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当叶韵从睡梦中瞬间惊醒的时候,却发现房间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连忙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只见衣服分毫未动也没察觉到身体有什么异常这才放下心来。
起身打量了一眼房间,没有只言片语留下,若不是卫生间用过的一次性洗漱用品,根本就想象不到昨晚自己和一个男人共居一室。
叶韵捧水洗脸,随后看着镜中的自己,容貌虽不比那些大牌明星一个个的风姿卓越,但是要是用十分为基准,她至少也可以打上七分。
可是为什么昨晚叶知秋就硬是没动呢,叶韵想起了一个笑话轻笑起来:“禽兽都不如吗?”
随后叶韵又哀怨了,自言自语的说:“我就这么如不了眼,都共处一室了居然都不碰一下?不过也好,回去至少也好交差了。”
想到这里,叶韵微微一笑,原本对于叶知秋的印象又补充了回来,至少不会是一个趁人之危又或是随便乱性的男人。
只不过她怎么都不会想到,叶知秋是不愿意回到家里去面对林梦然的离开而选择在宾馆度过一夜。
叶知秋清晨到了学校,并没有去教师,反而是在学校门口等了一会,蹲点到了杨清水。几日不见,杨清水也似清瘦了一些,叶知秋挥挥手,打了个招呼。
杨清水脸上绽放出光彩,小跑到面前,兴奋的喊:“叶知秋。”
“在呢,没聋。”叶知秋掏了掏耳朵,不高兴的说:“我说,你没事搞这么大的阵仗做什么?”
“你这几天去哪了?为什么我找不到你,你家里也没有人,要不是你现在在这里,我还怕你是故意躲我。”杨清水兴奋的挽住叶知秋的手,叽叽喳喳问个不听。
叶知秋摇头说:“这今天有些事情,所以就没出现,不过昨天我碰到了一个人,想着这件事情怎么也得让你去解决才好。”
杨清水疑惑的问:“谁啊?”
“不知道啊,自称梁少,谁知道他叫什么。他说我不答应你,就打断你两条腿。”
杨清水问:“那你怎么回答的?”
“我理所当然的揍了他一顿。”
“噢。”杨清水面有失望神色,随后气愤的说:“梁羽凡总是喜欢多管闲事,我喜欢谁管他屁事啊,这件事情包在我身上,我保证他以后不会来找你麻烦。”
“恩。”叶知秋点头:“改天请你吃饭。”
杨清水拉着叶知秋不让他走,浮现哀求神色,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躲我。”
“我没有躲你啊,我是真有事,不骗你。”叶知秋认真的说。
“真的?”杨清水问。
“恩。”
“那你能告诉我,你的答案吗?”杨清水又问。
叶知秋有些无奈,说道:“杨清水,我们才认识多久你就喜欢上我了?哪里有那么理所当然的事情,咱们还是先做朋友行不行,到时候说不定你就会发现我没这么好了,就不会喜欢我了。”
杨清水固执的说:“不会的,我知道我喜欢你,所以我不会放弃追求你的,就算你在嫌弃我。”
叶知秋轻轻弹了一下杨清水的脑袋,嘲笑道:“你是不是贱啊,没见你这样的大小姐啊,排着队人追求你,干嘛喜欢我?”
“哼。”杨清水捂着脑袋不说话,一脸得意。
“走了,上课去了,记得把事情弄漂亮一点。”
“知道了。”杨清水冲着叶知秋的背影喊道。
叶知秋离开却并未去上课,反而是折返到校外,到了和玫瑰约定好的地方,点了一份素面问道:“查的怎样了?”
玫瑰面有担忧之色,说:“目前只能知道那群人是国际犯罪团伙,满世界流传,那天来找你的是其中一支华夏的队伍。他们的专业程度甚至比我们还高,目前找不到任何的踪迹。”
“一点信息都没有?”叶知秋问。
“我比较担心你的伤,你这才几天,你就想着报仇?”玫瑰说:“你先好好养伤,这件事情刺血也插手了,不会不用给你一个交代的。”
“其实你们能来救我我就很开心了,但是这群人的手段之高不是你能对付的,刺血她虽然有这个能力,但是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相信你。”叶知秋说着却是话锋一转:“但是我不愿意让你冒险,第一是不愿意让你出事,第二是你会拖了我的步伐。这是实话,也不是故意伤你的心,我已经有人选和我一起了。”
玫瑰幽怨的看着叶知秋问:“我就这么差劲,连和你组队的资格都没了?”
“哪能啊,你好好活着,记得多做瑜伽,要是我活着回来了,我就吃了,成吗?”叶知秋咧嘴笑了起来。
玫瑰媚眼如丝,将胸前的圆润挤的更加雄伟,娇滴滴的问:“真的吗?”
“当然了,我床下说话一个唾沫一个钉子。”叶知秋信誓旦旦。
“那当然好了,但是你得告诉我谁做你的搭档,我可不愿意刚救你出来由跑去送死。”玫瑰问。
“燕难飞。”叶知秋也不含糊。
玫瑰眼神古怪,好半响实在忍不住了,问道:“你找他做什么,他甚至连个铜牌都算不上。”
“我有数,告诉我哪里可以找到那群人。”
玫瑰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这个你得去地下酒吧问问了,你也知道,我们杀手联盟与地下联盟一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
叶知秋点点头,伸手捏了一下玫瑰的尖翘下巴结账走人。
如果说杀手联盟是生活在黑夜里的一群人,那么地下联盟,就是活生生的一群生活在地底的人,当然这只是一个形容词。如果硬是要把两者用一个词区分开,那么就是规矩。杀手联盟有自己的规矩,很少会脱离世俗。但是地下联盟不一样,那全都是一些毫无下限穷凶恶极的罪犯组成的联盟。
他们大多数都是国际或者是华夏通缉犯组成,以通缉排名来计较,最高是S,最低是普通通缉犯。而他们为生活的最基本法则就是无恶不作,抢劫,打砸都是小儿科。更甚者会组成一系列的编队,去完成各种委托。
之所以用规矩两个词分开,是因为这群人全都是身犯数案的通缉犯,被抓到的下场不会好到哪去,所以下起手来也是肆无忌惮甚至是光明正大。对比杀手的不同就是在于杀手是一种生活在白天的夜魔,而且与普通人无异,只有在拿上武器的那一刻,才算是一个杀手。
叶知秋找到正在到处求任务的燕难飞,这家伙听说有活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哪里还管之前要死要活的决一死战,屁颠屁颠的就跟着跑了。
到了深夜,两人到了明海郊区的一处杂乱的贫民区,这里到处都充斥着脏乱差的景象,妓女,混子,群架随处可见。燕难飞背着一个背包跟在身后,对着这一切不屑一顾。两人进了一处叫做咆哮的酒吧里,推门而入就被两个看门的人当着,上下打量一番,神色颇为不友善。
“每人二十……”一人伸手说道。
叶知秋掏钱,手背上被敲上一个荧光印章,走进酒吧,里面整耳欲聋的DJ瞬间席卷而来,一群穿着暴露的女人在舞池留扭动着,燕难飞眯着眼打量了一会,嘀咕了一句:“真******丑。”
叶知秋走到吧台,拿出一张照片:“这个人你认识吗?”
酒保是一个留着大络腮的壮汉,撇了眼照片,说道:“喝什么?”
“苹果汁。”燕难飞率先抢答。
“百威。”叶知秋拿出一百放在桌上说。
壮汉切了一声,一杯果汁一瓶百威咚的一声放在桌上,溅出来少许在桌上,态度差到爆炸。
“没见过这人。”壮汉说道:“如果你想来调查什么,最好的方法就是滚出去。”
燕难飞当时就不乐意了,冲着壮汉怒道:“草你个香蕉巴拉的,你跟谁说话呢,信不信小爷我弄死你?”
壮汉二话不说就把台下拿出一把手枪指着燕难飞,鄙夷道:“你说什么?”
燕难飞气势一凝,讪笑道:“有话好好说嘛,对不对……”
男人此时鄙夷的笑了出来,而就在此时,前一秒还在示弱的燕难飞瞬间起手,一把抓住男人手腕,整个人身轻如燕越过吧台,另一只手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夹在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
“对你妈个了巴子,还真当小爷我喝果汁就是吃素的?”燕难飞怒道。
而当燕难飞做完这一切,男人的手指才扣动扳机,枪声震耳欲聋,整个酒吧,瞬间安静下来,看向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