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大常委会
·综述·
【概况】 坚持维护核心、服务中心、紧贴民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凝心聚力,依法履职。共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9项,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16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6人次,督办代表意见建议38件。
(汪贵新)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共11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六五”普法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报告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汪贵新)
【决定重大事项】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作出决议决定9项:关于批准《中卫市(2011耀2030)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中卫市扶贫攻坚战略规划》的决议、关于批准《中卫市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十年规划(2013耀2012)》的决议、关于批准《中卫市沙坡头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10耀2020)》的决议、关于《中卫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耀2030)》的决议、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方案议案》的决定、关于终止刘仲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议、关于召开中卫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汪贵新)
【人事任免】 共审议人事任免议案12件。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起来,严把任前初审关、法律知识考试关、供职报告关和任后承诺关。对“一府两院”报送的任免材料认真进行审查,经主任会议初审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圆满实现。年内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6人次,从组织上保证“一府两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汪贵新)
【代表工作】 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畅通代表建言渠道作为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作用。强化代表培训。举办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分3个专题对人大代表集中进行培训。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区、市人大代表外出学习培训,开阔眼界,增长本领。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指导2县1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代表培训活动,有效地提升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阵地建设。设立代表活动小组,建立“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活动室”,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向选民述职等活动的深入开展。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常委会在坚持定期联系走访代表的同时,通过邀请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开设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电子信箱、向代表寄送《宁夏人大》《人大工作简讯》《常委会公报》等方式,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代表履行职务、开展活动的典型事迹,进一步增强各级人大代表的荣誉感、责任感。搭建履职平台。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安排基层人大代表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民主测评和法院的庭审活动。认真落实人大代表联系基层群众制度,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坚持将人民群众亟需解决、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确定为代表建议,选择5件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建议,交由市政府领导亲自领办。采取主任会议审查办理方案、组织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常委会领导跟踪督办、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等形式,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38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90%。
(汪贵新)
【视察检查调查】 组织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14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检查、关于全市小康(指标)实现程度的调研、关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视察、关于设施农业和经果林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关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主体培育及农产品流通情况的调研、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情况的调研、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关于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情况的调研、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
(汪贵新)
·重要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中卫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1月10日在红宝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廷礼,副主任潘景林、孙占财、刘金柱、刘锦平、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和秘书长李树茂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潘景林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汉宝,副市长霍健明、王君兰、王小成、左新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生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沙坡头区各镇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决定任命市人民政府27名组成人员;依法任免市人民检察院4名工作人员;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廷礼同志作重要讲话。
(汪贵新)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中卫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2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景林、孙占财、刘金柱、刘锦平、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和秘书长李树茂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潘景林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生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规划局、扶贫办负责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沙坡头区各镇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审查批准中卫市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扶贫攻坚战略规划、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十年规划、沙坡头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审查通过中卫市城市总体规划;依法任免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汪贵新)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中卫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5月30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景林、孙占财、刘金柱、刘锦平、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和秘书长李树茂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潘景林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汉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生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商经局、规划局、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沙坡头区各镇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消防法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方案的议案;依法批准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任免部分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法院工作人员。
(汪贵新)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中卫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8月4日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廷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景林、孙占财、刘金柱、刘锦平、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和秘书长李树茂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潘景林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汉宝,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毛玉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办、组织部、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司法局、统计局、审计局负责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沙坡头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本次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依法审查批准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法检“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还依法任命2名副市长、6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6名检察院工作人员。
(汪贵新)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中卫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9月23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景林、刘金柱、刘锦平、李铁路、蔡波、刘林森和秘书长李树茂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潘景林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霍健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毛玉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卫生局、农牧局、商经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沙坡头区各镇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决定任命万新恒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依法任命1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1名沙坡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通过21名沙坡头区人民法院陪审员的任命提请。
(汪贵新)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中卫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2月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景林、刘金柱、刘锦平、蔡波、马桂岚、刘林森和秘书长李树茂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潘景林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左新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毛玉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市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运管局、物价局、消费者协会负责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沙坡头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终止刘仲虎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决议。
(汪贵新)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中卫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2月3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廷礼,副主任潘景林、孙占财、刘金柱、刘锦平、李铁路、蔡波、马桂岚、刘林森和秘书长李树茂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潘景林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学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生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沙坡头区各镇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中卫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作出召开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查通过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建议名单;决定任命刘向兵为中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依法任免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汪贵新)
中卫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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