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筹议劝捐以免烦扰,禀请施行事。
卑职除囗囗进士郑用锡、前任广西柳州府林平侯、监生林绍贤、吴国步等佥称竹堑建造城垣,约计工料总须银十五、六万,方足敷用。现已共捐番银八万元,甫得其半,余就佃户额收小租捐榖折价,以凑城工费用等情。业经颁发缘簿,分饬民、番业户一律遵照题捐缘由,备录书册,不复冗叙外,合将据禀谕办情由摘具简文,详请宪台察核。除详臬道宪外,为此备由同册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者。
右申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
道光七年三月十九日,署同知李慎彝。
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批:『来详阅悉。希候臬道宪批示。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