的。
乌斯玛德从城主府那边回来,说是城主不在,要明天才能给他安排。
到了第二天,乌斯玛德更是等了半天,也没见到城主,悻悻地回到客栈,他都有些暴躁了。
“连圣旨都可以不管,这南泽城的城主是什么来头?”乌斯玛德说道。
“能够在离皇都最近的南泽城当城主,必定是圣上信任的人。”白云依分析道,据她在书里头描写的,金阙皇帝的疑心是很重的,所以他不可能把一个不知底细的人放在身侧,如果按照这样的安排的话,这个人,很可能也是皇亲国戚。
皇亲国戚最是麻烦了,乌斯玛德也没办法。
白云依安慰他道:“没事的,大不了以后我们的西蛮国不要让皇亲国戚把持大权。”
乌斯玛德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难免,还是要任用几个亲戚。”
白云依讪笑:“那你以后也会难免有几个不称职的臣属。”
最后,白云依把所剩无几的钱拿出来,让乌斯玛德去贿赂一下南泽城的守卫,总算得以见到城主一面,果然是皇亲国戚,是皇帝的叔叔,一个很长寿的老头子,看样子对政务很怠慢,基本不管事,按照圣旨上指示的地方,叫下面的人带乌斯玛德去看,自己就不管了。
差役带着乌斯玛德出了城,大约六七公里远的地方,大路边随手那么一指:“圣旨上说的,大概就是这片地方了。”
乌斯玛德看着地图上小小的一圈,实际上,放眼望去,至少有个几千亩的范围,只是金阙皇朝土地之大,在地图上根本没有什么概念,再加上这片地确实是荒芜的,一整片的丘陵土地上全是灌木夹杂着碎石,不远处的山崩了一块,都是风化岩和花岗岩碎片,料想曾经是采石场,后来石头采得差不多了,质量也不咋滴,就被抛弃了,采石场形成的一个断崖上长了些青苔和蕨类植物,再往上,就是一座郁郁葱葱的大山,绵延而去,大山上可以看见跟山脚下一样怪石嶙峋的,但是树木多了一些,看起来似乎也不像平地那么荒芜了。而那半山腰有几颗长得颇大的树木掩映之下,竟然还挑出一角飞檐。
“那是什么地方?也是圣上划给我的?”乌斯玛德指过去问道。
差役看了一眼,就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般颤抖了一下:“地图上画的就是你的了,至于什么地方,我劝你最好别去打那边的主意。”
“怎么回事?圣上划给我了,我就可以去。”
“去呗去呗,小心小命不保,那里是我们南泽城最忌讳的大凶之地,你是外来的,没听说过,去市集里头打听打听,就知道那里不能去了。”
乌斯玛德不以为然,以前闹鬼的房子不也住下来了,他阳气重,又无所畏惧,自然不信这些金阙人神神叨叨的说法,不过他还有怕鬼又八字轻容易被鬼上身的老婆,这有点难办,还是问问情况,花点钱找人把那里头搞干净了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