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生周智仁:年三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二千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彩,祖父廷联,父宗元。
一、民人金福顺:年五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五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联升,祖父夏章,父庆安。
一、民人赖士英:年四十三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五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君山,祖父文澜,父五祥。
一、民人杨春瑞:年二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五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盛,祖父庆,父仰峰。
一、民人杨琼林:年三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五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盛,祖父庆,父仰峰。
一、举人陈维藻:年三十五岁。淡水厅民籍。由厅学附生,中式道光乙酉科第三十八名举人。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举人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子祥,祖父文澜,父逊言。
一、厅生郑环:年三十七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二年,蒙前学道糜取进厅学;道光八年,考补廪生。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自捐番银一千四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余,祖父荣,父充侯。
一、职员江日暲:年五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二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又加捐同知职衔;于道光二年九月十六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自捐番银一千四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乐水,祖父秉训,父尚献。
一、民人刘仕忠:年二十五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四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延佑,祖父耀龙,父志杰。
一、生员陈凤鸣:年三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蒙前学道胡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士朝,祖父大忠,父咸章。
一、生员林逢源:年五十四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七年,蒙前学道庆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昌,祖父遇隆,父奉璋。
一、民人杜廷瀚:年四十七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德修,祖父兹贤,父兴达。
一、贡生陈常勇:年六十五岁。淡水厅民籍。嘉庆十八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道光八年,加捐贡生;于道光八年九月二十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贡生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国俊,祖父时英,父焕道。
一、职员范成章:年三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又加捐营千总职衔;于道光六年十月十六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绍尧,祖父宏造,父嘉聪。
一、监生简朝阳:年三十八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八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九年八月十二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九百元,一四折银六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伯,祖父万远,父玉山。
一、监生游于艺:生二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二年闰三月初四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八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成坤,祖父次声,父厚德。
一、民人廖锦麟:年三十三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八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盈朝,祖父顺德,父世传。
一、民人林维精:年四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士旋,祖父仁祖,父公助。
一、民人何对:年五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玉,祖父超,父玉甫。
一、生员王奠邦:年三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蒙前学道胡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培抱,祖父观客,父赓绪。
一、监生张肇基:年三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五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五年八月十七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宗琦,祖父永广,父裕孝。
一、生员郑廷珪:年四十八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五年,蒙前学道叶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天德,祖父高年,父仕成。
一、民人郑章瑶:年三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庭余,祖父志德,父用裕。
一、民人王玺:年二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振宗,祖父秉正,父重光。
一、监生廖清波:年二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元年十月初一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盈潮,祖父永青,父文辉。
一、民人高捷三:年三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大明,祖父聚生,父介宾。
一、民人周茶芳:年三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秉义,祖父尚道,父列欢。
一、廪生王国柱:年四十二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三年,蒙前学道叶取进厅学;嘉庆二十五年,考补廪生。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荣月,祖父敦职,父尚崇。
一、监生游宗周:年四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三年五月初八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子行,祖父兼常,父大川。
一、民人李逢春:年五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兆熙,祖父国厚,父家赵。
一、民人徐国祯:年三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启顺,祖父立鹏,父熙拱。
一、民人何宗焕,年四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美玉,祖父超赛,父五掌。
一、监生洪廷瑞:年六十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四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禧悌,祖父俨周,父肖混。
事实:以上殷户绅民共三十七名,均系捐出己资助建城工,应请照例分别议叙;理合登明。
道光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底。
按:捐赀殷户、绅民三代履历清册,另有道光九年及十年底册各一份;惟其所录,除排列名次与该年各人年龄稍有出入外,几乎相同。故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