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离开了桃子摊几里路,我们还在为当广告军师的事津津乐道,大概从未感觉到自己如此受重用和欣赏。这种深深的成就感让我们的自尊心升到了最高点。
“我们在现代离广告策划是有十万八千里远,但在古代就像吃糠咽菜一样简单。不如我们索性没事就出来给这些商家当当广告策划或代言人,说不定还能在古代赚到第一桶金呢。”
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道:“你是发穷疯呢,还是在宫里宅疯了?每个月给你一千多两雪花银还不够花啊?”我秉承着有福同享的宗旨,每个月都会把自己的俸例分给她一半,再加上她自己原有的俸例,可算得上是家财万贯了。
她不屑地道:“即便自己用不着,也可以给育婴堂的人送去啊。免得他们吃不饱穿不暖,恨不得把一块铜板掰成两半来使。再说,每天在宫里那么无聊,我倒真想找点事做做呢。即便我不抛头露脸地给人策划广告,也可以培养一个广告策划团体,或培养广告明星。到时候说不定我还可以留芳史册呢。还说不定以后的史书上记载着广告鼻祖是我高雨晴呢。”
我打趣道:“那到时候你就是广告界响当当的名人了。是不是该起个艺名?”
她如梦初醒:“对啊,我怎么没想起来起个艺名呢?你说起个什么艺名好呢?”
我想了想,道:“我们作为炎黄子孙,要坐不改姓。姓是一定要保留的,名呢,就叫翠兰吧。”
她撇了撇嘴,道:“高翠兰?这名字也太普通了吧。”
我的嘴角撤出一丝嘲讽的笑意。“不普通,不普通,她可是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名字,是猪八戒的媳妇。”
雨晴抬起手,佯怒着作势要打我。
为了免受皮肉之苦,我赶紧转移话题:“人家都说,越有钱的人就越有雄心壮志去赚更多的钱。而越穷的人,反倒越没勇气和信心赚取钱财,看来现实还真是如此。”雨晴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可不是吗,我们要接济那么多孤苦无依的老人和孩子,还有那么多穷苦百姓,宫里发的那点钱怎么够我们花啊?不信你掏掏,看你的口袋里还剩多少钱?”
我带了一百两出来,买了一些礼物给育婴堂的老人孩子,已花了五十两,后又掏了及锭银子给烧饼店的孩子做医药费,去了三十两。而买烧饼与水果的钱,就更是九牛一毛了。我和雨晴一同往自己怀中掏了掏,竟然只剩下二十两。这物价,赶得上二十一世纪时候了。我赶紧把银两深深地藏在怀中,财不可露眼,这个道理是在什么时代都盛行的。但没想到,我领悟得晚了一步。这二十两银子早已惹得一双阴险邪恶的眼睛所瞩目。
前方跑过两个瘦骨嶙峋却壮实有力的小子,他们急匆匆地向前跑着。我们不明所以,只听得其中一个小子告知另一个:“那条街上有一个十三岁的女子卖身葬父,据说她父亲前天就去世了,直到今日还没筹够钱下葬,她爹的尸体都快腐化了。她还说今天非筹到钱不可,即使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当人小妾、丫头她都愿意。”
卖身葬父?从前经常在电视上听闻,如今要上演真人版的吗?古代当真有这么孝顺的人?她也如电视剧中所演的那样,用白布包着头,跪在地上,挂着一块写着歪歪扭扭的牌子:卖身葬父吗?才十二三岁的稚童即将个人当牛做马,为奴为婢,想想都心疼。