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安顿下来了。
新家在一楼。搬家时爸爸妈妈什么也不让唐歌干,唐歌想帮他们提些锅碗瓢盆啥的,妈妈明明手里正抱着大堆的衣服呢,却一个劲地叫她:“放下!放下!那东西不是你能提的!”唐歌才不理会妈妈的大呼小叫,还是伸手去提,脚下却一个趔趄,左脚一拐,差点就摔了一跤。妈妈见状,慌得把手里的衣服一丢,就来夺唐歌手里的东西。妈妈还不停地抱怨爸爸:“老唐,你也不关心关心你女儿!你那些书就不能等会儿再搬吗?”
“对不起啊,老婆!你看我这······”
看着爸爸一脸抱歉的表情,唐歌不忍心了:“老妈,你这么做让我感觉像什么你知道吗?你让我感觉我就不是这个家的一员!是个局外人!”
唐歌觉得妈妈越来越不讲理了,说不定她就是提前进入更年期了。这都什么跟什么,不过是自己想为这个家出份力,她为什么要扯到爸爸身上去呢?好像这真的是爸爸的错。再说,不是因为她要换工作才搬家的吗?
唐歌有点痛恨妈妈的新工作。
爸爸看出了唐歌的不悦,急忙出来打圆场:“唐歌,别这么对你妈说话。她也是心疼你。哎,你的脚没什么吧?”
“没事。”唐歌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没事,非常用力地甩了甩左腿。的确是没事,但不知为什么,从暑假开始,她的左脚就经常会崴到,连体育老师都不敢要她参加跑跑跳跳的项目了。
妈妈才不计较唐歌说了些什么针对自己的话,她难得地大度了一回,笨拙地提着那些锅碗瓢盆,脸上是胜利后的喜悦:“唐歌,你先进去吧,在沙发上歇着。”
新家真的很小,6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只有原来那个家的一半大了。新家虽然很简陋,但是很干净,被妈妈布置得到处都亮堂堂的,给人温暖的感觉。
到底是一个家。
晚上,睡在新家的唐歌有点不习惯。夜柔柔的,路灯的光芒透过窗帘映进唐歌的小房间,朦胧的灯光让唐歌的心一点点安静下来。对面,谁家的小孩在弹曲子,是《顽皮的杜鹃》,断断续续的,很不连贯。
唐歌闭上眼,又睁开眼。窗外传来的这首不连贯的钢琴曲让她回想到和陆以梅一起度过的那些快乐时光。那时候,应该是在幼儿园吧,她们的老师在讲台上弹钢琴,两个小女孩手牵着手,一边唱歌一边表演:当我走在草地上,听到杜鹃在歌唱,我到树丛去寻找,杜鹃飞向小河旁,我又赶快跑过去,杜鹃飞向远方······
似乎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唐歌开始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要当一个歌唱家。当然,最好是和陆以梅一起,唐陆组合,姐妹花。哈哈,说不定能名震四方呢!
唐歌就在这样的歌声中睡着了。
第二天唐歌被妈妈送去七中上课。她心里是怯懦的,怕见到那些残疾学生,迟疑着不愿背起书包。
“唐歌,快走吧!第一天去新学校上学就迟到很不好。”妈妈替她把书包拿好,唐歌不得不磨磨蹭蹭地跟上。
从家到学校不过五分钟时间,的确是方便。七中的校园也不像唐歌想象中的那么颓废,清晨的阳光铺下来,热闹的校园一片欢声笑语,有帅气的男生骑着自行车吹着口哨从唐歌母女身边闪过,衣着鲜艳的女孩子笑语嫣然三三两两快步向前。这让唐歌紧张不已的心顿时放松了不少。原以为七中有几个特殊班,见到的必定是满目疮痍,没想到也是这么阳光灿烂呢!
正想着,突然一记拳头擂在她肩上:“呜······哈!你好······漂亮······”
含糊不清的话语让唐歌一震,回头一看,是个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男生,口水一直拖到下巴处,正冲着自己歪着脸傻笑。
“妈呀!”唐歌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飞快地拨开男生的手,恨不得跳出几丈远。
男生却不想放过她,依然跟过来,想拉住唐歌。
妈妈也被吓了一大跳,反应过来后,整个人就像母鸡护崽一样迅速护在唐歌前面:“喂,你哪家的孩子啊?这么不懂规矩啊?”
“怎么啦?”远处有值日的老师看见了,急忙跑过来,拉开男生,对唐歌母女道歉:“对不起!真是对不起!这孩子就有这毛病,他看见穿白棉袄的女生就这样。真是对不起啊!不过请放心,他从来不会伤害谁的。他就是喜欢穿白棉袄的女孩。”
原来是个智障生。
尽管值日的老师再三跟她们解释,唐歌心里还是非常别扭。这份别扭她一直挂在脸上,带到了她的新班级里。
她的班主任周老师是个胖胖的中年女人,年纪比妈妈要大一些。看得出之前妈妈就找过她了,唐歌和妈妈一进她办公室的门,周老师就热情招呼:“唐歌妈妈,这就是唐歌吧?哎呀,小姑娘长得真是水灵。”
客套了几句之后,妈妈就回去了。周老师把唐歌带到教室,要唐歌自我介绍。在大家的掌声中,唐歌脸上的别扭渐渐挂不住了。这掌声让她想起离开四中那天同学们给她举办的欢送会。
这里没有陆以梅,没有人会为她欢呼:“唐歌!唐歌!来一个!来一个!”但是,这里依然有掌声,欢迎她的掌声,友好的掌声。
她脸上露出笑:“我叫唐歌,唐朝的唐,唱歌的歌。我给大家唱首歌吧,希望大家以后多多关照!”
她唱的是昨晚听到的那首《顽皮的杜鹃》:当我走在草地上,听到杜鹃在歌唱,我到树丛去寻找,杜鹃飞向小河旁,我又赶快跑过去,杜鹃飞向远方······
活泼俏皮的歌声飞出很远。唐歌知道,她唱这首歌,是希望在这个新环境里再找到原来的那份友谊,那份和谐。
大家都在她的歌声里沉醉了。一曲终了,终于有人轻声说:“唱得真好。人如其名啊!”
唐歌向说话的女孩子点了点头。她注意到女孩子和她一样穿了一件白棉袄,脸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
掌声再次响起。这样的掌声总是让唐歌感到心安。
下课了,唐歌想找酒窝女孩聊聊天,可是酒窝女孩却很快出了教室门。唐歌跟出去,却见校园的一个角落里,酒窝女孩拿着一根棒棒糖对一个男生说:“哥,留给你的。”
看清那个男孩,唐歌惊得退后一步!那个男生,分明就是早上拉住她说“呜······哈!你好······漂亮······”的智障生!
哎!这么漂亮的女生,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哥哥呢?上帝真是不公平,将所有好东西都留给了妹妹。
唐歌悄悄退到别处。她不想打扰这兄妹俩。虽然喜欢那个酒窝女孩,但她也讨厌那个傻乎乎的男生。因为酒窝女孩有这样一个哥哥,唐歌打消了要和她做朋友的念头。你想想,如果和她做朋友,以后势必要或多或少地接触她的哥哥,而这个男生,一开始就让唐歌感到难以忍受。
上课铃响,唐歌急匆匆地冲向教室,走得太急,却一头撞在一个拄着拐杖的男生身上。“咚”的一声,男生直挺挺地朝后倒去。
唐歌吓了一大跳。让她慌张的倒不是自己撞倒了一个男生,而是这个男生空荡荡的一条裤腿让唐歌感到莫名的害怕和心虚。那条空荡荡的裤腿在男生倒下时风一样飘荡着,无所依靠。唐歌想:那里面肯定藏着人生的许多无奈,以及血肉模糊。这些沉重,仅仅依靠另一条完整的腿和一副拐杖就能支撑起来吗?
她甚至呆愣愣的,忘记了要去扶男生起来。
结果还是男生自己从地上慢慢爬起来的。他忍着疼痛,还冲唐歌咧嘴一笑:“昨天刚有人给了个训练机会,今天你又来了。你们都怕我倒下就爬不起来了吧?多谢关心啊!”
说着,他依然拄着他的拐杖,慢慢向他的教室移去。
这是她到七中上学的第一天。刚进校园就被一个智障男生拉住不放,然后撞倒了一个少了一条腿的男生。
唐歌心里很不平静。这一天里她刻意地不去几个特殊班那里转,却还是有一些残缺时不时地闯入她的视线里来:操场上有聋哑班的学生在用手语交流,一些盲孩子摸索着前进······看到这些,唐歌感觉心里很沉重。
因为这些,她不喜欢她的新学校,非常非常不喜欢。陆以梅曾经评价唐歌:你是新时代的完美主义者。一个完美主义者,她最爱的肯定是那些干净完整外形漂亮内心晶莹剔透的大石榴,而不是这些被上帝咬过一口或两口的残缺不全的苹果们。
她急切地想要和陆以梅说说话。好不容易挨到放学,回到家,QQ迅速上线。
可是,她想跟陆以梅说什么来着?
感谢健康,珍惜健康,是此刻唐歌最想对陆以梅说的话。
她们都是幸福的孩子,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