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降血媚妖蛊!(001)
沈念夕现在得庆幸自己是魂穿,这千万年来,龙家人和一个小鬼合伙揍一凡人,算是由她开了先河,不过气头上的人,谁还去管什么名声,先打了在说。
那困住魂魄的尸体俨然也生气了,扑倒王玉慧,抱着她是又啃又咬,沈念夕更直接,骑在某人身上,伦起巴掌就扇了过去,还是专扇她的脸。
“我让你臭美,我让你丧心病狂,我让你知错不改,我让你狼心狗肺,我让你没大没小…。”
基本上是三个字一个巴掌的频率,直到沈念夕再也想不出任何的四字成语,这才住了口,停了手,再瞧那王玉慧,哪还有半点的美人影子,早被打得成了肥猪头,那脸是又肿又大,基本分不清哪是眼睛,哪是鼻子。一旁的看客们,一边心里害怕着,一边又舍不得这出热闹,最后得出结论:这沈小妾发起狠来,比鬼还要可怕三分!
在撕打与被撕打之间,沈念夕发现这王玉慧的左手腕上,也有个微不可见的疤痕,把王玉慧打趴下之后,沈念夕也是累得气喘吁吁,看来这副身体耐力不行,得狠练,休息了一小会,沈念夕捞起王玉慧的左手,仔细一瞧,眉头皱成了一堆,差点没惊呼出声。
那疤痕十分的纤细,也就三四厘米长,头发丝般的细,却是分外的鲜红,如流动的血,似乎还有细微的蠕动,如果这里有扩大镜,就会发现,那是成千上万的线形触角,那不停蠕动的,正是这些触角尖端的吸盘,是这虫子吃食的工具。
真是出人意料,沈念夕也是头一次见到,这书上所说的上古古蛊:血媚,此蛊虫年代久远,形态极其的恶心,就像一只被拉长的蠕虫,还分公母,依性别选择对应的宿主,它的头寄居在宿主的心脏处,触角伸长至宿主的手腕处,以人血为食,且酷喜小女孩之血,而宿主因它的吸食,会容颜大变,美艳无比,只是到最后,这宿主和体内蛊虫会变得一样的嗜血,直致合体,蛊虫便会完全霸占宿主身体,变身为嗜血的皮囊,这时蛊虫完全成熟,接着就会自己去培育异性蛊虫,寻找新的宿主。
看这王玉慧嗜血的程度,相信用不了几日,这蛊虫就会自己出来找情郎了,沈念夕这才记起那个长着山羊胡子的府医,都怪当时太气愤,光顾教训王玉慧,而忘了这一茬。
“说,这吸血的法子是不是那山羊胡大夫教给你的?”
没想早已瘫倒在地的王玉慧,竟然连连摇头,似乎还想护着那人,按理这女人不应该有这觉悟,都死到临头了,不是应该吐出同谋,已求宽大处理。
沈念夕当然是不相信这坏女人,仔细瞧着她的脸,只见她面露痛苦之色,似乎在和什么东西抵抗着,挣扎着,沈念夕暗道一声不好,看来这血媚已有了自己的意识,似乎想隐藏那府医,幸好它还没有完全成熟,还不能很好的控制这具身体,不然就难对付了。
“不说,就把你关起来,三日不得任何人靠近!”
这话原本是说给那快成精的蛊虫听的,现在正是它成熟的关键时刻,它哪肯被关起来,失了血源,启不得饿死,也更不可能吸了宿主的血,没有了这好看的皮囊,还成个鬼的精。
果不其然,那王玉慧的手臂之上,突然鼓起了一条血经,似有无数的小点点在跳跃着,看来某些东西着急了,绷不住了。
“胡闹够了没!”
全身戒备的沈念夕,突听席慕天这一声怒吼,着实吓了一跳,却又不得不承认,这男人还真会挑时候,尽给人添乱,要不是顾及他的身份,沈念夕真想扔记白眼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