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我国社区建设的原则
一、我国社区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20世纪80年代,中共取消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口号,实现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代了“阶级斗争为纲”的行动纲领,结束了“左”的僵化思维方式。这种历史性的变化,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开放。“窗户”打开,新鲜空气一涌而进使人们感到无比的轻松快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萌芽,传统的计划经济下的“单位体制松动”,促使社会成员结构和组织管理模式变化。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职能剥离,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生需求还暴露出诸多社会矛盾要解决。
首先,单位功能溢出。市场经济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原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位的“社会功能”大量外溢,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增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后与原单位的关系由逐渐疏松到完全脱离,一骨脑儿涌向社会,这些矛盾谁来解决。其次,单位体制外部的社会空间急刷膨胀。无业、失业人员开拓了个体经营领域,以求谋生;民营企业迅速发展;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与日俱增(2005年底,流动人口已达到1.5亿人)。这些新问题、新情况都超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控制范围,谁来承接管理职能。第三,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环境和社会服务要求与日俱增,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人心。
居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对环境污染、社会治安等方面暴露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影响居民群众安全感的问题,居民群众越来越不满意,谁来协调解决。
这些矛盾与问题,一方面,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自然而然地流向城市社会基层组织社区;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决定了法人不能再管,即使想管也管不了,自然人更是管不了。于是,沿着政府行政体系的脉胳,最终落实到城市街道办事处,直至居委会。党中央、国务院敏锐地意识到,如果没有一种有效途径解决这些问题,将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解决这些矛盾的有效方法,是结合中国国情实际的基础上,汲取国际各国执政党正反两方面经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社区。
二、我国社区建设的内涵、我延
社区的根本宗旨是以人为本,丰富人的生活,满足人的需求,着力于提高社区生活的舒适度、亲和力、归属感,是良好的社会生活系统和良好的自然环境的统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来统揽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关于社区建设一系列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国国情和各市市情出发,深化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立足社区、面向社会、以人为本”、“一个核心、三大体系”为基本框架的社区建没体制,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从中国各城市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建立适合本城市特点的社区。第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所谓以人为本,就是把人作为真实服务对象,尊重人、爱护人、关心人,给以生存权、发展权。对“两权”要小心保护它、爱护它,引导它、开发它,使每个人最大限度实现其价值,使人在弥留之际得出一个结论,无愧于人生一世。第二,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所谓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是指所有资源平等的享受,平等的使用,但决不是以权力大小,搞“共产风”式的一平二调,在此基础上,住在本社区的自然人、法人,都应有平等地履行为本社区服务的义务,享受和行使本社区合法的权利。第三,责权义统一,管理有序。所谓责、权、义统一,指的是三项之中,只要你享受了其中一项后,其它两项必须尽义务,否则就破坏了统一,破坏了正常秩序,破坏了和谐。第四,逐步扩大民主,促进民主自治。所谓逐步扩大民主,促进民主自治,除现行的行之有效的民主原则外,还应从社区开始,把民主逐步向上推移,直至共产主义社会全面实现。当前民主,就是从社区“海选”开始,使之民主从社会最基层“细胞”发育、生根、开花、结果——再生根、开花——达到共产主义完全的民主。社区民主,就是在宪法、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规内,在社区党组织正确领导下,充分行使完全彻底的民主自治,即社区居民有在法规范围内解决本社区问题的权力。中国既然有了各类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成功的经验,当然也可以推广社区自治——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彭真在生命弥留之际,仍然十分关心“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自治”,其原因就是告诉我们,在中国这个有五千年传统国家里,要进行民主,十分艰难,必须从政权(或社会)最基层的单位开始,达到共产主义的完全民主。第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所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就是指根据地理条件、人文环境、社会习惯,有计划、有组织的稳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从总体看,只有最基层民主得到充分有效的发展,才能使社区理念被领导层接受,被人民群众认同。
21世纪初中期,中国社区建设的宏伟目标: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要求,坚持中共社区领导的核心地位,加强和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组织建设步伐,完善居民自台,建设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给群众看得见的社区福利,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增加社区服务项目和提高组织服务的专业水平,促进社区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化发展,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载体,进一步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的服务体系,中介社团组织为主导的支撑体系,居民委员会为主导的自治体系,与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发挥社区力量,科学配置资源,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居民整体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经济发达、环境舒适优雅、管理规范有序、治安稳定、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社区;21世纪中叶中国社区将由现在绝大多数微型、中型社区逐步扩大到10—15万人口以上的大社区,全方位民主自治得到落实和发展。民主政治建没将赶上或超过发达国家社区建设水准,实现社区城市化、城市社区化目标。
三、我国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展开
社区建没即社区发展,是现代国际思潮和各执政党的工作指南和目标。
1.社区发展
“社区发展”这是美国社会学家弗兰克·法林顿在1915年出版的《社区发展:将小城镇建设成为更加适应新生活和经营的地方》著作首先提出的。社区发展指社区内一切事物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区建设成为联合国倡导的一项世界性运动,其宗旨是加强国家与社区、政府同人民的联系,充分发挥社区成员的一切积极性,运用社区自身力量提高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解决社区内具体的、政府又不可能及时解决的、人民群众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0世纪中期,英、美、法等欧美国家,掀起了社区成员相互了解、合作,培养社区自治精神的“睦邻运动”,在政府指导下,解决贫穷、经济发展缓慢的问题,解决社区成员(法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政府与民间共同整合资源,发扬社区自力更生精神,于是社区自助、互助的理论便应运而生,并得到民众的响应。
所谓社区发展,其要领含义的一般原则是指在政府指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社区建设核心原则是创新社区文化或创新社区理念,促进社区人际政治、经济、文化、治安、环境协调和谐健康发展,将一个个具体社区分类发展,分层次推进,分批次地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治安稳定,人际与自然关系和谐的新世纪新型社区。可见社区发展和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个过程就是社区各类资源整合完善的过程。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观点,是一个“认识——发展一一再认识——再发展”,直至达到美好的理想境界的过程。这个基本原则,加上中国具体国情,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区的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结合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具体省情、市区情和街道情况建立各自特色的、百花齐放的、人民满意的真正具有科学发展观的新型社区。这个特色的具体意义:一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要求必须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这也是中国人民的迫切要求;二是民主政治、民主自治必须从基层逐步延伸至高层,这是当前政治体制、机制改革的必然性要求,是谁也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三是社区建没是“细胞”工程,基础工程,要把党的领导、民主自治、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使群众感觉到并真正认可。这是“民心”所向工程。经历了28年的民主革命之奋斗,取得了民主革命彻底胜利,改革开放取得的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就是因为中共是全心全意为了人民。历史上28个亡国之君之所以成为亡国之君,就是他们脱离了“百姓”,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最好的写照。
2.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中小城市社区建设应以现在“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高成本行政运转体系为基础,有计划、逐步地过渡到“二级政府(市区政府)”“二级管理(市区)”“三级落实(社区)”再到“一级管理”(市政府)、“一级落实”(社区),减少行政管理层次,降低行政成本,这意味着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使中国富裕阶层和弱势贫困阶层分别控制在4%—6%以内,使民族中产阶层感到活的轻松,弱势贫困阶层生活有保障,全国人民生活幸福,环境优美,让世界人看到占人类总人口1/5的中国人的高质量的生活水平。
3.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立足社区,面向社会,服务居民。要以不断满足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属;二是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要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居民群众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享,营造共建氛围,要达到这个目标,市、区政府还应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使各方力量真正全心全意投入社区建设;三是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权利,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四是扩大民主,居民自治。按地域、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进行社区规模整合。在社区内实行民主自治:一是人事自治,即居民有民主选举、罢免社区工作人员的权力;二是财务自治,即社区对自己管理的财产财务有处置权;三是服务内容自治,社区内一切服务项目,社区有权决定;四是决策自治,社区对内部重大问题、重大建设、重大发展,有计划决定权。真正做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五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居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发展目标。
4.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
现阶段中国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以提高人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健全社区组织和提高社区组织化程度,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防范网络、壮大社区经济、落实社区保障、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节社区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社区意识的培育培养
由于我国社区理论和实践都刚刚起步,又受到传统的思想认识和习惯势力的影响。社区理念远没有深入头脑变为人们自觉行动。一是领导层习惯于用行政方法指导工作,喜欢用命令式去指挥群众,对社区自治的重要性、发展性尚没有自觉的认识,不能自觉地参与活动。二是缺乏社区意识。就公务员队伍来说,在社区义务兼职的,除了上海有少量公务员兼职外,全国各类城市几乎是零。一般认为在社区尽义务的应是离退休人员、所谓的“夕阳红”、“志愿者”和失业下岗“吃低保”人员。而在职的公务员先生、民营企业家、事业单位职工,虽居住在社区,却都站在社区圈子之外。在需要社区的时候,人们才想到社区,平时头脑里根本没有社区、居委会概念或很少有社区、居委会意识;而一般社会群众,包括个体劳动者,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脑中甚至认为社区工作就是老头老太、弱势群体,是政府管的,与他们无关,也是站在社区圈子之外,也只有他们需要社区的时候,才想到社区“老太太”,“弱势群体者”们,对社区缺少认同感。这种淡薄的社区意识基本原因是社区地位在法律上没有定位,政策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特别在实践上没有意识到“社区是我家,发展靠大家”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