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并没有回家去,而是去了常去的那间酒吧。因为常来,所以没有太多的顾忌。
酒一杯接着一杯,无名指上的戒指还闪着光,王承在忙业绩没有打电话给我,而我,也很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酒并不是一样好东西,但它有它存在的必要。比如此刻,一杯连一杯喝下去,可以将心里头萦绕徬徨的那些情绪尽数赶出去。
十三岁,我撞进了一双凉薄的眸子。说我早熟就早熟吧,只是像一只刺猬的我,仿佛看见了同类,所以,奋不顾身的跳入水中,吊儿郎当的说:你想死,另挑日子吧。结果却是自信满满打算美女救英雄的我因小腿抽筋被他捞了上来。他,叫林牧白。
那年秋风萧瑟,他从东宫把我带走,像个君王一样居高临下:莫小染,你的初夜,我要了!疼痛、撕裂然后没有欢愉的结束。我们像两只刺猬,很想拥抱取暖,为了不被对方的刺扎伤,我们学着用爱拔刺,鲜血淋漓之后,是阳光灿烂。
那年盛夏未央,他拥着我坐在阳台上,对我呢喃着莫小染,等我回来!三年,三年就够了。却没料到离开的次日就打来电话:莫小染,帮我个忙……
心越来越疼,我忍不住趴在桌面上,手胡乱的挥舞,我的酒呢,酒呢?却原来酒也没有办法教人失忆,让人忘记痛和爱的旧时光。
那年春光灿烂,我重见天光,林牧白说:莫小染,你改个名字吧,我给你安排去加拿大。我说好,然后改名,躲在租屋酗酒抽烟慢疗伤。直到身体透支被邻居送入医院,从我的唯一联系人上联系到他,我们才又面对面交谈。五年不见,他多少变得有些不一样。他说,墨染,结婚吧,明乐希望你幸福。
明乐,明乐,我的明乐呵,所以我还活着。我结婚,我工作,我努力微笑,我一切都好。可是林牧白,你又是为什么,为什么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莫小染……”也许是醉了,眼前晃动着人影,声音和刻在我心坎里的那个声音如出一辙。
我挥动着杯子,里面琥珀色的液体倒出来,洒在眼前人的深色西装上,除了湿了一块,别的什么颜色都没有染上。正如他在我生命里的过往一样,除了出现过,别的什么都没有留下。
“莫小染,你再喝试试!”他继续在耳边聒噪。
我伸拳去砸,但砸了个空。我也很想醉,醉了就什么都不会想了。我说,你叫谁呢?呃~我是墨染,墨水的墨,染黑的染。在这个社会的大染缸里,我早已经被染得不成人样。结婚前两年,我抽烟、酗酒,甚至想要尝试毒品,后来想到明乐,止步于前。
唇又被人狠狠的堵住,微微的疼。那些疼像是从心底最深处长出来的一样,蜿蜒曲折,不屈不挠。
时空斗转,我躺在酒店洁白的大床上,头顶上的水晶灯在不断旋转,原来喝醉了之后旋转的世界是这样好玩。
我下意识的推拒着他。睁开迷蒙的眼睛,思绪有些混乱,仿佛回到了七年前,当时鼻端萦绕的也是这股好闻的味道,也是眼前的这个人。一切都不曾改变过,我们还如初见。
他的吻落下来。昏昏沉沉中,我分不清今夕何夕,身体像是脱了缰的野马,怎么都无法再拉扯回来。
直到一切结束,我才气喘吁吁,酒醒大半。
眼前的人的确就是林牧白!这个认知让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本是我恨得该用刀去砍的人,刚才我却和他共赴云雨。
我闭上眼睛假睡,想着等他进去浴室后我再偷偷溜走。却不曾想,一转眼已是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